北京新易资源科技有限公司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承销商谈判采购(二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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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新易资源科技有限公司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承销商谈判采购(二次)公告

一、采购条件

本项目已由北京 (略) 决策立项,资金自筹且已落实。 (略) 机电 (略) 受北京 (略) 的委托,对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项目承销商(二次)进行谈判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欢迎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响应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北京 (略) 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项目承销商谈判采购(二次)

2.2项目编号:M*5022

2.3实施地点: (略)

2.4项目概况:本次资产证券化业务初步拟定融资储架规模为10-15亿元,以实际注册、发行为准。

2.5 采购范围:北京 (略) 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业务承销服务

一标段:证券公司承销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涉及的与本项目相关的全部服务事项:

(1)统筹协调其他中介机构,包括但不限于律师事务所、现金流预测机构、评级机构、会计咨询机构、绿色认证机构(如有)、资金监管/托管机构等;

(2)负责对项目进行尽职调查,覆盖法律、财务、项目经营状况等多方面;

(3)负责设计完整、合理且能切实落地实施的项目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交易结构、交易流程和发行方案等;

(4)负责并组织相关专业机构起草、审核项目发行过程中所涉及到的所有发行文件,根据发行进程提交项目发行文件至监管审核机构、并根据反馈意见修改相关文件;

(5)负责与监管机构沟通,申报项目发行,获取监管审核机构关于项目发行的无异议函/注册通知书;

(6)负责项目路演推介,完成该项目产品销售,并完成该项目产品设立;

(7)根据本项目的需求,就项目发行相关事宜提供咨询、建议;

(8)该项目成功发行后,负责并管理相关专业机构提供存续期间的相关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兑付、信息披露等。

二标段:银行承销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涉及的与本项目相关的全部服务事项:

(1)报送银行审批。搜集行内审批所需资料,报送行内审批,沟通行内审批各个环节,尽快获取承销批单;

(2)方案设计。负责设计完整、合理且能切实落地实施的项目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交易结构、交易流程和发行方案等;统筹协调其他机构给工作。

(3)申报注册工作。制作全套申报材料、申报、获批、市场询价、发行承销等发行期间的相关事宜。

(4)后续管理。项目成功发行后,负责并管理相关专业机构提供存续期间的相关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兑付、信息披露等。

2.6服务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项目服务结束为止。

2.7服务标准:合格,满足国家、行业标准及采购人相关质量要求。

2.8标段划分及要求:本项目共两个标段,一标段确定一名成交人,二标段确定三名成交人;采购人根据实际需求确定两个标段各成交人的承销规模或比例。

三、响应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一标段:证券公司承销服务

响应人应具有中国证劵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证劵业务许可证》。

二标段:银行承销服务

响应人应具有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法的《金融许可证》。

3.2业绩要求:

企业类似项目业绩

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个全国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项目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3.3财务要求:

响应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财产没有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没有处于经营异常状态。

3.4信誉要求:

3.4.1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

注:响应人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4.2响应人信誉良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以采购人查询“信用中国网站”(http://**.cn)结果为准)。

3.5其他要求

3.5.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5.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谈判。存在该条款情况的,均按无效标处理。(自行承诺)

四、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和方式

4.1凡有意参加的响应人,请于2023年05月16日至2023年05月23日17:30,凭企业身份CA数字证书登*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下载电子采购文件、答疑、补遗等有关资料。

4.2本项目采购文件费用:500元人民币/份,售后不退。

付款方式:响应人基本账户电汇(请将标书费对公转账至此账户,*@*26.com)

单位名称: (略) 机电 (略)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郑州行政支行

银行账号:*60

4.3企业CA数字证书的办理,详见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办事指南】【响应人】供应商续期、补办、单位名称变更办理流程》(含收费标准)。

注意:各响应人应随时关注中原采购交易平台上关于本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以免影响询比响应文件的提交。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3年05月24日09时00分。响应人应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5.2响应人须使用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响应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并按要求上传经CA数字证书签章和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file格式)。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5.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响应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响应人应在开标前登录“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门户网站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及澄清活动,进入响应文件解密环节后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的视同放弃投标,未签到、未解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招采购代理机构将退回其电子投标文件。

响应人应在解密时间内插入CA锁,输入密码,进行解密;响应人可在系统内观看开标过程,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所要求提供的证件、证明等,响应文件中应附相应资料清晰的扫描件或复印件,由于模糊不清导致评委无法辨别的,后果由响应人自行承担。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上同时发布。

七、异议的提出

登录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通过异议、投诉端口,按照操作提示发起。不接受匿名异议,详细要求见采购文件。

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北京 (略)

地 址: (略) 金水东路雅宝东方国际广场3号楼11楼

联 系 人:石女士

联系电话:0371-*

代理机构: (略) 机电 (略)

联系地址: (略) 东明路187号(东明路与红旗路交叉口向北200米路东金成大厦B座10楼)

联 系 人:何永红 何东宛 张品

联系电话:0371-*

邮 箱:*@*26.com

监督单位(部门):北京 (略) 合规管理部

地址: (略) 金水东路雅宝东方国际广场3号楼11楼

联系电话:*

北京 (略)

(略) 机电 (略)

2023年05月16日


一、采购条件

本项目已由北京 (略) 决策立项,资金自筹且已落实。 (略) 机电 (略) 受北京 (略) 的委托,对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项目承销商(二次)进行谈判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欢迎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响应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北京 (略) 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项目承销商谈判采购(二次)

2.2项目编号:M*5022

2.3实施地点: (略)

2.4项目概况:本次资产证券化业务初步拟定融资储架规模为10-15亿元,以实际注册、发行为准。

2.5 采购范围:北京 (略) 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业务承销服务

一标段:证券公司承销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涉及的与本项目相关的全部服务事项:

(1)统筹协调其他中介机构,包括但不限于律师事务所、现金流预测机构、评级机构、会计咨询机构、绿色认证机构(如有)、资金监管/托管机构等;

(2)负责对项目进行尽职调查,覆盖法律、财务、项目经营状况等多方面;

(3)负责设计完整、合理且能切实落地实施的项目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交易结构、交易流程和发行方案等;

(4)负责并组织相关专业机构起草、审核项目发行过程中所涉及到的所有发行文件,根据发行进程提交项目发行文件至监管审核机构、并根据反馈意见修改相关文件;

(5)负责与监管机构沟通,申报项目发行,获取监管审核机构关于项目发行的无异议函/注册通知书;

(6)负责项目路演推介,完成该项目产品销售,并完成该项目产品设立;

(7)根据本项目的需求,就项目发行相关事宜提供咨询、建议;

(8)该项目成功发行后,负责并管理相关专业机构提供存续期间的相关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兑付、信息披露等。

二标段:银行承销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涉及的与本项目相关的全部服务事项:

(1)报送银行审批。搜集行内审批所需资料,报送行内审批,沟通行内审批各个环节,尽快获取承销批单;

(2)方案设计。负责设计完整、合理且能切实落地实施的项目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交易结构、交易流程和发行方案等;统筹协调其他机构给工作。

(3)申报注册工作。制作全套申报材料、申报、获批、市场询价、发行承销等发行期间的相关事宜。

(4)后续管理。项目成功发行后,负责并管理相关专业机构提供存续期间的相关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兑付、信息披露等。

2.6服务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项目服务结束为止。

2.7服务标准:合格,满足国家、行业标准及采购人相关质量要求。

2.8标段划分及要求:本项目共两个标段,一标段确定一名成交人,二标段确定三名成交人;采购人根据实际需求确定两个标段各成交人的承销规模或比例。

三、响应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一标段:证券公司承销服务

响应人应具有中国证劵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证劵业务许可证》。

二标段:银行承销服务

响应人应具有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法的《金融许可证》。

3.2业绩要求:

企业类似项目业绩

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个全国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项目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3.3财务要求:

响应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财产没有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没有处于经营异常状态。

3.4信誉要求:

3.4.1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

注:响应人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4.2响应人信誉良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以采购人查询“信用中国网站”(http://**.cn)结果为准)。

3.5其他要求

3.5.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5.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谈判。存在该条款情况的,均按无效标处理。(自行承诺)

四、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和方式

4.1凡有意参加的响应人,请于2023年05月16日至2023年05月23日17:30,凭企业身份CA数字证书登*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下载电子采购文件、答疑、补遗等有关资料。

4.2本项目采购文件费用:500元人民币/份,售后不退。

付款方式:响应人基本账户电汇(请将标书费对公转账至此账户,*@*26.com)

单位名称: (略) 机电 (略)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郑州行政支行

银行账号:*60

4.3企业CA数字证书的办理,详见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办事指南】【响应人】供应商续期、补办、单位名称变更办理流程》(含收费标准)。

注意:各响应人应随时关注中原采购交易平台上关于本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以免影响询比响应文件的提交。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3年05月24日09时00分。响应人应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5.2响应人须使用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响应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并按要求上传经CA数字证书签章和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file格式)。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5.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响应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响应人应在开标前登录“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门户网站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及澄清活动,进入响应文件解密环节后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的视同放弃投标,未签到、未解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招采购代理机构将退回其电子投标文件。

响应人应在解密时间内插入CA锁,输入密码,进行解密;响应人可在系统内观看开标过程,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所要求提供的证件、证明等,响应文件中应附相应资料清晰的扫描件或复印件,由于模糊不清导致评委无法辨别的,后果由响应人自行承担。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上同时发布。

七、异议的提出

登录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通过异议、投诉端口,按照操作提示发起。不接受匿名异议,详细要求见采购文件。

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北京 (略)

地 址: (略) 金水东路雅宝东方国际广场3号楼11楼

联 系 人:石女士

联系电话:0371-*

代理机构: (略) 机电 (略)

联系地址: (略) 东明路187号(东明路与红旗路交叉口向北200米路东金成大厦B座10楼)

联 系 人:何永红 何东宛 张品

联系电话:0371-*

邮 箱:*@*26.com

监督单位(部门):北京 (略) 合规管理部

地址: (略) 金水东路雅宝东方国际广场3号楼11楼

联系电话:*

北京 (略)

(略) 机电 (略)

2023年0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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