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媒体平台宣传推广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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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媒体平台宣传推广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新媒体平台宣传推广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 17:16|发布单位:武汉新地 (略)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项目监管地: (略) 本级|阅读次数:

【项目概况】

新媒体平台宣传推广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鄂城区滨湖南路荔晶时代餐厅B座10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2023WHXDEZ-CS016-G

2、采购计划备案号:*-2023-00417

3、项目名称:新媒体平台宣传推广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100(万元)

6、最高限价:100(万元)

7、采购需求:

以观英阁(原鄂州基层党建)微信公众号、观英阁视频号、观英阁抖音号、鄂州党建网、鄂州党建头条号五大新媒体传播平台为依托,搭建 (略) 形象、党建工作亮点、人才工作风采的展示舞台。详见附件采购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从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仅接受中小微企业参与本项目磋商。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日至**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略) 鄂城区滨湖南路荔晶时代餐厅B座10层

3、方式:

供应商获取文件须携带以下资料:
1)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加盖鲜章或委托代理人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加盖鲜章、本人身份证(原件);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鲜章;
3)采购文件领取表,见附件由供应商自行下载加盖鲜章。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 (略) 鄂城区滨湖南路荔晶时代餐厅B座10层

五、开启

1、时间:**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鄂城区滨湖南路荔晶时代餐厅B座10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 (略) 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有需求的中小微企业中标后可以向意向金融机构提出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申请;
2、 中小微企业凭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政府采购合同,即可“零担保、零抵押”自主选择金融机构申请融资。合作金融机构承诺为中标供应商提供融资绿色通道,采购人承诺及时做好政府采购合同公开和合同备案。具体融资事宜由中标供应商与合作金融机构进行洽谈、办理。合作金融机构:各国有商 (略) 分行、中信银行鄂州支行、邮政储 (略) 分行、湖北银行鄂州分行、汉口银行鄂州分行、鄂州农村商业银行;
3、其他未尽事宜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委组织部本级

地址:鄂城区-滨湖北路特1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武汉新地 (略)

地址: (略) 鄂城区滨湖南路荔晶时代餐厅B座10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工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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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媒体平台宣传推广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 17:16|发布单位:武汉新地 (略)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项目监管地: (略) 本级|阅读次数:

【项目概况】

新媒体平台宣传推广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鄂城区滨湖南路荔晶时代餐厅B座10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2023WHXDEZ-CS016-G

2、采购计划备案号:*-2023-00417

3、项目名称:新媒体平台宣传推广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100(万元)

6、最高限价:100(万元)

7、采购需求:

以观英阁(原鄂州基层党建)微信公众号、观英阁视频号、观英阁抖音号、鄂州党建网、鄂州党建头条号五大新媒体传播平台为依托,搭建 (略) 形象、党建工作亮点、人才工作风采的展示舞台。详见附件采购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从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仅接受中小微企业参与本项目磋商。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日至**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略) 鄂城区滨湖南路荔晶时代餐厅B座10层

3、方式:

供应商获取文件须携带以下资料:
1)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加盖鲜章或委托代理人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加盖鲜章、本人身份证(原件);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鲜章;
3)采购文件领取表,见附件由供应商自行下载加盖鲜章。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 (略) 鄂城区滨湖南路荔晶时代餐厅B座10层

五、开启

1、时间:**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鄂城区滨湖南路荔晶时代餐厅B座10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 (略) 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有需求的中小微企业中标后可以向意向金融机构提出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申请;
2、 中小微企业凭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政府采购合同,即可“零担保、零抵押”自主选择金融机构申请融资。合作金融机构承诺为中标供应商提供融资绿色通道,采购人承诺及时做好政府采购合同公开和合同备案。具体融资事宜由中标供应商与合作金融机构进行洽谈、办理。合作金融机构:各国有商 (略) 分行、中信银行鄂州支行、邮政储 (略) 分行、湖北银行鄂州分行、汉口银行鄂州分行、鄂州农村商业银行;
3、其他未尽事宜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委组织部本级

地址:鄂城区-滨湖北路特1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武汉新地 (略)

地址: (略) 鄂城区滨湖南路荔晶时代餐厅B座10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工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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