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抽选土地评估机构的公告(2023)16号
琼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抽选土地评估机构的公告(2023)16号
琼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抽选土地评估机构的公告(2023)16号
根据《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评估业务委托工作规则>的通知》的相关规定,为公平、公正开展我局土地评估业务,我局采取公开抽选方式,委托土地评估机构开展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1.孔凌菲名下划拨国有建设用地补办出让地价评估。2.黄居伦名下划拨国有建设用地补办出让地价评估。3.邓良波名下划拨国有建设用地补办出让地价评估。4.海南 (略) 开发边界外部分用地及拟补偿地块地价评估。5.黄良勃名下划拨国有建设用地补办出让地价评估。
二、项目概况:
1.孔凌菲用 (略) 博鳌镇广汉路第二进,土地出让面积为144㎡,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土地评估目的:划拨补办出让)2.黄居伦用 (略) 中原镇镇区北侧,土地出让面积为120㎡,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土地评估目的:划拨补办出让)3.邓良波用 (略) 嘉积镇双拥路东侧,土地出让面积为142.56㎡,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土地评估目的:划拨补办出让)4.海南 (略) 用 (略) 中原镇九曲江乡工业区、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证号为琼(2022) (略) 不动产权第*号,该宗地中2646.75平方米用地位于《 (略) 中原镇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划定的开发边界外,上述部分用地无法按照证载用途开发建设。为保障企业土地权益,我局拟收回海南 (略) 开发边界外2646.75平方米用地,并在TY-004号储备地中划出等价值土地进行补偿。(土地评估目的:土地补偿)5.黄良勃用 (略) 长坡镇烟塘墟,土地出让面积为222.6㎡,土地用途为城镇混合住宅用地。(土地评估目的:划拨补办出让)
三、报名材料:
1、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备案土地评估资质的备案函。
2、公司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业绩等相关资料。
3、由于疫情的原因,所有报名材料需电子扫描后发送到指定邮箱,暂不受理当面接收材料。
4、出具所有电子扫描材料与原件一致承诺书。
四、报名时间:
请于2023年5月16日至2023年5月18日17:00前发送到邮箱:*@*26.com报名,联系人:王海敏,联系电话:*。
五、现场抽选时间:
2023年5月19日1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415室(报名机构不参加现场抽选,抽中机构由我局电话通知)。
六、提交评估成果报告时间:
收到委托书5个工作日内。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5月16日
琼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抽选土地评估机构的公告(2023)16号
根据《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评估业务委托工作规则>的通知》的相关规定,为公平、公正开展我局土地评估业务,我局采取公开抽选方式,委托土地评估机构开展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1.孔凌菲名下划拨国有建设用地补办出让地价评估。2.黄居伦名下划拨国有建设用地补办出让地价评估。3.邓良波名下划拨国有建设用地补办出让地价评估。4.海南 (略) 开发边界外部分用地及拟补偿地块地价评估。5.黄良勃名下划拨国有建设用地补办出让地价评估。
二、项目概况:
1.孔凌菲用 (略) 博鳌镇广汉路第二进,土地出让面积为144㎡,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土地评估目的:划拨补办出让)2.黄居伦用 (略) 中原镇镇区北侧,土地出让面积为120㎡,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土地评估目的:划拨补办出让)3.邓良波用 (略) 嘉积镇双拥路东侧,土地出让面积为142.56㎡,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土地评估目的:划拨补办出让)4.海南 (略) 用 (略) 中原镇九曲江乡工业区、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证号为琼(2022) (略) 不动产权第*号,该宗地中2646.75平方米用地位于《 (略) 中原镇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划定的开发边界外,上述部分用地无法按照证载用途开发建设。为保障企业土地权益,我局拟收回海南 (略) 开发边界外2646.75平方米用地,并在TY-004号储备地中划出等价值土地进行补偿。(土地评估目的:土地补偿)5.黄良勃用 (略) 长坡镇烟塘墟,土地出让面积为222.6㎡,土地用途为城镇混合住宅用地。(土地评估目的:划拨补办出让)
三、报名材料:
1、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备案土地评估资质的备案函。
2、公司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业绩等相关资料。
3、由于疫情的原因,所有报名材料需电子扫描后发送到指定邮箱,暂不受理当面接收材料。
4、出具所有电子扫描材料与原件一致承诺书。
四、报名时间:
请于2023年5月16日至2023年5月18日17:00前发送到邮箱:*@*26.com报名,联系人:王海敏,联系电话:*。
五、现场抽选时间:
2023年5月19日1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415室(报名机构不参加现场抽选,抽中机构由我局电话通知)。
六、提交评估成果报告时间:
收到委托书5个工作日内。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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