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四都镇委员会关于县委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的通报
中共四都镇委员会关于县委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0年11月16日至2020年12月22日,县委第十三轮第一批巡察一组对四都镇下辖21个村(社区)开展了巡察,并于2022年4月2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 (略) 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学。一是立足“三会一课”、“学台,组织党员干部原原本本、原汁原味学方米。五是严肃问责。由镇党委对全镇20个村(社区)的土地建设管理员进行集体约谈,责令后港村党委书记李志孝作书面检查,对后港村土地建设管理员李旭辉进行提醒谈话。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关于存在集体“三资”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1)关于部分村专项资金被挪作他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各村(社区)报账员学进行提醒谈话,责令外埕村党委书记李栋强、外埕村党委委员李晓通、外埕村党委委员李元林、外埕村妇女主任林秀娟、奇材村村委会主任陈辉勇、港口村李水林作出书面检查。
(3)关于资源管理不善、经营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各村(社区)报账员学、有效。三是全面推进村集体“三资”清理,追讨城楼村、林墘村、东峤村、西峤村、西张村、山后村、盐仓村等7个村的山地、虾池、鱼池等应收承包租金*.6元。四是下一步将加大力度追讨东峤、上湖、田美、西峤、奇材、后港、西梧、港口、盐仓、东葛头等10个村的应收租金,加大力度收回上湖、田美、石溪、后港、港口、山后等6个村的应收资源。五是由镇党委对东峤村村委会主任张晓辉、东峤村村委委员张勇和、田美村党委书记胡松明、林墘村党支部委员王光财、山后村李权生、盐仓村党支部委员翁镇波、盐仓村副主任翁镇炎进行提醒谈话,对田美村党委委员胡惠宁、田美村胡中文、西梧村党委委员吴木溪、西张村党委委员杨华坤、山后村党总支部委员李辉生进行批评教育,责令上湖村党委书记胡志强、西峤村村委会主任许汉龙、石溪村党支部书记胡茂松、城楼村村委会主任李建平、奇材村村委会主任陈辉勇、后港村村委会主任李群、盐仓村翁文桂、东葛头村村委会主任沈勇顺作出书面检查。
(4)关于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健全完善四都镇村级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加强项目预算结(决)算审核,规范项目招投标工作,强化工程项目全程管理。二是加强工程项目审核监管,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监督作用,聘请专业人才或邀请第三方,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实施各个环节的严格审核把关。三是追回多支付的工程款,东峤村、上湖村、外埕村、山后村等4个村共追回多付的工程款共计30285.96元。四是要求各村(社区)加强对《诏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诏安县小规模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行为的实施意见》《诏安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预算、竣工结(决)算审核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的学,规范工程项目管理。五是针对林头村海防执勤道路西线工程未竣工结算问题,下一步督促村与施工方对接尽快完成结算审核,以后的工程项目严格按照《诏安县关于规范政府投资小规模工程招投标活动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加强工程项目管理,从项目预算设计、招投标、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和工程款结算等方面全方位加强项目监督,杜绝类似现象发生。六是由镇党委对东峤村村委会主任张晓辉进行提醒谈话,对东峤村党支部委员张晓义、四都村党委委员吴伟昌、四都村党委委员何庆智、马城村村委委员李乾元、城楼村党委委员陈养森、城楼村李细平、城楼村李海平、西梧村党委委员吴木溪、东梧村吴瑞林、西张村党委委员杨华坤、林头村党委委员、副主任李义乌、盐仓村翁丽坤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四都村党委书记沈松川、外埕村党委书记李栋强、外埕村党委委员李晓通、外埕村党委委员李元林、外埕村妇女主任林秀娟、马城村党委书记李平顺、马城村村委会主任李金明、城楼村村委会主任李建平、马城村党委委员李闯辉、东梧村林义福、盐仓村党支部书记翁友明、盐仓村翁文桂、东葛头村村委会主任沈勇顺、东葛头村林三成作出书面检查。
(5)关于执行财务公开制度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财务公开制度,各村(社区)每月进行财务公开,做到逐笔逐项公开财力收支明细账目,接受群众的监督。二是规范财务公开事项,指定各村(社区)报账员专人负责,按照财务公开的内容、时间、形式等要求,逐项列出明细清单,相关资料进行整理归档。三是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职责,要求村务监督委员会对财务公开情况进行监督,认真审查公开的内容、程序,确保按时如实公开。四是由镇党委对西峤村党总支部委员*克辉、林墘村党支部委员王丽真进行提醒谈话,对马城村李爱宗、东梧村吴宝辉、山后村李保桂、林头村村委会主任李惠忠进行批评教育,责令东梧村林义福、东葛头村村委会主任沈勇顺、东葛头村林三成作出书面检查。
(6)关于“三资”管理队*基础薄弱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业务培训,详细解读《诏安县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暂行规定》等相关制度文件精神,进一步增强报账员“三资”管理的主体责任意识和业务水平。二是对各村(社区)报账员进行集体约谈,要求报账员加强学顺、奇材村村委会主任陈辉勇、东梧村林义福、港口村党委书记李庆全、港口村党委委员李点辉、港口村李水林、山后村党总支部书记李仁宗、盐仓村党支部书记翁友明、盐仓村翁文桂、东葛头村村委会主任沈勇顺、东葛头村林三成、林头村村委委员李晓强、林头村党委书记李光东、四都社区党支部书记林金顺作出书面检查。
(2)关于违规发放村干部补贴、奖金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核查清退四都村、马城村、城楼村、林墘村、后港村、港口村、西张村、山后村违规发放村干部奖金64070元;核查清退田美村、石溪村民兵训练误工补贴8060元。二是加强对各项开支报销的审核把关,严格执行财务制度,落实村级财务联合审批会签制度,规范各类津补贴、奖金的发放,避免情况再次发生。三是由镇党委对田美村党委委员胡春泉、田美村村委会主任胡文雄、石溪村胡栋华、城楼村钟恋凤、城楼村李阿彪、港口村妇女主任李宴进行提醒谈话,对石溪村党支部委员胡飞智、四都村党委委员吴伟昌、城楼村李细平、城楼村李海平进行批评教育,责令石溪村党支部书记胡茂松、四都村党委书记沈松川、马城村党委书记李平顺、城楼村党委书记李幼生、城楼村村委会主任李建平、后港村李振喜、港口村党委委员李点辉、港口村李水林作出书面检查。
3.关于存在执行财务制度不规范的问题
(1)关于报支手续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各村(社区)报账员学,进一步规范财务报支手续。二是健全完善四都镇村级集体财务管理制度,规范村级财务报支审批程序,加强对各项开支报销的审核把关,对使用收款收据报支、签名不完整等不符合规定的单据不予入账。三是由镇党委对东峤村村委会主任张晓辉、东峤村党支部委员张钦亮、上湖村胡建才、上湖村党委委员胡*武、田美村党总支部委员林细桂、石溪村胡宝平、石溪村胡细忠、林墘村党支部委员王光财、外埕村李淑辉、后港村党委委员李波生、东梧村吴巧真、港口村李如平、山后村李权生、盐仓村党支部委员翁镇波、盐仓村副主任翁镇炎、盐仓村妇女主任翁碧华、西张村胡宝山、四都社区居委委员陈浩霖进行提醒谈话,对东峤村党支部委员张晓义、田美村党委委员胡惠宁、田美村胡中文、石溪村党支部委员胡飞智、林墘村村委委员王胜川、四都村党委委员吴伟昌、马城村李耀辉、城楼村党委委员李琼辉、城楼村党委委员陈养森、城楼村李细平、城楼村李海平、后港村李伟明、东梧村吴解喜、东梧村党委委员吴艳聪、山后村党总支部委员李锦泉、盐仓村村委委员翁炳元、盐仓村翁丽坤进行批评教育,责令西峤村村委会主任许汉龙、石溪村党支部书记胡茂松、四都村党委书记沈松川、外埕村党委书记李栋强、外埕村党委委员李晓通、外埕村党委委员李元林、外埕村妇女主任林秀娟、马城村村委会主任李金明、城楼村党委书记李幼生、城楼村村委会主任李建平、城楼村党委委员李闯辉、奇材村村委会主任陈辉勇、后港村村委会主任李群、后港村李振喜、东梧村村委会主任吴松辉、东梧村林义福、西梧村村委会主任吴义辉、港口村党委书记李庆全、港口村党委委员李点辉、港口村李水林、盐仓村党支部书记翁友明、盐仓村翁文桂、东葛头村委会主任沈勇顺、东葛头村林三成、林头村村委委员李晓强作出书面检查。
(2)关于执行备用金制度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实行备用金管理制度,加强村级财务把关力度,严禁违规持有大额现金。二是开展自查整改,对全镇21个村(社区)进行摸排,督促备用金超额的村及时将超额部分存入本村银行账户。三是针对后港村仍存在备用金超额的问题,下一步加大力度督促后港村及时将备用金超额存入本村银行账户。四是由镇党委对马城村李耀辉进行批评教育,责令马城村党委书记李平顺、后港村李振喜作出书面检查。
(3)关于超标准报支社会化培训费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核查清退东梧、西梧等2个村超标准报支村干部参加“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社会化培训费用共计8692元。二是加强对各项开支报销的审核把关,严格执行财务制度,落实村级财务联合审批会签制度,对不符合开支范围及标准的,一律不予报销。三是由镇党委责令东梧村党委书记吴祝钦、东梧村林义福、西梧村村委会主任吴义辉作出书面检查。
(4)关于违规报支交通费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核查清退四都村、西梧村、东峤村、石溪村等4个村超标准报支交通费用共计21250元。二是加强对各项开支报销的审核把关,严格执行财务制度,落实村级财务联合审批会签制度,对不符合开支范围及标准的,一律不予报销。三是由镇党委对四都村沈聪光、东峤村村委会主任张晓辉、东峤村张和生进行提醒谈话,对四都村党委委员何庆智、石溪村党支部委员胡飞智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四都村党委书记沈松川、西梧村村委会主任吴义辉作出书面检查。
(5)关于个别村大额举债、增加村财负担的问题
整改情况:健全完善四都镇村级集体财务管理制度,要求村集体开支必须坚持量入为出的原则,严禁垫付各种代收费用,严禁举债用于项目建设及日常村务支出,严禁未经允许擅自举债或为企业、个人提供担保,严禁产生建设项目账外债务。
(6)关于个别村发放治安队员工资依据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林头村已与相关治安队员补签协议,进一步补全聘用手续。二是举一反三,加强对各项开支报销的审核把关,严格执行财务制度,落实村级财务联合审批会签制度,对依据不足的支出项目,要求经办人补齐相关文件依据,否则不予报销。三是由镇党委责令林头村党委书记李光东、林头村村委委员李晓强作出书面检查。
4.关于存在违反财经制度、廉政风险大的问题
(1)关于部分存在虚增环境整治费用、虚造票据套取村集体资金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各村(社区)报账员学、城楼村党委委员李闯辉、港口村党委书记李庆全、港口村党委委员李点辉、港口村李水林作出书面检查。
(3)关于个别村存在虚列开支套取集体资金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各村(社区)报账员学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党的十九届五中精神结合起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自觉,坚决维护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把维护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政治规矩,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折不扣落实上级党委、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确保政令畅通。
(二)强化系统思维,提高巡察整改实效。按照系统化思维,对巡察出来的问题合理研究分类,对能够立即解决的,加大力度、重点督办;对需要一定时间解决的,明确节点、压实责任,加强跟踪督办,确保在规定时间内见明显成效;对需要长期整治的,持续用力,抓实抓好,注重统筹兼顾、举一反三。
(三)坚持统筹发展,促进四都高质量发展。把巡察整改反馈意见和巡察整改共性问题结合起来,和四都镇当前中心工作的实际结合起来,以问题整改进一步规范工作,不断加强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持续巩固巡察整改成果,为四都镇打造成县域次中心城镇和全域推进的乡村振兴示范乡镇提供坚强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6-*;通信地址:诏安县四都镇外埕村621号,邮政编码:*;电子邮箱:*@*zzaxgwjh.http://**。
中共四都镇委员会
2021年7月2日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0年11月16日至2020年12月22日,县委第十三轮第一批巡察一组对四都镇下辖21个村(社区)开展了巡察,并于2022年4月2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 (略) 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学。一是立足“三会一课”、“学台,组织党员干部原原本本、原汁原味学方米。五是严肃问责。由镇党委对全镇20个村(社区)的土地建设管理员进行集体约谈,责令后港村党委书记李志孝作书面检查,对后港村土地建设管理员李旭辉进行提醒谈话。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关于存在集体“三资”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1)关于部分村专项资金被挪作他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各村(社区)报账员学进行提醒谈话,责令外埕村党委书记李栋强、外埕村党委委员李晓通、外埕村党委委员李元林、外埕村妇女主任林秀娟、奇材村村委会主任陈辉勇、港口村李水林作出书面检查。
(3)关于资源管理不善、经营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各村(社区)报账员学、有效。三是全面推进村集体“三资”清理,追讨城楼村、林墘村、东峤村、西峤村、西张村、山后村、盐仓村等7个村的山地、虾池、鱼池等应收承包租金*.6元。四是下一步将加大力度追讨东峤、上湖、田美、西峤、奇材、后港、西梧、港口、盐仓、东葛头等10个村的应收租金,加大力度收回上湖、田美、石溪、后港、港口、山后等6个村的应收资源。五是由镇党委对东峤村村委会主任张晓辉、东峤村村委委员张勇和、田美村党委书记胡松明、林墘村党支部委员王光财、山后村李权生、盐仓村党支部委员翁镇波、盐仓村副主任翁镇炎进行提醒谈话,对田美村党委委员胡惠宁、田美村胡中文、西梧村党委委员吴木溪、西张村党委委员杨华坤、山后村党总支部委员李辉生进行批评教育,责令上湖村党委书记胡志强、西峤村村委会主任许汉龙、石溪村党支部书记胡茂松、城楼村村委会主任李建平、奇材村村委会主任陈辉勇、后港村村委会主任李群、盐仓村翁文桂、东葛头村村委会主任沈勇顺作出书面检查。
(4)关于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健全完善四都镇村级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加强项目预算结(决)算审核,规范项目招投标工作,强化工程项目全程管理。二是加强工程项目审核监管,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监督作用,聘请专业人才或邀请第三方,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实施各个环节的严格审核把关。三是追回多支付的工程款,东峤村、上湖村、外埕村、山后村等4个村共追回多付的工程款共计30285.96元。四是要求各村(社区)加强对《诏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诏安县小规模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行为的实施意见》《诏安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预算、竣工结(决)算审核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的学,规范工程项目管理。五是针对林头村海防执勤道路西线工程未竣工结算问题,下一步督促村与施工方对接尽快完成结算审核,以后的工程项目严格按照《诏安县关于规范政府投资小规模工程招投标活动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加强工程项目管理,从项目预算设计、招投标、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和工程款结算等方面全方位加强项目监督,杜绝类似现象发生。六是由镇党委对东峤村村委会主任张晓辉进行提醒谈话,对东峤村党支部委员张晓义、四都村党委委员吴伟昌、四都村党委委员何庆智、马城村村委委员李乾元、城楼村党委委员陈养森、城楼村李细平、城楼村李海平、西梧村党委委员吴木溪、东梧村吴瑞林、西张村党委委员杨华坤、林头村党委委员、副主任李义乌、盐仓村翁丽坤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四都村党委书记沈松川、外埕村党委书记李栋强、外埕村党委委员李晓通、外埕村党委委员李元林、外埕村妇女主任林秀娟、马城村党委书记李平顺、马城村村委会主任李金明、城楼村村委会主任李建平、马城村党委委员李闯辉、东梧村林义福、盐仓村党支部书记翁友明、盐仓村翁文桂、东葛头村村委会主任沈勇顺、东葛头村林三成作出书面检查。
(5)关于执行财务公开制度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财务公开制度,各村(社区)每月进行财务公开,做到逐笔逐项公开财力收支明细账目,接受群众的监督。二是规范财务公开事项,指定各村(社区)报账员专人负责,按照财务公开的内容、时间、形式等要求,逐项列出明细清单,相关资料进行整理归档。三是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职责,要求村务监督委员会对财务公开情况进行监督,认真审查公开的内容、程序,确保按时如实公开。四是由镇党委对西峤村党总支部委员*克辉、林墘村党支部委员王丽真进行提醒谈话,对马城村李爱宗、东梧村吴宝辉、山后村李保桂、林头村村委会主任李惠忠进行批评教育,责令东梧村林义福、东葛头村村委会主任沈勇顺、东葛头村林三成作出书面检查。
(6)关于“三资”管理队*基础薄弱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业务培训,详细解读《诏安县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暂行规定》等相关制度文件精神,进一步增强报账员“三资”管理的主体责任意识和业务水平。二是对各村(社区)报账员进行集体约谈,要求报账员加强学顺、奇材村村委会主任陈辉勇、东梧村林义福、港口村党委书记李庆全、港口村党委委员李点辉、港口村李水林、山后村党总支部书记李仁宗、盐仓村党支部书记翁友明、盐仓村翁文桂、东葛头村村委会主任沈勇顺、东葛头村林三成、林头村村委委员李晓强、林头村党委书记李光东、四都社区党支部书记林金顺作出书面检查。
(2)关于违规发放村干部补贴、奖金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核查清退四都村、马城村、城楼村、林墘村、后港村、港口村、西张村、山后村违规发放村干部奖金64070元;核查清退田美村、石溪村民兵训练误工补贴8060元。二是加强对各项开支报销的审核把关,严格执行财务制度,落实村级财务联合审批会签制度,规范各类津补贴、奖金的发放,避免情况再次发生。三是由镇党委对田美村党委委员胡春泉、田美村村委会主任胡文雄、石溪村胡栋华、城楼村钟恋凤、城楼村李阿彪、港口村妇女主任李宴进行提醒谈话,对石溪村党支部委员胡飞智、四都村党委委员吴伟昌、城楼村李细平、城楼村李海平进行批评教育,责令石溪村党支部书记胡茂松、四都村党委书记沈松川、马城村党委书记李平顺、城楼村党委书记李幼生、城楼村村委会主任李建平、后港村李振喜、港口村党委委员李点辉、港口村李水林作出书面检查。
3.关于存在执行财务制度不规范的问题
(1)关于报支手续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各村(社区)报账员学,进一步规范财务报支手续。二是健全完善四都镇村级集体财务管理制度,规范村级财务报支审批程序,加强对各项开支报销的审核把关,对使用收款收据报支、签名不完整等不符合规定的单据不予入账。三是由镇党委对东峤村村委会主任张晓辉、东峤村党支部委员张钦亮、上湖村胡建才、上湖村党委委员胡*武、田美村党总支部委员林细桂、石溪村胡宝平、石溪村胡细忠、林墘村党支部委员王光财、外埕村李淑辉、后港村党委委员李波生、东梧村吴巧真、港口村李如平、山后村李权生、盐仓村党支部委员翁镇波、盐仓村副主任翁镇炎、盐仓村妇女主任翁碧华、西张村胡宝山、四都社区居委委员陈浩霖进行提醒谈话,对东峤村党支部委员张晓义、田美村党委委员胡惠宁、田美村胡中文、石溪村党支部委员胡飞智、林墘村村委委员王胜川、四都村党委委员吴伟昌、马城村李耀辉、城楼村党委委员李琼辉、城楼村党委委员陈养森、城楼村李细平、城楼村李海平、后港村李伟明、东梧村吴解喜、东梧村党委委员吴艳聪、山后村党总支部委员李锦泉、盐仓村村委委员翁炳元、盐仓村翁丽坤进行批评教育,责令西峤村村委会主任许汉龙、石溪村党支部书记胡茂松、四都村党委书记沈松川、外埕村党委书记李栋强、外埕村党委委员李晓通、外埕村党委委员李元林、外埕村妇女主任林秀娟、马城村村委会主任李金明、城楼村党委书记李幼生、城楼村村委会主任李建平、城楼村党委委员李闯辉、奇材村村委会主任陈辉勇、后港村村委会主任李群、后港村李振喜、东梧村村委会主任吴松辉、东梧村林义福、西梧村村委会主任吴义辉、港口村党委书记李庆全、港口村党委委员李点辉、港口村李水林、盐仓村党支部书记翁友明、盐仓村翁文桂、东葛头村委会主任沈勇顺、东葛头村林三成、林头村村委委员李晓强作出书面检查。
(2)关于执行备用金制度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实行备用金管理制度,加强村级财务把关力度,严禁违规持有大额现金。二是开展自查整改,对全镇21个村(社区)进行摸排,督促备用金超额的村及时将超额部分存入本村银行账户。三是针对后港村仍存在备用金超额的问题,下一步加大力度督促后港村及时将备用金超额存入本村银行账户。四是由镇党委对马城村李耀辉进行批评教育,责令马城村党委书记李平顺、后港村李振喜作出书面检查。
(3)关于超标准报支社会化培训费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核查清退东梧、西梧等2个村超标准报支村干部参加“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社会化培训费用共计8692元。二是加强对各项开支报销的审核把关,严格执行财务制度,落实村级财务联合审批会签制度,对不符合开支范围及标准的,一律不予报销。三是由镇党委责令东梧村党委书记吴祝钦、东梧村林义福、西梧村村委会主任吴义辉作出书面检查。
(4)关于违规报支交通费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核查清退四都村、西梧村、东峤村、石溪村等4个村超标准报支交通费用共计21250元。二是加强对各项开支报销的审核把关,严格执行财务制度,落实村级财务联合审批会签制度,对不符合开支范围及标准的,一律不予报销。三是由镇党委对四都村沈聪光、东峤村村委会主任张晓辉、东峤村张和生进行提醒谈话,对四都村党委委员何庆智、石溪村党支部委员胡飞智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四都村党委书记沈松川、西梧村村委会主任吴义辉作出书面检查。
(5)关于个别村大额举债、增加村财负担的问题
整改情况:健全完善四都镇村级集体财务管理制度,要求村集体开支必须坚持量入为出的原则,严禁垫付各种代收费用,严禁举债用于项目建设及日常村务支出,严禁未经允许擅自举债或为企业、个人提供担保,严禁产生建设项目账外债务。
(6)关于个别村发放治安队员工资依据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林头村已与相关治安队员补签协议,进一步补全聘用手续。二是举一反三,加强对各项开支报销的审核把关,严格执行财务制度,落实村级财务联合审批会签制度,对依据不足的支出项目,要求经办人补齐相关文件依据,否则不予报销。三是由镇党委责令林头村党委书记李光东、林头村村委委员李晓强作出书面检查。
4.关于存在违反财经制度、廉政风险大的问题
(1)关于部分存在虚增环境整治费用、虚造票据套取村集体资金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各村(社区)报账员学、城楼村党委委员李闯辉、港口村党委书记李庆全、港口村党委委员李点辉、港口村李水林作出书面检查。
(3)关于个别村存在虚列开支套取集体资金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各村(社区)报账员学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党的十九届五中精神结合起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自觉,坚决维护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把维护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政治规矩,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折不扣落实上级党委、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确保政令畅通。
(二)强化系统思维,提高巡察整改实效。按照系统化思维,对巡察出来的问题合理研究分类,对能够立即解决的,加大力度、重点督办;对需要一定时间解决的,明确节点、压实责任,加强跟踪督办,确保在规定时间内见明显成效;对需要长期整治的,持续用力,抓实抓好,注重统筹兼顾、举一反三。
(三)坚持统筹发展,促进四都高质量发展。把巡察整改反馈意见和巡察整改共性问题结合起来,和四都镇当前中心工作的实际结合起来,以问题整改进一步规范工作,不断加强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持续巩固巡察整改成果,为四都镇打造成县域次中心城镇和全域推进的乡村振兴示范乡镇提供坚强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6-*;通信地址:诏安县四都镇外埕村621号,邮政编码:*;电子邮箱:*@*zzaxgwjh.http://**。
中共四都镇委员会
2021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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