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经开区人力资源市场食堂经营权采购项目(第二次)询价公告
宜春经开区人力资源市场食堂经营权采购项目(第二次)询价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宜春经开 (略) 场食堂经营权采购项目(第二次)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 (略) | ||
行政区域 | (略) | 公告时间 | 2023年05月17日15:14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3年05月17日至2023年05月22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下午:14:0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预算金额 | ¥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刘雨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 (略) | ||
采购单位地址 | 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春风路1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章雅雄*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宜春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明月北路1188号九玺广场905、907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刘雨* | ||
附件: | |||
附件1 | 项目要求.pdf |
项目概况
宜春经开 (略) 场食堂经营权采购项目(第二次) *@*63.com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5月2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明月-JKQ2023-003-1
项目名称:宜春经开 (略) 场食堂经营权采购项目(第二次)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企业、个体工商户(提供三证合一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两年任一年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六个月任一月的社保、纳税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免税企业提供免税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略) 基本信息及无违法处罚的信用中国网站(http://**)或中国政府采购网无违法处罚的截图加盖公章】;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及项目特殊要求;
7.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
注:供应商于开标现场提供以上资料用于资格审查,提供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视为无效响应。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5月17日至2023年05月22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63.com
方式:拟响应供应商须于报名时间截止前将报名资料(营业执照及法人授权委托书)*@*63.com,代理机构收到合格报名资料后将采购文件回复至邮箱,逾期无法办理。
售价:¥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5月2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明月北路1188号九玺广场905、907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5月2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明月北路1188号九玺广场905、907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预算金额:管理费(含租金),详见采购文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 (略)
地址: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春风路1号
联系方式:章雅雄*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宜春 (略)
地 址: (略) 明月北路1188号九玺广场905、907室
联系方式:刘雨*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雨
电 话: *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宜春经开 (略) 场食堂经营权采购项目(第二次)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 (略) | ||
行政区域 | (略) | 公告时间 | 2023年05月17日15:14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3年05月17日至2023年05月22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下午:14:0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预算金额 | ¥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刘雨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 (略) | ||
采购单位地址 | 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春风路1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章雅雄*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宜春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明月北路1188号九玺广场905、907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刘雨* | ||
附件: | |||
附件1 | 项目要求.pdf |
项目概况
宜春经开 (略) 场食堂经营权采购项目(第二次) *@*63.com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5月2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明月-JKQ2023-003-1
项目名称:宜春经开 (略) 场食堂经营权采购项目(第二次)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企业、个体工商户(提供三证合一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两年任一年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六个月任一月的社保、纳税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免税企业提供免税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略) 基本信息及无违法处罚的信用中国网站(http://**)或中国政府采购网无违法处罚的截图加盖公章】;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及项目特殊要求;
7.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
注:供应商于开标现场提供以上资料用于资格审查,提供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视为无效响应。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5月17日至2023年05月22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63.com
方式:拟响应供应商须于报名时间截止前将报名资料(营业执照及法人授权委托书)*@*63.com,代理机构收到合格报名资料后将采购文件回复至邮箱,逾期无法办理。
售价:¥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5月2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明月北路1188号九玺广场905、907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5月2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明月北路1188号九玺广场905、907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预算金额:管理费(含租金),详见采购文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 (略)
地址: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春风路1号
联系方式:章雅雄*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宜春 (略)
地 址: (略) 明月北路1188号九玺广场905、907室
联系方式:刘雨*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雨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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