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保人员劳务派遣代理服务院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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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保人员劳务派遣代理服务院内招标公告


福建医科大学 (略) 拟对安保人员劳务派遣代理服务采 (略) 内谈判,欢迎满足本项目采购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安保人员劳务派遣代理服务采购项目

二、招标内容:

服务要求:1、组织人员招聘、录用、岗前培训等工作, (略) 输送合格的专业派遣人员。如派遣人员不能满足工作需要,我院可随时要求进行人员更换。 2、制定派遣人员相关管理规定,负责新入职派遣员工信息采集、入职体检、劳动合同签订、员工背景调查等相关工作。 3、负责派遣人员劳动合同管理、员工薪酬发放、个税代扣代缴、后勤服务管理、在岗体检、劳动争议调解、出国政审手续、失业退休手续等相关工作。设立人事专员负责协调与派遣人员的日常管理。 4、为派遣人员办理社会保险、意外伤害险:包括企业社会保险的开户、缴存、新派遣员工增减、社保转移、医疗、生育、工伤费用的申报和报销等。 5、离职工作交接,劳动合同终止、社会保险停缴、开具离职证明等。 6、 (略) 免费提供人力资源管理方面的政令、法律、劳务等咨询服务。协助调解派遣人员与用工单位的劳动争议,处理相关法律事务。

服务期限: 3年

预算金额:6万元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

2.1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①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投标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④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3、用户名单(含采购时间、采购数量、型号等),附近一年的发票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

4、承诺函(承诺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注: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上所有的资格要求并提供资料,所有提供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应是清晰的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四、公告时间:2023年5月18日至2023年5月24日。

五、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5月24日17: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包含资格证明文件和项目方案及报价资料)共8份送达福建医科大学 (略) ,联系人及电话备注在封面上(地址:鼓楼区杨桥中路246号3#六楼后勤处 电话:* 联系人:谢工),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六、谈判时间:另行通知

七、谈判地点:福建医科大学 (略)

福建医科大学 (略)

2023年5月17日




福建医科大学 (略) 拟对安保人员劳务派遣代理服务采 (略) 内谈判,欢迎满足本项目采购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安保人员劳务派遣代理服务采购项目

二、招标内容:

服务要求:1、组织人员招聘、录用、岗前培训等工作, (略) 输送合格的专业派遣人员。如派遣人员不能满足工作需要,我院可随时要求进行人员更换。 2、制定派遣人员相关管理规定,负责新入职派遣员工信息采集、入职体检、劳动合同签订、员工背景调查等相关工作。 3、负责派遣人员劳动合同管理、员工薪酬发放、个税代扣代缴、后勤服务管理、在岗体检、劳动争议调解、出国政审手续、失业退休手续等相关工作。设立人事专员负责协调与派遣人员的日常管理。 4、为派遣人员办理社会保险、意外伤害险:包括企业社会保险的开户、缴存、新派遣员工增减、社保转移、医疗、生育、工伤费用的申报和报销等。 5、离职工作交接,劳动合同终止、社会保险停缴、开具离职证明等。 6、 (略) 免费提供人力资源管理方面的政令、法律、劳务等咨询服务。协助调解派遣人员与用工单位的劳动争议,处理相关法律事务。

服务期限: 3年

预算金额:6万元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

2.1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①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投标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④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3、用户名单(含采购时间、采购数量、型号等),附近一年的发票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

4、承诺函(承诺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注: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上所有的资格要求并提供资料,所有提供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应是清晰的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四、公告时间:2023年5月18日至2023年5月24日。

五、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5月24日17: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包含资格证明文件和项目方案及报价资料)共8份送达福建医科大学 (略) ,联系人及电话备注在封面上(地址:鼓楼区杨桥中路246号3#六楼后勤处 电话:* 联系人:谢工),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六、谈判时间:另行通知

七、谈判地点:福建医科大学 (略)

福建医科大学 (略)

2023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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