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陕西周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性保护项目-动物标本馆标本维护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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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陕西周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性保护项目-动物标本馆标本维护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2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陕西周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性保护项目-动物标本馆标本维护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 (略) (略) 碑林区长安北路永宁国际(大话南门)20楼2003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6月09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HGJ-ZZ-2023-054

项目名称:2022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陕西周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性保护项目-动物标本馆标本维护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92,7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2022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陕西周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性保护项目--动物标本馆标本维护):

合同包预算金额:492,70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1-1其他林业服务动物标本馆标本维护1(项)详见采购文件492,7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20天(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2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陕西周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性保护项目--动物标本馆标本维护)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74号);(4)《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5)《财政部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6)《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7)《关于落实降低企业杠杆率税收支持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25号;(8)《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9)《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10)《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略) 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11)《 (略) 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12)《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13)《 (略)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4)《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15)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2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陕西周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性保护项目--动物标本馆标本维护)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2)、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出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出示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3)、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需提供经审计的2021年度或2022年度的财务报告或提供离开标之日起半年内供应商银行基本户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4)、税收缴纳证明:供应商须提供开标截止日前连续3个月的完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供应商须提供开标截止日前连续3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供应商不得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http://**.cn)违法税收黑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没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查询结果为准,提供网站截图;(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9)、投标人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5月18日至2023年05月24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1:00:00,下午14: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

途径: (略) 碑林区长安北路永宁国际(大话南门)20楼2003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06月09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 (略) 碑林区长安北路永宁国际(大话南门)20楼2003室

开标地点: (略) 碑林区长安北路永宁国际(大话南门)20楼2003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①供应商须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携带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无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或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②请各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后, (略) 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 (略) 政府采购网注册登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③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陕西周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地址:周至县农商街2号

联系方式:0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丰汇 (略)

地址:张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婷

电话:*

丰汇 (略)

2023年05月17日


项目概况

2022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陕西周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性保护项目-动物标本馆标本维护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 (略) (略) 碑林区长安北路永宁国际(大话南门)20楼2003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6月09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HGJ-ZZ-2023-054

项目名称:2022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陕西周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性保护项目-动物标本馆标本维护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92,7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2022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陕西周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性保护项目--动物标本馆标本维护):

合同包预算金额:492,70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1-1其他林业服务动物标本馆标本维护1(项)详见采购文件492,7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20天(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2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陕西周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性保护项目--动物标本馆标本维护)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74号);(4)《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5)《财政部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6)《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7)《关于落实降低企业杠杆率税收支持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25号;(8)《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9)《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10)《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略) 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11)《 (略) 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12)《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13)《 (略)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4)《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15)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2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陕西周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性保护项目--动物标本馆标本维护)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2)、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出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出示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3)、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需提供经审计的2021年度或2022年度的财务报告或提供离开标之日起半年内供应商银行基本户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4)、税收缴纳证明:供应商须提供开标截止日前连续3个月的完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供应商须提供开标截止日前连续3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供应商不得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http://**.cn)违法税收黑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没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查询结果为准,提供网站截图;(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9)、投标人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5月18日至2023年05月24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1:00:00,下午14: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

途径: (略) 碑林区长安北路永宁国际(大话南门)20楼2003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06月09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 (略) 碑林区长安北路永宁国际(大话南门)20楼2003室

开标地点: (略) 碑林区长安北路永宁国际(大话南门)20楼2003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①供应商须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携带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无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或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②请各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后, (略) 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 (略) 政府采购网注册登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③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陕西周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地址:周至县农商街2号

联系方式:0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丰汇 (略)

地址:张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婷

电话:*

丰汇 (略)

2023年0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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