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阳县公安局公安四级网视频会议项目项目招标公告
彭阳县公安局公安四级网视频会议项目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彭阳县公安局公安四级网视频会议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彭阳县公安局 | ||
行政区域 | 彭阳县 | 公告时间 | 2023年05月17日16:46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3年05月18日至2023年05月24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 ||
开标时间 | 2023年06月07日09:00 | ||
开标地点 |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预算金额 | ¥106.*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何慧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彭阳县公安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彭阳县城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954-*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宁夏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原州区东海太阳城公寓724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采购计划编号:2023NCZ(GY)*
项目编号:NXTY(ZC)-2023-05-01
项目名称:彭阳县公安局公安四级网视频会议项目
预算金额(元):*.00
最高限价(如有):*.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
视频会议 | 视频会议系统及会议室音频系统 | 1 | 详见招标文件 | *.00 | |
数量合计: | 1 | 预算合计: | *.00 |
合同履行期限:按采购人要求或合同约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 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4)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号)文件,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后,可通过宁夏政府采购公共服务平台“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系统”向参与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业务的金融机构申请办理融资事宜。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处罚 期限尚未届满的),或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以开标当日代理机构现场查 询结果为准)。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须提供书面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书;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 (5)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注:以上内容为资格审查项,投标供应商须按要求放在投标文件相应位置,需保证上传资料扫描件完整并清晰可辨,如没有或出现模糊无法辨认的情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资格审查过程中有权视其为不合格资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时间:2023-05-18 00:00:00 至2023-05-24 23:00:0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2023-06-07 09: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本项目采用电子标、使用固原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开标,具体说明详见招标文件。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彭阳县公安局
地址:彭阳县城
联系方式:095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宁夏 (略)
地址: (略) 原州区东海太阳城公寓724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郭达
电话:0954-*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何慧
电话:*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 |
---|
招标文件正文.pdf |
代理机构 :宁夏 (略)
发布日期: 2023-05-17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彭阳县公安局公安四级网视频会议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彭阳县公安局 | ||
行政区域 | 彭阳县 | 公告时间 | 2023年05月17日16:46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3年05月18日至2023年05月24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 ||
开标时间 | 2023年06月07日09:00 | ||
开标地点 |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预算金额 | ¥106.*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何慧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彭阳县公安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彭阳县城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954-*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宁夏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原州区东海太阳城公寓724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采购计划编号:2023NCZ(GY)*
项目编号:NXTY(ZC)-2023-05-01
项目名称:彭阳县公安局公安四级网视频会议项目
预算金额(元):*.00
最高限价(如有):*.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
视频会议 | 视频会议系统及会议室音频系统 | 1 | 详见招标文件 | *.00 | |
数量合计: | 1 | 预算合计: | *.00 |
合同履行期限:按采购人要求或合同约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 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4)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号)文件,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后,可通过宁夏政府采购公共服务平台“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系统”向参与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业务的金融机构申请办理融资事宜。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处罚 期限尚未届满的),或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以开标当日代理机构现场查 询结果为准)。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须提供书面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书;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 (5)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注:以上内容为资格审查项,投标供应商须按要求放在投标文件相应位置,需保证上传资料扫描件完整并清晰可辨,如没有或出现模糊无法辨认的情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资格审查过程中有权视其为不合格资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时间:2023-05-18 00:00:00 至2023-05-24 23:00:0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2023-06-07 09: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本项目采用电子标、使用固原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开标,具体说明详见招标文件。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彭阳县公安局
地址:彭阳县城
联系方式:095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宁夏 (略)
地址: (略) 原州区东海太阳城公寓724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郭达
电话:0954-*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何慧
电话:*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 |
---|
招标文件正文.pdf |
代理机构 :宁夏 (略)
发布日期: 2023-05-17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