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中实-关于2023年固化车间螯合剂采购的更改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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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中实-关于2023年固化车间螯合剂采购的更改通知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2023年固化车间螯合剂采购
品目

货物/其他货物/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采购单位厦门晖鸿 (略)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日15:41
首次公告日期**日更正日期**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工
项目联系电话0592-*
采购单位厦门晖鸿 (略)
采购单位地址 (略) 翔安区新圩镇诗林中路51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592-*
代理机构名称 (略)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湖滨南路57号金源大厦18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电话:0592-*、*(总机) 传真:0592-*、*
附件:
附件1厦中实更〔2023〕2071号更改通知书.pdf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23-ZS2071-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厦门中实-公开招标-2023-ZS**23年固化车间螯合剂采购(第2次招标)-招标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各已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一、接招标人通知,对“2023年固化车间螯合剂采购”(项目编号:2023-ZS2071-2)公开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做如下调整和更改:

1、本次招标,投标截止/开标时间延期至:**日15:00时(北京时间)。

2、招标文件第三章“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中第“★5”点更改如下:

★5.潜在投标人在报名本项目后, (略) 寄出的飞灰样品(约1公斤),该飞灰样品由招标人统一提供同一批次产生飞灰。投标人收到样本后,按照液体螯合剂添加量4%对飞灰进行调配、固化、检测,检测结果须满足《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2019)相关标准,并在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实验检测报告(由具备相关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并且潜在投标人应将所投液体螯合剂产品样本(剂量:30g,邮寄费用由潜在投标人承担)寄至代理机构,由代理机构进行匿名编号,再转交给招标人(地址: (略) 翔安区新圩镇诗林中519号厦门晖鸿 (略) ,收货人/电话:曾珍/* )。招标人收到样本后,按照液体螯合剂添加量4%对同一批飞灰进行调配、固化、检测,并在评标当日将检测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双方检测指标要求满足如下:

(1)制备的浸出液中有害成分浓度不超过表1中允许填埋控制限值;

(2)测得浸出液pH值在7.0-12.0之间;

(3)含水率低于60%;

(4)不再具有反应性、易燃性。

表1危险废物允许填埋的控制限值

序号

项目

稳定化控制限值(mg/L)

1

烷基汞

不得检出

2

汞(以总汞计)

0.12

3

铅(以总铅计)

1.2

4

镉(以总镉计)

0.6

5

总铬

15

6

六价铬

6

7

铜(以总铜计)

120

8

锌(以总锌计)

120

9

铍(以总铍计)

0.2

10

钡(以总钡计)

85

11

镍(以总镍计)

2

12

砷(以总砷计)

1.2

13

无机氟化物(不包括氟化钙)

120

14

氰化物(以CN计)

6

★5.1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实验检测报告或检测报告中指标不满足上述标准的,投标无效。

二、其他招标要求不变。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本通知为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对各供应商均具约束力。

更正日期:**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详见附件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厦门晖鸿 (略)      

地址: (略) 翔安区新圩镇诗林中路519号        

联系方式:05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湖滨南路57号金源大厦18楼            

联系方式:电话:0592-*、*(总机) 传真:05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工

电 话:  0592-*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2023年固化车间螯合剂采购
品目

货物/其他货物/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采购单位厦门晖鸿 (略)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日15:41
首次公告日期**日更正日期**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工
项目联系电话0592-*
采购单位厦门晖鸿 (略)
采购单位地址 (略) 翔安区新圩镇诗林中路51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592-*
代理机构名称 (略)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湖滨南路57号金源大厦18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电话:0592-*、*(总机) 传真:0592-*、*
附件:
附件1厦中实更〔2023〕2071号更改通知书.pdf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23-ZS2071-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厦门中实-公开招标-2023-ZS**23年固化车间螯合剂采购(第2次招标)-招标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各已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一、接招标人通知,对“2023年固化车间螯合剂采购”(项目编号:2023-ZS2071-2)公开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做如下调整和更改:

1、本次招标,投标截止/开标时间延期至:**日15:00时(北京时间)。

2、招标文件第三章“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中第“★5”点更改如下:

★5.潜在投标人在报名本项目后, (略) 寄出的飞灰样品(约1公斤),该飞灰样品由招标人统一提供同一批次产生飞灰。投标人收到样本后,按照液体螯合剂添加量4%对飞灰进行调配、固化、检测,检测结果须满足《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2019)相关标准,并在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实验检测报告(由具备相关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并且潜在投标人应将所投液体螯合剂产品样本(剂量:30g,邮寄费用由潜在投标人承担)寄至代理机构,由代理机构进行匿名编号,再转交给招标人(地址: (略) 翔安区新圩镇诗林中519号厦门晖鸿 (略) ,收货人/电话:曾珍/* )。招标人收到样本后,按照液体螯合剂添加量4%对同一批飞灰进行调配、固化、检测,并在评标当日将检测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双方检测指标要求满足如下:

(1)制备的浸出液中有害成分浓度不超过表1中允许填埋控制限值;

(2)测得浸出液pH值在7.0-12.0之间;

(3)含水率低于60%;

(4)不再具有反应性、易燃性。

表1危险废物允许填埋的控制限值

序号

项目

稳定化控制限值(mg/L)

1

烷基汞

不得检出

2

汞(以总汞计)

0.12

3

铅(以总铅计)

1.2

4

镉(以总镉计)

0.6

5

总铬

15

6

六价铬

6

7

铜(以总铜计)

120

8

锌(以总锌计)

120

9

铍(以总铍计)

0.2

10

钡(以总钡计)

85

11

镍(以总镍计)

2

12

砷(以总砷计)

1.2

13

无机氟化物(不包括氟化钙)

120

14

氰化物(以CN计)

6

★5.1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实验检测报告或检测报告中指标不满足上述标准的,投标无效。

二、其他招标要求不变。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本通知为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对各供应商均具约束力。

更正日期:**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详见附件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厦门晖鸿 (略)      

地址: (略) 翔安区新圩镇诗林中路519号        

联系方式:05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湖滨南路57号金源大厦18楼            

联系方式:电话:0592-*、*(总机) 传真:05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工

电 话:  05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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