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北京市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谋划储备、申报及第三方评价工作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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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北京市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谋划储备、申报及第三方评价工作比选公告

按照《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采购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采用公开比选方式开展20 (略) 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谋划储备、申报及第三方评价工作的咨询机构采购工作,现邀请合格的参选人前来参选。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 (略) 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谋划储备、申报及第三方评价工作

2.预算金额:30万元。

3.最高限价:30万元。

4.采购需求:

(1)开展专项债券项目谋划储备工作。 (略) 发展改革委加强与各区、各部门进行对接,指导专项债券项目谋划、积极策划符合条件的专项债券项目, (略) 专项债券项目储备。

(2)协助开展专项债券项目年度申报组织工作。持续协助开展专项债券项目申报组织、项目评审等工作,组织项目申报、评审专题会议,细化梳理汇总项目信息,协调调度项目手续完善。

(3)开展专项债券项目存续期日常调度工作。协助督促已发行专项债券项目单位及时在国家重大项目库填报信息,并将相关情况及时反馈国家发展改革委。

(4)梳理总结年度工作,形成年度专项债券工作总结。

5.服务期限:合同签署之日至2023年12月。

二、参选人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参选人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略) 政府采购有关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须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相关要求;

5.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三、获取比选文件及参与比选

1.比选文件售价:人民币0元,售后不退。获取比选文件形式:现场报名。

2.购买比选文件时间和地点:

时间:**日至**日(法定假日除外),上午9: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

地点: (略) 通州区运河东 (略) 1223会议室。

购买比选文件时请携带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比选文件答疑截止时间:**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

4.参选截止时间:**日上午9:30分(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参选文件恕不接受。

5.开标时间:**日上午9:30分(北京时间)

6.参选、开标地点: (略) 通州区运河东 (略) 1223会议室。

四、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五、其他补充事宜

1.本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上发布。

2.受格式所限,如本公告内容与比选文件内容不一致,以比选文件为准。

3.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比选人: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址: (略) 通州区运河东 (略)

联系人:张旭

电话:010-*




按照《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采购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采用公开比选方式开展20 (略) 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谋划储备、申报及第三方评价工作的咨询机构采购工作,现邀请合格的参选人前来参选。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 (略) 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谋划储备、申报及第三方评价工作

2.预算金额:30万元。

3.最高限价:30万元。

4.采购需求:

(1)开展专项债券项目谋划储备工作。 (略) 发展改革委加强与各区、各部门进行对接,指导专项债券项目谋划、积极策划符合条件的专项债券项目, (略) 专项债券项目储备。

(2)协助开展专项债券项目年度申报组织工作。持续协助开展专项债券项目申报组织、项目评审等工作,组织项目申报、评审专题会议,细化梳理汇总项目信息,协调调度项目手续完善。

(3)开展专项债券项目存续期日常调度工作。协助督促已发行专项债券项目单位及时在国家重大项目库填报信息,并将相关情况及时反馈国家发展改革委。

(4)梳理总结年度工作,形成年度专项债券工作总结。

5.服务期限:合同签署之日至2023年12月。

二、参选人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参选人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略) 政府采购有关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须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相关要求;

5.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三、获取比选文件及参与比选

1.比选文件售价:人民币0元,售后不退。获取比选文件形式:现场报名。

2.购买比选文件时间和地点:

时间:**日至**日(法定假日除外),上午9: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

地点: (略) 通州区运河东 (略) 1223会议室。

购买比选文件时请携带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比选文件答疑截止时间:**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

4.参选截止时间:**日上午9:30分(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参选文件恕不接受。

5.开标时间:**日上午9:30分(北京时间)

6.参选、开标地点: (略) 通州区运河东 (略) 1223会议室。

四、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五、其他补充事宜

1.本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上发布。

2.受格式所限,如本公告内容与比选文件内容不一致,以比选文件为准。

3.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比选人: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址: (略) 通州区运河东 (略)

联系人:张旭

电话: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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