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新城镇人民政府机关新城镇公厕委托管理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FYZC-2023-05-04)竞争性磋商公告-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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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滨海新区新城镇人民政府机关新城镇公厕委托管理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FYZC-2023-05-04)竞争性磋商公告-是


(略) 滨海新区新城镇人民政府机关 新城镇公厕委托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FYZC-2023-05-04)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新城镇公厕委托管理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滨海高新区海洋科技园海鑫广场4号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5月3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YZC-2023-05-04
项目名称:新城镇公厕委托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51.2784万元
最高限价:351.2784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是否设置最高限额预算(万元)最高限额(万元)采购目录采购需求
第1包351.2784351.2784其他服务镇域内公厕委托管理服务,详见项目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2年(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小型、微型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2)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将不予以认定。 (3)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对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的政府采购政策。同时监狱企业技术标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提供的将不予以认定。(4)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5)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17:00前“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相关证件,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营业执照复印件)(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2年或2023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完整的企业财务报告或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4)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三年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5月18日到 2023年05月25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滨海高新区海洋科技园海鑫广场4号楼
方式:(1)供应商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现场获取磋商文件。(2)磋商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3)供应商需在《 (略) 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
售价:1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5月3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滨海高新区海洋科技园海鑫广场4号楼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5月3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滨海高新区海洋科技园海鑫广场4号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滨海新区新城镇人民政府机关
地址: (略) 滨海新区国兴路与津同道交汇处东北角
联系方式: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 (略)
地址: (略) 滨海高新区海洋科技园海鑫广场4号楼
联系方式:0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吕祺豪
电 话:022-*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如出现点击后无法访问的情况,复制地址栏链接(如出现点击后无法访问的情况,复制地址栏链接后重新访问即可)后重新访问即可)

天津 (略)

2023年5月18日


(略) 滨海新区新城镇人民政府机关 新城镇公厕委托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FYZC-2023-05-04)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新城镇公厕委托管理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滨海高新区海洋科技园海鑫广场4号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5月3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YZC-2023-05-04
项目名称:新城镇公厕委托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51.2784万元
最高限价:351.2784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是否设置最高限额预算(万元)最高限额(万元)采购目录采购需求
第1包351.2784351.2784其他服务镇域内公厕委托管理服务,详见项目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2年(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小型、微型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2)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将不予以认定。 (3)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对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的政府采购政策。同时监狱企业技术标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提供的将不予以认定。(4)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5)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17:00前“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相关证件,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营业执照复印件)(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2年或2023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完整的企业财务报告或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4)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三年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5月18日到 2023年05月25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滨海高新区海洋科技园海鑫广场4号楼
方式:(1)供应商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现场获取磋商文件。(2)磋商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3)供应商需在《 (略) 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
售价:1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5月3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滨海高新区海洋科技园海鑫广场4号楼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5月3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滨海高新区海洋科技园海鑫广场4号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滨海新区新城镇人民政府机关
地址: (略) 滨海新区国兴路与津同道交汇处东北角
联系方式: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 (略)
地址: (略) 滨海高新区海洋科技园海鑫广场4号楼
联系方式:0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吕祺豪
电 话:022-*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如出现点击后无法访问的情况,复制地址栏链接(如出现点击后无法访问的情况,复制地址栏链接后重新访问即可)后重新访问即可)

天津 (略)

2023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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