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2023年南宁邮区中心邮运车辆机油定点供应服务项目公开比选邀请函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2023年南宁邮区中心邮运车辆机油定点供应服务项目公开比选邀请函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2023年南宁邮区中心邮运车辆机油定点供应服务项目公开比选邀请函
(略)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邮区中心拟就“ 2023年南宁邮区中心邮运车辆机油定点供应服务项目”(采购编号:NNYQ-*)以公开比选的方式对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供应商进行采购。采购人为 (略)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邮区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邀请合格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公开比选。
1.项目名称:2023年南宁邮区中心邮运车辆机油定点供应服务项目
2.采购编号:NNYQ-*
3.项目概述:南宁邮区中心自有邮运车辆118台(其中南宁不含挂厢106台、柳州12台),柴机油年使用量为681桶(1.23万升),其中CJ-4规格柴机油使用量为374.8桶(6746升),采购预算15.59万元;CI-4规格柴机油使用量为306桶(5508升),采购预算11.74万元;汽机油年使用量为10桶(40升),采购预算0.18万元。(详见下表)
服务期限为 1 年(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类型 | 型号 | 车型 | 预计使用量(桶) | 预计升数(升) | 预测费用(万元) |
柴机油CK-4(8W公里)、CI-4(6W) | CK-4 | 拖头 | 201.06 | 3619.08 | 15.59 |
非拖头 | 173.74 | 3127.32 | |||
CI-4 | 拖头 | 204.41 | 3679.38 | 11.74 | |
非拖头 | 101.59 | 1828.62 | |||
汽机油 | SP | 客车 | 10 | 40 | 0.18 |
合计 | 690.8 | 12294.4 | 27.51 |
4.比选内容:
拟采购邮运车辆机油定点供应服务商,项目采购 1 家供应商。
5.响应人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 (略) 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二)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 (略) ),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并具有提供本项目服务能力的供应商。
(四)供应商需具备所供应机油品牌的销售代理授权书。
6.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一)本项目通过邮箱(*@*q.com)登记获取比选文件,不受理现场及邮寄。
(二)获取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23年5月26日。
(三)凡有意参加的 (略) 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文件、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完整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必须提供正反面复印件)等资料扫描件发送到指定邮箱(*@*q.com)。
7.响应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5月31日上午9时30分。
响应文件接收时间:2023年5月31日上午9时00分至9时30分。
2)递交地点: (略) 安吉大道40号东头四楼402。
3)响应文件应按采购文件的要求由供应商授权代表递交至递交地点,响应文件中应附有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报价保证金;
4)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响应人须派代表当面递交响应文件。采购人不接受以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响应文件。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8、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比选公告同时在、 (略) 官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采购人: (略)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邮区中心
详细地址: (略) 安吉大道40号东头402室
邮 编:*
项目联系人: 彭女士
电 话:0771-*
2023年5月18日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2023年南宁邮区中心邮运车辆机油定点供应服务项目公开比选邀请函
(略)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邮区中心拟就“ 2023年南宁邮区中心邮运车辆机油定点供应服务项目”(采购编号:NNYQ-*)以公开比选的方式对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供应商进行采购。采购人为 (略)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邮区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邀请合格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公开比选。
1.项目名称:2023年南宁邮区中心邮运车辆机油定点供应服务项目
2.采购编号:NNYQ-*
3.项目概述:南宁邮区中心自有邮运车辆118台(其中南宁不含挂厢106台、柳州12台),柴机油年使用量为681桶(1.23万升),其中CJ-4规格柴机油使用量为374.8桶(6746升),采购预算15.59万元;CI-4规格柴机油使用量为306桶(5508升),采购预算11.74万元;汽机油年使用量为10桶(40升),采购预算0.18万元。(详见下表)
服务期限为 1 年(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类型 | 型号 | 车型 | 预计使用量(桶) | 预计升数(升) | 预测费用(万元) |
柴机油CK-4(8W公里)、CI-4(6W) | CK-4 | 拖头 | 201.06 | 3619.08 | 15.59 |
非拖头 | 173.74 | 3127.32 | |||
CI-4 | 拖头 | 204.41 | 3679.38 | 11.74 | |
非拖头 | 101.59 | 1828.62 | |||
汽机油 | SP | 客车 | 10 | 40 | 0.18 |
合计 | 690.8 | 12294.4 | 27.51 |
4.比选内容:
拟采购邮运车辆机油定点供应服务商,项目采购 1 家供应商。
5.响应人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 (略) 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二)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 (略) ),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并具有提供本项目服务能力的供应商。
(四)供应商需具备所供应机油品牌的销售代理授权书。
6.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一)本项目通过邮箱(*@*q.com)登记获取比选文件,不受理现场及邮寄。
(二)获取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23年5月26日。
(三)凡有意参加的 (略) 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文件、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完整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必须提供正反面复印件)等资料扫描件发送到指定邮箱(*@*q.com)。
7.响应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5月31日上午9时30分。
响应文件接收时间:2023年5月31日上午9时00分至9时30分。
2)递交地点: (略) 安吉大道40号东头四楼402。
3)响应文件应按采购文件的要求由供应商授权代表递交至递交地点,响应文件中应附有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报价保证金;
4)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响应人须派代表当面递交响应文件。采购人不接受以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响应文件。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8、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比选公告同时在、 (略) 官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采购人: (略)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邮区中心
详细地址: (略) 安吉大道40号东头402室
邮 编:*
项目联系人: 彭女士
电 话:0771-*
2023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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