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江堰市2023年耕地安全利用及监测体系建设项目耕地安全利用效果评价服务采购比选公告
都江堰市2023年耕地安全利用及监测体系建设项目耕地安全利用效果评价服务采购比选公告
一、项目概况
1、比选人: (略) 农业农村局。
2、基本情况:
在2000亩修复治理区域按不大于250亩设1个效果监测对照点,共设立8个效果监测对照点,其中技术措施设置3个重复和一个常规空白对照,根据试验结果,参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印发< (略) 级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核算方法>的通知》(农科办〔2020〕14号)标准,开展耕地安全利用率核算及效果评价。
二、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鲜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或2022年资产负债表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鲜章;或提供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以来任意月份的纳税凭证和社保缴费凭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鲜章;或提供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5.参与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比选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19日—5月23日,09:00至17:0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 (略) 农业农村局(地址: (略) 东虹路128号211室)。
(3)报名方式:携带以下相关资料到现场报名: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为原件,格式自拟,但应至少包含项目名称、被介绍人或被委托人身份信息、被介绍或被委托事项);②被介绍人或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四、比选申请书的递交
1、比选申请书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5月26日14时00分,须在截止时间前递交,逾期递交的比选申请书将不予接收。递交地址: (略) 农业农村局(地址: (略) 东虹路128号211室)。
2、比选申请书一正一副,须密封,封面应标明项目名称、比选申请人名称等字样。
五、本次比选以公告形式在都江堰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六、联系方式
比选人: (略) 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何先生
地址: (略) 东虹路128号
电话:*
(略) 农业农村局
2023年5月19日
一、项目概况
1、比选人: (略) 农业农村局。
2、基本情况:
在2000亩修复治理区域按不大于250亩设1个效果监测对照点,共设立8个效果监测对照点,其中技术措施设置3个重复和一个常规空白对照,根据试验结果,参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印发< (略) 级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核算方法>的通知》(农科办〔2020〕14号)标准,开展耕地安全利用率核算及效果评价。
二、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鲜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或2022年资产负债表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鲜章;或提供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以来任意月份的纳税凭证和社保缴费凭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鲜章;或提供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5.参与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比选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19日—5月23日,09:00至17:0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 (略) 农业农村局(地址: (略) 东虹路128号211室)。
(3)报名方式:携带以下相关资料到现场报名: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为原件,格式自拟,但应至少包含项目名称、被介绍人或被委托人身份信息、被介绍或被委托事项);②被介绍人或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四、比选申请书的递交
1、比选申请书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5月26日14时00分,须在截止时间前递交,逾期递交的比选申请书将不予接收。递交地址: (略) 农业农村局(地址: (略) 东虹路128号211室)。
2、比选申请书一正一副,须密封,封面应标明项目名称、比选申请人名称等字样。
五、本次比选以公告形式在都江堰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六、联系方式
比选人: (略) 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何先生
地址: (略) 东虹路128号
电话:*
(略) 农业农村局
2023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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