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包银高铁工程项目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包银高铁工程项目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TGJ2023-CG075
1.招标条件
新建包头至银川高速铁路包头至惠农段已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基础〔2019〕1962号文件批准建设。业主为 (略) ,国铁集团、内蒙古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出资70%,剩余资金国内银行贷款,建设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钢绞线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中 (略) 包银高铁工程项目经理部。
2.1项目概况
2.1.1中 (略) 包银高铁工程项目经理部
包银高铁BYZQ-02标段项目概况:包头至银川高铁包头至临河段BYZQ-02 标段起讫里程DKO59+071.11~DK096+500,正线长度37.429 公里,合同额25.41亿元。主要工程内容:路基9段20.55 公里;桥梁9座16.88公里,其中特大桥 4 座、大桥 4 座、中桥1座,连续梁6联,箱梁预制架设 498 孔;轨道工程铺新轨 503.852 公里,站线铺轨15.76公里,粒料道床 134.84 万立方米。总工期:48个月,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12月3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2月31日。
2.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 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1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略) 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铁路建设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5]116号);
(6)《 (略) 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4.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3)生产能力要求:要求投标产品必须为符合国标的产品,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预应力钢绞线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2020年、2021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 (略) 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含)人民币,投标人须具备垫资1200万元的资金能力,并提供承诺书。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1月至今由国家认可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质量检验报告2份;
(6)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2020年1月至今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二份( (略) 须提供成立后的供货业绩证明)(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 (略) 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2020年1月至今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 (略) 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范围内,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诉讼及仲裁的查询结果。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没有因质量原因被中国 (略) 通报
(8)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商出具的授权函或投标物资生产商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商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 (略) 、 (略) 关系,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5月22日至 2023年5月27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5.1.1投标人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将投标报名所需资料以压缩文件包形式发至邮*@*63.com进行报名(邮件主题格式为“投标单位全称+招标编号+包件号”)。报名所需资料:
①购买招标文件的付款凭证扫描件(汇款要求详见5.1.2)
②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
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扫描件
④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明扫描件
⑤购买招标文件申请表:签字盖章的扫描件(格式见公告附件2)。上述资料均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⑥购买招标文件申请表:可编辑的word文档(格式见公告附件2)。
5.1.2投标人采取电汇方式购买招标文件,不接收现金等其它付款方式。投标人将购买招标文件的款项电汇至北京 (略) 账号。
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保证金汇入银行信息:
帐号名称:北京 (略)
帐 号:*
开户银行:平安银行北京朝阳门支行
汇款单上须注明(包银高铁十一局+包件号)(购买多个包件可合并汇款,但需注明包件号)。投标人如需索取发票的,须书面(加盖单位章)提供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开票信息(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
5.2 招标文件由招标代理机构出售,售后不退(售价详见附表1)。
5.3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本次招标仅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发放方式:对上述资料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2个工作日内将电子版招标文件发送至“购买招标文件申请表”中提供的电子邮箱。请确保汇款备注中的包件号与购买招标文件申请表中的包件号一致,若不一致将以申请表中的包件号为准。
5.4 领取购买招标文件发票的时间及方式:本次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统一采用电子发票,招标组织单位在开标后发送至投标人报名时指定邮箱。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3年6月16日08时30分至10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6月16日10时00分,递交地点为: (略) 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9号五棵松饭店五楼会议室。
开标时间:2023年6月16日10时00分,开标地点: (略) 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9号五棵松饭店五楼会议室。
6.2不接受未在招标文件发售规定时间内向招标组织单位发送投标申请资料报名且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8.1本次招标公告在以下平台同时发布:
(1)()
(2)铁建云商电子商务平台(http://**.cn)
8.2 本次招标安排如有变化,招标人将通过以上平台发布通知。
8.现场踏勘
本次招标不统一组织投标人踏勘工地路况,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踏勘,具体可与招标人联系。
9.招标人信息及相关方联系方式
9.1招标人及使用单位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 (略) 包银高铁工程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回学光 *
9.2招标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 (略)
地址: (略) 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9号
招标文件答疑联系人:张先生*
发票开具及投标保证金退还联系人:高先生*
2023年5月22日
附件2购买招标文件申请表
购买招标文件申请表
招标编号:ZTGJ2023-CG075
申请人名称 | (填写单位名称并盖章) | ||
购买招标文件物资名称 | 包 件 号 | ||
联 系 人 | 手 机 | ||
办公电话 | 办公传真 | ||
电子邮箱 | 邮 编 | ||
公司地址 | |||
发票开具信息 | 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开户行: 账号: 地址: 电话(座机): | ||
声明 | (略) 自愿购买,如我公司资格条件不符合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 (略) 自行承担。 | ||
购买人(法人委托人)签字 | 年 月 日 | ||
备 注 |
★备注:
(1)以上内容均为必填项
(2)必须将本表(可编辑的WORD版本)发送至邮箱*@*63.com;一个投标人申请购买不同招标人的多个包件只需填写一张购买招标文件申请表;
(3)文件命名:包银高铁十一局+投标人全称+包件号
项目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TGJ2023-CG075
1.招标条件
新建包头至银川高速铁路包头至惠农段已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基础〔2019〕1962号文件批准建设。业主为 (略) ,国铁集团、内蒙古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出资70%,剩余资金国内银行贷款,建设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钢绞线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中 (略) 包银高铁工程项目经理部。
2.1项目概况
2.1.1中 (略) 包银高铁工程项目经理部
包银高铁BYZQ-02标段项目概况:包头至银川高铁包头至临河段BYZQ-02 标段起讫里程DKO59+071.11~DK096+500,正线长度37.429 公里,合同额25.41亿元。主要工程内容:路基9段20.55 公里;桥梁9座16.88公里,其中特大桥 4 座、大桥 4 座、中桥1座,连续梁6联,箱梁预制架设 498 孔;轨道工程铺新轨 503.852 公里,站线铺轨15.76公里,粒料道床 134.84 万立方米。总工期:48个月,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12月3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2月31日。
2.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 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1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略) 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铁路建设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5]116号);
(6)《 (略) 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4.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3)生产能力要求:要求投标产品必须为符合国标的产品,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预应力钢绞线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2020年、2021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 (略) 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含)人民币,投标人须具备垫资1200万元的资金能力,并提供承诺书。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1月至今由国家认可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质量检验报告2份;
(6)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2020年1月至今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二份( (略) 须提供成立后的供货业绩证明)(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 (略) 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2020年1月至今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 (略) 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范围内,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诉讼及仲裁的查询结果。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没有因质量原因被中国 (略) 通报
(8)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商出具的授权函或投标物资生产商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商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 (略) 、 (略) 关系,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5月22日至 2023年5月27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5.1.1投标人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将投标报名所需资料以压缩文件包形式发至邮*@*63.com进行报名(邮件主题格式为“投标单位全称+招标编号+包件号”)。报名所需资料:
①购买招标文件的付款凭证扫描件(汇款要求详见5.1.2)
②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
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扫描件
④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明扫描件
⑤购买招标文件申请表:签字盖章的扫描件(格式见公告附件2)。上述资料均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⑥购买招标文件申请表:可编辑的word文档(格式见公告附件2)。
5.1.2投标人采取电汇方式购买招标文件,不接收现金等其它付款方式。投标人将购买招标文件的款项电汇至北京 (略) 账号。
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保证金汇入银行信息:
帐号名称:北京 (略)
帐 号:*
开户银行:平安银行北京朝阳门支行
汇款单上须注明(包银高铁十一局+包件号)(购买多个包件可合并汇款,但需注明包件号)。投标人如需索取发票的,须书面(加盖单位章)提供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开票信息(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
5.2 招标文件由招标代理机构出售,售后不退(售价详见附表1)。
5.3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本次招标仅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发放方式:对上述资料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2个工作日内将电子版招标文件发送至“购买招标文件申请表”中提供的电子邮箱。请确保汇款备注中的包件号与购买招标文件申请表中的包件号一致,若不一致将以申请表中的包件号为准。
5.4 领取购买招标文件发票的时间及方式:本次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统一采用电子发票,招标组织单位在开标后发送至投标人报名时指定邮箱。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3年6月16日08时30分至10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6月16日10时00分,递交地点为: (略) 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9号五棵松饭店五楼会议室。
开标时间:2023年6月16日10时00分,开标地点: (略) 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9号五棵松饭店五楼会议室。
6.2不接受未在招标文件发售规定时间内向招标组织单位发送投标申请资料报名且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8.1本次招标公告在以下平台同时发布:
(1)()
(2)铁建云商电子商务平台(http://**.cn)
8.2 本次招标安排如有变化,招标人将通过以上平台发布通知。
8.现场踏勘
本次招标不统一组织投标人踏勘工地路况,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踏勘,具体可与招标人联系。
9.招标人信息及相关方联系方式
9.1招标人及使用单位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 (略) 包银高铁工程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回学光 *
9.2招标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 (略)
地址: (略) 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9号
招标文件答疑联系人:张先生*
发票开具及投标保证金退还联系人:高先生*
2023年5月22日
附件2购买招标文件申请表
购买招标文件申请表
招标编号:ZTGJ2023-CG075
申请人名称 | (填写单位名称并盖章) | ||
购买招标文件物资名称 | 包 件 号 | ||
联 系 人 | 手 机 | ||
办公电话 | 办公传真 | ||
电子邮箱 | 邮 编 | ||
公司地址 | |||
发票开具信息 | 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开户行: 账号: 地址: 电话(座机): | ||
声明 | (略) 自愿购买,如我公司资格条件不符合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 (略) 自行承担。 | ||
购买人(法人委托人)签字 | 年 月 日 | ||
备 注 |
★备注:
(1)以上内容均为必填项
(2)必须将本表(可编辑的WORD版本)发送至邮箱*@*63.com;一个投标人申请购买不同招标人的多个包件只需填写一张购买招标文件申请表;
(3)文件命名:包银高铁十一局+投标人全称+包件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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