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一季度瑶海区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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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一季度瑶海区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公示

2023年一季度瑶海区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公示
发布时间:2023-05-16 10:19来源: (略) 瑶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浏览次数:65字号:我要纠错

2023年一季度,我区辖区内30家小微企业分别与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135名高校毕业生签订 1 年以上(含 1 年)劳动合同且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完善稳定就业和支持创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皖人社秘〔2018〕383号)、《< (略) 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合财社〔2017〕384号)、《关于印发<支持高校毕业生来肥就业创业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合人社秘〔2021〕24号)的文件精神按其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五项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个人缴纳部分),补贴期限不超过12个月,应享受社保补贴资金*.89元,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5月17日—2023年5月23日

公示举报电话:*

(略) 瑶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5月15日

附件:2023年一季度瑶海区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补贴公示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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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一季度,我区辖区内30家小微企业分别与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135名高校毕业生签订 1 年以上(含 1 年)劳动合同且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完善稳定就业和支持创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皖人社秘〔2018〕383号)、《< (略) 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合财社〔2017〕384号)、《关于印发<支持高校毕业生来肥就业创业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合人社秘〔2021〕24号)的文件精神按其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五项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个人缴纳部分),补贴期限不超过12个月,应享受社保补贴资金*.89元,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5月17日—2023年5月23日

公示举报电话:*

(略) 瑶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5月15日

附件:2023年一季度瑶海区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补贴公示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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