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滕州卷烟厂磷化氢净化系统维保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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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滕州卷烟厂磷化氢净化系统维保项目招标公告

山东 (略) 滕州卷烟厂磷化氢净化系统维保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招标人编号:TYGZ*招标代理编号:0627- 23Z* ;

2.合同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3.实施地点: (略) 鲁班大道3001号滕州卷烟厂。

4.项目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及服务要求:合同签订后24个月,履行期限2年内现场维保 4 次。具体开始实施时间由招标人根据生产计划情况而定,招标人应提前 7天通知投标方(电话或传真),投标方按招标方要求按期进入现场,7天内完成现场维保工作。

(1)维保服务:对滕州卷烟厂烟叶醇化库2套磷化氢回收系统进行维保,每套系统维保内容包括:1.净化系统使用前的性能活化;2.风机、化工循环泵电机检测、清洁保养;3.吸收反应塔、配药装置清洗、保养;4.电动阀、电器控制部件整定值检查,检测保养;5.PLC系统可靠性检查;6.支架及结构件等维修、更换;7.除沫器、鲍尔环适应性检查、维修、更换;8.在线磷化氢检测仪等仪器标定;9.对电缆进行检测、维修;10.系统联动试运行,检查保护装置(急停、报警等等)的可靠性。11.应急响应临时突发性故障维修。

(2)更换零配件:更换零配件的清单、数量及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6.最高投标限价(含税,人民币):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11万元,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和各分项限价的将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其中:

(1)维保服务费含税最高投标限价为9.0万元;

(2)更换零配件费含税最高投标限价为2.0万元。

7.中标后不得分包或转包。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营业执照有效,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2.投标人应当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能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由最先报名单位取得投标资格,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天眼查”的查询结果为准(1)投标报名时,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查询验证,如发生两家及两家以上报名情况,由最先报名的单位获得投标资格;(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的投标函中填写与投标人存在前述关联、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的信息;(3)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4.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应无“任何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记录;违反有关国家法律、法规、条例、规章或者强制性标准和执业行为规范的其他违法违规行为记录;违反商业道德的劣迹;以及其他不良行为记录(列入黑名单、经营异常、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的不良行为记录,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天眼查” 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在经营活动中应无“行贿行为记录”,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1)投标报名时,投标人自行查询,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查询验证,对不符合前述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其报名资格将被取消;(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5.投标人未被列入烟草行业及所属单位“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范围(还包括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中的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

6.投标人未被列入“山东中烟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7.投标报名时,投标人应具备“良好的合同履行能力和诚信履约信誉”: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截止日前一年内,在“天眼查”网站公示的裁判文书等查询结果中,应不存在由投标人承担法律责任且影响投标人合同履行能力或诚信履约信誉的情形,具体情形包括但不限于(被)提出破产重整(或破产)申请、进入清算程序、发生重大产品(或项目)质量事故或重大安全事故、恶意逃避债务、暂无财产可供执行或丧失债务偿还能力、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法律义务、 (略) 采取查封、扣押、冻结大额财产或账户等强制措施以及其他影响合同履行能力或诚信履约信誉的情形。(1)投标报名时,投标人自行查询,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查询验证,对不符合前述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其报名资格将被取消;(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8.法定代表人不直接参加投标的,应提供委托代理人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截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投标人单位为委托代理人缴纳的至少连续6个月的社保记录证明(原件,或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在社保系统下载的社保缴纳记录打印件)。

9.投标人在投标时应出具投标人书面承诺书。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投标人拟派磷化氢尾气回收系统维修、维护人员必须持有“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操作证”(化工自动化控制仪表作业)。

三、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四、投标报名

本项目可采用现场报名或电子邮件形式两种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需提供投标响应函、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盖章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包括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授权委托书(粘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拟派磷化氢尾气回收系统维修、维护人员必须持有“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操作证”(化工自动化控制仪表作业) 、“不良行为记录及行贿行为记录”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具备良好的合同履行能力和诚信履约信誉”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上述文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响应函格式自行设计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

(1)投标人全称及社会信用代码;

(2)投标委托代理人姓名、联系手机、电子邮箱;

(3)保证金退付的收款账户信息(开户银行、银行帐号);

2.采用电子邮件形式报名的,须将现场报名提供的文件,*@*63.com。同时在邮件正文中罗列单位名称、授权代表姓名、联系电话、开票信息和邮箱。

3.报名时间:2023年 05月23日- 2023 年 05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逾期报名者不予受理,未办理报名手续者不受理其投标。

4.现场报名地点: (略) ( (略) 历下区文化西路13号A座1111室工程咨询部。

5.投标人报名时,招标代理机构将按照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载体和渠道,对投标人是否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是否具备“良好的合同履行能力和诚信履约信誉”、是否存在“不良行为记录及行贿行为记录” 、是否被列入“烟草行业及所属单位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还包括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中的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是否被列入“山东中烟不良行为记录名单”进行查询,对不符合规定的,将取消其投标报名资格。

6.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 300 元/份,售后不退。

2.投标人报名合格并交纳招标文件费(投标人必须从对公账号汇出,不接受个人汇款)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发放给投标人。

3.投标人用于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的准确有效的联系电话、电子信箱和联系人不得随意更换。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相关的澄清、修改、资料、通知等信息均通过此联系方式发送至投标人,逾期不予确认回复的均视为投标人已收到相关信息,若因登记的联系方式有误、通讯障碍、无人应答或未及时查阅等因素给投标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投标人承担。

六、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 2023年06月27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 (略) , (略) 历下区文化西路13号A座2楼会议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网站和山东 (略) 网站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山东 (略) 滕州卷烟厂

地址: (略) 鲁班大道3001号

招标联系人:赵女士

电 话:0632-*

业务联系人:孟先生

电 话:0632-*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址: (略) 文化西路13号A座1111室工程咨询部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531-*

电子邮件: *@*63.com

招标人:山东 (略) 滕州卷烟厂

招标代理机构: (略)

2023年05月22日

山东 (略) 滕州卷烟厂磷化氢净化系统维保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招标人编号:TYGZ*招标代理编号:0627- 23Z* ;

2.合同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3.实施地点: (略) 鲁班大道3001号滕州卷烟厂。

4.项目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及服务要求:合同签订后24个月,履行期限2年内现场维保 4 次。具体开始实施时间由招标人根据生产计划情况而定,招标人应提前 7天通知投标方(电话或传真),投标方按招标方要求按期进入现场,7天内完成现场维保工作。

(1)维保服务:对滕州卷烟厂烟叶醇化库2套磷化氢回收系统进行维保,每套系统维保内容包括:1.净化系统使用前的性能活化;2.风机、化工循环泵电机检测、清洁保养;3.吸收反应塔、配药装置清洗、保养;4.电动阀、电器控制部件整定值检查,检测保养;5.PLC系统可靠性检查;6.支架及结构件等维修、更换;7.除沫器、鲍尔环适应性检查、维修、更换;8.在线磷化氢检测仪等仪器标定;9.对电缆进行检测、维修;10.系统联动试运行,检查保护装置(急停、报警等等)的可靠性。11.应急响应临时突发性故障维修。

(2)更换零配件:更换零配件的清单、数量及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6.最高投标限价(含税,人民币):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11万元,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和各分项限价的将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其中:

(1)维保服务费含税最高投标限价为9.0万元;

(2)更换零配件费含税最高投标限价为2.0万元。

7.中标后不得分包或转包。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营业执照有效,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2.投标人应当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能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由最先报名单位取得投标资格,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天眼查”的查询结果为准(1)投标报名时,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查询验证,如发生两家及两家以上报名情况,由最先报名的单位获得投标资格;(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的投标函中填写与投标人存在前述关联、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的信息;(3)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4.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应无“任何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记录;违反有关国家法律、法规、条例、规章或者强制性标准和执业行为规范的其他违法违规行为记录;违反商业道德的劣迹;以及其他不良行为记录(列入黑名单、经营异常、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的不良行为记录,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天眼查” 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在经营活动中应无“行贿行为记录”,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1)投标报名时,投标人自行查询,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查询验证,对不符合前述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其报名资格将被取消;(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5.投标人未被列入烟草行业及所属单位“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范围(还包括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中的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

6.投标人未被列入“山东中烟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7.投标报名时,投标人应具备“良好的合同履行能力和诚信履约信誉”: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截止日前一年内,在“天眼查”网站公示的裁判文书等查询结果中,应不存在由投标人承担法律责任且影响投标人合同履行能力或诚信履约信誉的情形,具体情形包括但不限于(被)提出破产重整(或破产)申请、进入清算程序、发生重大产品(或项目)质量事故或重大安全事故、恶意逃避债务、暂无财产可供执行或丧失债务偿还能力、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法律义务、 (略) 采取查封、扣押、冻结大额财产或账户等强制措施以及其他影响合同履行能力或诚信履约信誉的情形。(1)投标报名时,投标人自行查询,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查询验证,对不符合前述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其报名资格将被取消;(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8.法定代表人不直接参加投标的,应提供委托代理人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截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投标人单位为委托代理人缴纳的至少连续6个月的社保记录证明(原件,或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在社保系统下载的社保缴纳记录打印件)。

9.投标人在投标时应出具投标人书面承诺书。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投标人拟派磷化氢尾气回收系统维修、维护人员必须持有“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操作证”(化工自动化控制仪表作业)。

三、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四、投标报名

本项目可采用现场报名或电子邮件形式两种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需提供投标响应函、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盖章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包括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授权委托书(粘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拟派磷化氢尾气回收系统维修、维护人员必须持有“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操作证”(化工自动化控制仪表作业) 、“不良行为记录及行贿行为记录”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具备良好的合同履行能力和诚信履约信誉”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上述文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响应函格式自行设计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

(1)投标人全称及社会信用代码;

(2)投标委托代理人姓名、联系手机、电子邮箱;

(3)保证金退付的收款账户信息(开户银行、银行帐号);

2.采用电子邮件形式报名的,须将现场报名提供的文件,*@*63.com。同时在邮件正文中罗列单位名称、授权代表姓名、联系电话、开票信息和邮箱。

3.报名时间:2023年 05月23日- 2023 年 05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逾期报名者不予受理,未办理报名手续者不受理其投标。

4.现场报名地点: (略) ( (略) 历下区文化西路13号A座1111室工程咨询部。

5.投标人报名时,招标代理机构将按照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载体和渠道,对投标人是否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是否具备“良好的合同履行能力和诚信履约信誉”、是否存在“不良行为记录及行贿行为记录” 、是否被列入“烟草行业及所属单位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还包括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中的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是否被列入“山东中烟不良行为记录名单”进行查询,对不符合规定的,将取消其投标报名资格。

6.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 300 元/份,售后不退。

2.投标人报名合格并交纳招标文件费(投标人必须从对公账号汇出,不接受个人汇款)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发放给投标人。

3.投标人用于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的准确有效的联系电话、电子信箱和联系人不得随意更换。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相关的澄清、修改、资料、通知等信息均通过此联系方式发送至投标人,逾期不予确认回复的均视为投标人已收到相关信息,若因登记的联系方式有误、通讯障碍、无人应答或未及时查阅等因素给投标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投标人承担。

六、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 2023年06月27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 (略) , (略) 历下区文化西路13号A座2楼会议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网站和山东 (略) 网站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山东 (略) 滕州卷烟厂

地址: (略) 鲁班大道3001号

招标联系人:赵女士

电 话:0632-*

业务联系人:孟先生

电 话:0632-*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址: (略) 文化西路13号A座1111室工程咨询部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531-*

电子邮件: *@*63.com

招标人:山东 (略) 滕州卷烟厂

招标代理机构: (略)

2023年0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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