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关于交调数据质量核查及新建监测设施检测服务(2023-2024)磋商采购公告(SZHXDL2023-C-004)(SZHXDL2023-C-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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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关于交调数据质量核查及新建监测设施检测服务(2023-2024)磋商采购公告(SZHXDL2023-C-004)(SZHXDL2023-C-004)

(略) 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关于交调数据质量核查及新建监测设施检测服务(2023-2024)磋商采购公告(SZHXDL2023-C-004)
【发稿时间:2023-05-22】

项目概况

交调数据质量核查及新建监测设施检测服务(2023-2024)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州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6月6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HXDL2023-C-004

项目名称:交调数据质量核查及新建监测设施检测服务(2023-2024)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万元整(¥800,000.00)

最高限价:无

采购需求:

1.项目概况:

(略) 5条国道、 (略) 道已建成一类交调设备68套、二类交调设备59套。2023年计划新建一类交调站点5个,改造升级一类交调站设备3套,新建固定视频30套、2024年预计新(改)建约30套路网监测设施及交调设备,实现普通国道重要路段、特大型桥梁、长大隧道路网监测覆盖率100%。通过持续投入建设,形成较为完善的路网运行监测网络,提高对突发情况与事件的预测、预警能力, (略) 路网管理“可视、可测、可控、可服务”水平。

根据《 (略) 公路交通情况调查工作考核办法》要求,已投入使用的交调设备(含一类、二类)所采集的交通量数据实时上传交通运输部、省厅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交调平台,其数据质量应达到上级部门规定的各项指标,通过不定期对自动化观测的交调站点进行数据质量期间核查,保证上传数据精度。 (略) 厅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略) 普通干线公路路网监测工作管理办法》(苏交公调度﹝2015﹞369号)第二十条,竣工验收由承担 (略) 公路处提出申请,并同步提交工程建设工作总结报告、工程量清单、有关合同、第三方测试报告等材料。第三方测试报告应包括设备检测精度、工作稳定性、数据格式、信号传输、通信协议符合性、系统可靠性等内容和数据,具体检测内容参照《 (略) 干线公路路网监测设施验收检测与期间核查操作规程(试行)》执行。因此, (略) 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拟对2023-2024年苏州路网监测设施检测及数据质量期间核查项目进行打包招标,包括对已建一类交调设备实施数据质量期间核查(一年一次次),对已建二类交调设备实施数据质量期间核查(一年一次),对2023和2024年新建(升级)的路网监测设施及交调点进行第三方检测,根据操作流程规定内容分别编制检测报告。对于检测未达到相关指标参数的站点(设施),由施工单位或维护单位落实整改。

2.服务要求:

2.1检测范围: (略) 道已建一类交调设备68套、二类交调设备59套,及2023年计划新建一类交调站点5个,改造升级一类交调站设备3套,新建固定视频30套、2024年预计新(改)建约30套路网监测设施及交调设备。

2.2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所有检测服务结束之日止,根据分项检测任务分别提交检测报告。

2.3检测对象:详见采购文件

3.服务人员要求:

1个项目负责人;不少于5个项目组成员(不含项目负责人),至少包括外业检测人员3人、内业人员1人、专职安全员1人。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所提供服务的承接单位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 (略) 财政局《关 (略) 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的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单位认定的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 (略) ),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5月29日

2.地点:网上报名。

3.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方式

3.1. CA办理

3.1.1已有CA证书且满足系统使用要求的用户,只需激活区级政府采购模块;

3.1.2已有CA证书不满足系统使用要求的用户,需更换CA证书、办理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区级政府采购模块;

3.1.3未办理CA证书用户,需办理CA证书、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区级政府采购模块。

详见《 (略) 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

CA办理咨询电话:0512-*。

3.2登录报名

供应商进入“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登*”—“ (略) 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供应商”,详见《 (略) 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报名后,系统会显示报名确认单,供应商须打印以供投标使用。报名成功的供应商不可撤销报名。

3.3在网上报名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

签章使用问题:

联系电话:* QQ:*、*、*

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

联系电话:* QQ:*、*、*

只有网上报名成功的供应商才能参加投标。

3.4依法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进行网上报名后在报名系统中自行下载采购文件,报名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报名成功后须打印、保留“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质疑时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3.5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及上传:本项目采用电子网上招投标,请使用“ (略) 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操作方法详见《 (略) 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电子版)。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现场解密开始时间前上传成功,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

四、响应文件提交

1.供应商签到时间:2023年6月6日13:00~13:30

在解密开始时间前,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必须携带CA证书及本人身份证明原件至谈判磋商室向采购代理机构递交响应文件,项目开启后采购代理机构对已网上报名成功的供应商进行电子响应文件的现场CA解密。未能在解密开始时间前出示CA证书、身份证明原件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收其响应文件。

2.现场解密。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应携带制作电子响应文件的CA证书至开标现场排队解密,并充分考虑解密现场排队等待解密等所需时间,预留足够解密时间。开标时,代理机构通过报名成功供应商的CA证书进行报名解密,接收供应商的CA证书截止时间为递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因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正确的CA证书,未能完成现场解密步骤的供应商,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

解密开始时间:2023年6月6日13:30(北京时间)

电子响应文件解密地点: (略) 姑苏区平 (略) 生活广场西楼5楼,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

五、开启

时间:2023年6月6日13:30(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姑苏区平 (略) 生活广场西楼5楼,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网上询问。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在下载采购文件后,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可在“苏州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网上问答”中进行询问,询问信息不显示询问人的相关资料。代理机构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收到询问后以网上答复的方式予以解答,询问人通过系统查阅。

2.质疑: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第十条、第十一条和第十二条的相关规定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采购代理机构:苏州华星 (略)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苏雅路388号新天翔广场A座1206室

邮编:*

联系人:周燕萍

联系电话:0512-*

提交方式:书面形式

3. 本项目采用网上投标电子评标方式。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及苏财购〔2020〕14号。

(2) (略) 财政局《关于贯彻执行绿色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和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政策的通知(苏财购〔2019〕10号)》。

5.本次采购的相关信息刊登在江苏政府采购网、 (略) 政府采购网,成交公告亦是刊登在此媒体,敬请各供应商注意。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 (略) 桐泾南路300号

电 话:0512-*-2305

联 系 人:祁 静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苏州华星 (略)

地  址:苏州工业园区苏雅路388号新天翔商业广场A座12楼1206室

电 话:0512-*

联 系 人:周燕萍/张涵文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燕萍

电   话:0512-*

九、 (略) 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监督电话:0512-*

苏州华星 (略)

2023年5月22日


信息来源:http://**
(略) 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关于交调数据质量核查及新建监测设施检测服务(2023-2024)磋商采购公告(SZHXDL2023-C-004)
【发稿时间:2023-05-22】

项目概况

交调数据质量核查及新建监测设施检测服务(2023-2024)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州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6月6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HXDL2023-C-004

项目名称:交调数据质量核查及新建监测设施检测服务(2023-2024)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万元整(¥800,000.00)

最高限价:无

采购需求:

1.项目概况:

(略) 5条国道、 (略) 道已建成一类交调设备68套、二类交调设备59套。2023年计划新建一类交调站点5个,改造升级一类交调站设备3套,新建固定视频30套、2024年预计新(改)建约30套路网监测设施及交调设备,实现普通国道重要路段、特大型桥梁、长大隧道路网监测覆盖率100%。通过持续投入建设,形成较为完善的路网运行监测网络,提高对突发情况与事件的预测、预警能力, (略) 路网管理“可视、可测、可控、可服务”水平。

根据《 (略) 公路交通情况调查工作考核办法》要求,已投入使用的交调设备(含一类、二类)所采集的交通量数据实时上传交通运输部、省厅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交调平台,其数据质量应达到上级部门规定的各项指标,通过不定期对自动化观测的交调站点进行数据质量期间核查,保证上传数据精度。 (略) 厅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略) 普通干线公路路网监测工作管理办法》(苏交公调度﹝2015﹞369号)第二十条,竣工验收由承担 (略) 公路处提出申请,并同步提交工程建设工作总结报告、工程量清单、有关合同、第三方测试报告等材料。第三方测试报告应包括设备检测精度、工作稳定性、数据格式、信号传输、通信协议符合性、系统可靠性等内容和数据,具体检测内容参照《 (略) 干线公路路网监测设施验收检测与期间核查操作规程(试行)》执行。因此, (略) 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拟对2023-2024年苏州路网监测设施检测及数据质量期间核查项目进行打包招标,包括对已建一类交调设备实施数据质量期间核查(一年一次次),对已建二类交调设备实施数据质量期间核查(一年一次),对2023和2024年新建(升级)的路网监测设施及交调点进行第三方检测,根据操作流程规定内容分别编制检测报告。对于检测未达到相关指标参数的站点(设施),由施工单位或维护单位落实整改。

2.服务要求:

2.1检测范围: (略) 道已建一类交调设备68套、二类交调设备59套,及2023年计划新建一类交调站点5个,改造升级一类交调站设备3套,新建固定视频30套、2024年预计新(改)建约30套路网监测设施及交调设备。

2.2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所有检测服务结束之日止,根据分项检测任务分别提交检测报告。

2.3检测对象:详见采购文件

3.服务人员要求:

1个项目负责人;不少于5个项目组成员(不含项目负责人),至少包括外业检测人员3人、内业人员1人、专职安全员1人。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所提供服务的承接单位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 (略) 财政局《关 (略) 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的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单位认定的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 (略) ),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5月29日

2.地点:网上报名。

3.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方式

3.1. CA办理

3.1.1已有CA证书且满足系统使用要求的用户,只需激活区级政府采购模块;

3.1.2已有CA证书不满足系统使用要求的用户,需更换CA证书、办理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区级政府采购模块;

3.1.3未办理CA证书用户,需办理CA证书、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区级政府采购模块。

详见《 (略) 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

CA办理咨询电话:0512-*。

3.2登录报名

供应商进入“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登*”—“ (略) 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供应商”,详见《 (略) 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报名后,系统会显示报名确认单,供应商须打印以供投标使用。报名成功的供应商不可撤销报名。

3.3在网上报名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

签章使用问题:

联系电话:* QQ:*、*、*

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

联系电话:* QQ:*、*、*

只有网上报名成功的供应商才能参加投标。

3.4依法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进行网上报名后在报名系统中自行下载采购文件,报名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报名成功后须打印、保留“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质疑时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3.5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及上传:本项目采用电子网上招投标,请使用“ (略) 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操作方法详见《 (略) 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电子版)。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现场解密开始时间前上传成功,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

四、响应文件提交

1.供应商签到时间:2023年6月6日13:00~13:30

在解密开始时间前,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必须携带CA证书及本人身份证明原件至谈判磋商室向采购代理机构递交响应文件,项目开启后采购代理机构对已网上报名成功的供应商进行电子响应文件的现场CA解密。未能在解密开始时间前出示CA证书、身份证明原件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收其响应文件。

2.现场解密。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应携带制作电子响应文件的CA证书至开标现场排队解密,并充分考虑解密现场排队等待解密等所需时间,预留足够解密时间。开标时,代理机构通过报名成功供应商的CA证书进行报名解密,接收供应商的CA证书截止时间为递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因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正确的CA证书,未能完成现场解密步骤的供应商,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

解密开始时间:2023年6月6日13:30(北京时间)

电子响应文件解密地点: (略) 姑苏区平 (略) 生活广场西楼5楼,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

五、开启

时间:2023年6月6日13:30(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姑苏区平 (略) 生活广场西楼5楼,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网上询问。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在下载采购文件后,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可在“苏州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网上问答”中进行询问,询问信息不显示询问人的相关资料。代理机构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收到询问后以网上答复的方式予以解答,询问人通过系统查阅。

2.质疑: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第十条、第十一条和第十二条的相关规定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采购代理机构:苏州华星 (略)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苏雅路388号新天翔广场A座1206室

邮编:*

联系人:周燕萍

联系电话:0512-*

提交方式:书面形式

3. 本项目采用网上投标电子评标方式。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及苏财购〔2020〕14号。

(2) (略) 财政局《关于贯彻执行绿色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和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政策的通知(苏财购〔2019〕10号)》。

5.本次采购的相关信息刊登在江苏政府采购网、 (略) 政府采购网,成交公告亦是刊登在此媒体,敬请各供应商注意。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 (略) 桐泾南路300号

电 话:0512-*-2305

联 系 人:祁 静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苏州华星 (略)

地  址:苏州工业园区苏雅路388号新天翔商业广场A座12楼1206室

电 话:0512-*

联 系 人:周燕萍/张涵文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燕萍

电   话:0512-*

九、 (略) 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监督电话:0512-*

苏州华星 (略)

2023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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