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等级医院评审汇报片制作项目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投标邀请函
滁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等级医院评审汇报片制作项目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投标邀请函
致:滁州 (略)
1、项目名称: (略) 中 (略) (略) 评审汇报片制作项目
2、采购单位: (略) 中 (略)
3、现决定对滁州中 (略) (略) 评审汇报片制作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选定成交单位。
4、本项目概况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在采购合同履行中,且不改变的相关合同约定前提下,拟追加向滁州 (略) 购买“ (略) 评审汇报片制作服务”该服务项目完成时限15个工作日,视频时长不超过20分钟。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
5、服务期:15日历天。
6、供应商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2)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最高限价:2.5万元人民币,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8、付款方式:制作完成且经招标人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合同价款。
9、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1)投标文件一份,装订成册并放置于密封的档案袋内,封口加盖公章:
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授权委托书;
②相关证明文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
③投标报价函;
④服务承诺函;
⑤质量保证书;
⑥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并说明的其它材料。
(2)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5月25日12时00分前, (略) 中 (略) 邀请你单位参加协商,请你单位携带投标 (略) 中 (略) 招标办,报名 (略) (略) 纪委监督下开启投标文件进行报价, (略) 中 (略) 网站公示。
11、协商原则:
(1)为了维护政府采购的严肃性,本次协商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关于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严格遵守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并在采购单位的组织下进行。
(2)参加协商供应商的服务质量必须实质性满足本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要求。
(3)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
12、协商包括以下内容:
(1)对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响应情况;
(2)价格;
(3)参加协商供应商承诺的服务内容;
(4)参加协商供应商履行合同的能力;
(5)其他协商小组认为需要协商的内容。
13、协商方式:
(1)协商小组由采购人依法组建,成员人数为3人及以上单数。
(2)协商小组首先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若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将不得进入协商。
(3)如果参加协商供应商试图向招标采购单位和协商小组施加任何影响,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4)协商报价原则上分两次进行,即协商响应文件中报价及协商后第二轮(最终)报价。
(5)参加协商的代表必须是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14、成交原则:
(1)协商结果能够满足协商文件的有关质量、服务等方面的实质性要求,有能力履行合同。
(2)协商确定的最后价格仍不能满足采购人及协商小组的要求,采购人将保留最终放弃本次协商的权利。
15、联系电话
咨询电话:0550-*(招标办)0550-*(院办)
监督电话:0550-*(监审科)
(略) 中 (略)
2023年5月23日
致:滁州 (略)
1、项目名称: (略) 中 (略) (略) 评审汇报片制作项目
2、采购单位: (略) 中 (略)
3、现决定对滁州中 (略) (略) 评审汇报片制作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选定成交单位。
4、本项目概况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在采购合同履行中,且不改变的相关合同约定前提下,拟追加向滁州 (略) 购买“ (略) 评审汇报片制作服务”该服务项目完成时限15个工作日,视频时长不超过20分钟。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
5、服务期:15日历天。
6、供应商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2)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最高限价:2.5万元人民币,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8、付款方式:制作完成且经招标人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合同价款。
9、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1)投标文件一份,装订成册并放置于密封的档案袋内,封口加盖公章:
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授权委托书;
②相关证明文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
③投标报价函;
④服务承诺函;
⑤质量保证书;
⑥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并说明的其它材料。
(2)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5月25日12时00分前, (略) 中 (略) 邀请你单位参加协商,请你单位携带投标 (略) 中 (略) 招标办,报名 (略) (略) 纪委监督下开启投标文件进行报价, (略) 中 (略) 网站公示。
11、协商原则:
(1)为了维护政府采购的严肃性,本次协商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关于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严格遵守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并在采购单位的组织下进行。
(2)参加协商供应商的服务质量必须实质性满足本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要求。
(3)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
12、协商包括以下内容:
(1)对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响应情况;
(2)价格;
(3)参加协商供应商承诺的服务内容;
(4)参加协商供应商履行合同的能力;
(5)其他协商小组认为需要协商的内容。
13、协商方式:
(1)协商小组由采购人依法组建,成员人数为3人及以上单数。
(2)协商小组首先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若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将不得进入协商。
(3)如果参加协商供应商试图向招标采购单位和协商小组施加任何影响,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4)协商报价原则上分两次进行,即协商响应文件中报价及协商后第二轮(最终)报价。
(5)参加协商的代表必须是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14、成交原则:
(1)协商结果能够满足协商文件的有关质量、服务等方面的实质性要求,有能力履行合同。
(2)协商确定的最后价格仍不能满足采购人及协商小组的要求,采购人将保留最终放弃本次协商的权利。
15、联系电话
咨询电话:0550-*(招标办)0550-*(院办)
监督电话:0550-*(监审科)
(略) 中 (略)
2023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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