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聊城市生猪产业稳定发展项目实施对象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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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聊城市生猪产业稳定发展项目实施对象的公示

(略) 农业农村局印发的《关于做好20 (略) 生猪产业稳定发展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聊农函〔2020〕63号),我区共分配20万元生猪产业稳定发展项目资金。按照“突出重点,严格杜绝‘撒芝麻盐’的方式,把扶持资金发放 (略) 生猪产业稳定发展做出贡献的养殖场手中,更好的发挥政策资金对稳定生猪生产的引领和导向作用,原则上项目资金只能用于备案挂牌的生猪产能调控基地”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并经局长办公会研究,拟由茌 (略) 承担该项目。现对拟承担项目企业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5月23日至2023年5月29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企业或个人对公示名单有异议的, (略) 茌平区农业农村局提出书面意见及相关证明材料,并署真实姓名、单位及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电话:0635-*,邮箱:*@*ttp://**

地址: (略) 茌平区农业农村局

(略) 农业农村局印发的《关于做好20 (略) 生猪产业稳定发展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聊农函〔2020〕63号),我区共分配20万元生猪产业稳定发展项目资金。按照“突出重点,严格杜绝‘撒芝麻盐’的方式,把扶持资金发放 (略) 生猪产业稳定发展做出贡献的养殖场手中,更好的发挥政策资金对稳定生猪生产的引领和导向作用,原则上项目资金只能用于备案挂牌的生猪产能调控基地”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并经局长办公会研究,拟由茌 (略) 承担该项目。现对拟承担项目企业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5月23日至2023年5月29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企业或个人对公示名单有异议的, (略) 茌平区农业农村局提出书面意见及相关证明材料,并署真实姓名、单位及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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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635-*,邮箱:*@*ttp://**

地址: (略) 茌平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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