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公安局便携式检测设备购置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西安市公安局便携式检测设备购置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略) 公安局便携式检测设备购置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略) 高新区科技路48号创业广场B座17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05月30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HCJT[2022政采]第016号
项目名称: (略) 公安局便携式检测设备购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93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 (略) 公安局便携式检测设备购置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93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93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机房环境监控设备 | 货物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930,000.00 | 93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成交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7日内交货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 (略) 公安局便携式检测设备购置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2)《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5)《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6)《财政部发展改革 (略) 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7)《 (略) 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8)《 (略)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9)《 (略) 财政厅关于 (略)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0)《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11)《 (略) 财政局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得通知》(市财涵【2021】431号)(12)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 (略) 公安局便携式检测设备购置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2)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供应商提供本单位2022年5月1日以来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3)税收缴纳证明:供应商提供本单位2022年5月1日以来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财务状况证明: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基本账户信息表); (5)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以及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6)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声明;(7)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谈判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时间: 2023年05月24日 至 2023年05月26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30:00 (北京时间)
途径: (略) 高新区科技路48号创业广场B座1701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截止时间: 2023年05月30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略) 高新区科技路48号创业广场B座1701室会议室
时间: 2023年05月30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略) 高新区科技路48号创业广场B座1701室会议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领取谈判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2、请供应商按照《 (略) 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 (略) 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ttp://**/)注册登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名称: (略) 公安局(本级)
地址: (略) 西大街63号
联系方式:*
名称:陕西华辰景天 (略)
地址: (略) 高新区科技路48号创业广场B座1701室
联系方式:029-*
项目联系人:杨晨昱、倪景伟
电话:029-*
陕西华辰景天 (略)
2023年05月23日
(略) 公安局便携式检测设备购置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略) 高新区科技路48号创业广场B座17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05月30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HCJT[2022政采]第016号
项目名称: (略) 公安局便携式检测设备购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93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 (略) 公安局便携式检测设备购置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93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93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机房环境监控设备 | 货物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930,000.00 | 93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成交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7日内交货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 (略) 公安局便携式检测设备购置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2)《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5)《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6)《财政部发展改革 (略) 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7)《 (略) 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8)《 (略)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9)《 (略) 财政厅关于 (略)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0)《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11)《 (略) 财政局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得通知》(市财涵【2021】431号)(12)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 (略) 公安局便携式检测设备购置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2)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供应商提供本单位2022年5月1日以来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3)税收缴纳证明:供应商提供本单位2022年5月1日以来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财务状况证明: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基本账户信息表); (5)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以及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6)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声明;(7)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谈判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时间: 2023年05月24日 至 2023年05月26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30:00 (北京时间)
途径: (略) 高新区科技路48号创业广场B座1701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截止时间: 2023年05月30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略) 高新区科技路48号创业广场B座1701室会议室
时间: 2023年05月30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略) 高新区科技路48号创业广场B座1701室会议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领取谈判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2、请供应商按照《 (略) 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 (略) 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ttp://**/)注册登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名称: (略) 公安局(本级)
地址: (略) 西大街6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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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陕西华辰景天 (略)
地址: (略) 高新区科技路48号创业广场B座17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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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华辰景天 (略)
2023年0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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