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自然资源局关于乌鲁木齐市公示地价体系建设与更新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乌鲁木齐市自然资源局关于乌鲁木齐市公示地价体系建设与更新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略) 公示地价体系建设与更新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6月13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RHZC2023-080GK
项目名称: (略) 公示地价体系建设与更新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略) 公示地价体系建设与更新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城区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工作(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供应商为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略) 级及以上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土地估价(评估)机构备案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5月23日至2023年05月30日,每天上午10:30至13:30,下午15:3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6月13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3年06月13日 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4家含牵头人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4、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自然资源局
地 址: (略) 天山区碱泉街1号
联系方式:09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瑞恒中信 (略)
地 址: (略) 水磨沟区红光山路2888号绿地中心蓝海大厦16楼
联系方式:09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钰捷
电 话:0991-*
项目概况
(略) 公示地价体系建设与更新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6月13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RHZC2023-080GK
项目名称: (略) 公示地价体系建设与更新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略) 公示地价体系建设与更新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城区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工作(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供应商为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略) 级及以上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土地估价(评估)机构备案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5月23日至2023年05月30日,每天上午10:30至13:30,下午15:3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6月13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3年06月13日 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4家含牵头人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4、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自然资源局
地 址: (略) 天山区碱泉街1号
联系方式:09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瑞恒中信 (略)
地 址: (略) 水磨沟区红光山路2888号绿地中心蓝海大厦16楼
联系方式:09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钰捷
电 话:0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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