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两个同等对待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两个同等对待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两个同等对待工作方案的通知 |
日期: [**] |
各科室:
根据《 (略) 办公厅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4号)、《关于 (略) 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转发关于 (略) 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内卫办科教字〔2021〕205号)、《转发关于 (略) 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包卫健委发〔2022〕8号)文件要求, (略) 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保障学员合法权益, (略) (略) 落实“两个同等对待”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一) (略) (略) 落实“两个同等对待”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杨志刚
副组长:赵 强 刘宏泽 梁 鲁
成 员:姜长春 张 玲 项文平 张东明 张 强 李 健
邵文宇 刘清枝 刘永旺 王宝军 王 栋 苗建国
周志强 白 涛 孙秀丽 郭培刚 刘惠琴 陈 强
贺钢枫 白拴成 马利军 许振东 郭雪涛 张国惠
曹 利 尹 婷 王 亮 张京芬 周大可 彭志平
路竑璋 武 云 王君艳 连 达 曹甫为 贺 燕
李静文 刘春霞 鲍亚红 徐文华 张志民 马 俊
闫 慧 尉 杰
(二)主要职责
1.负责 (略) 落实“两个同等对待”工作;
2. (略) 人员招聘、职称评聘、薪酬待遇“两个同等对待”的体现;
3.负责指导、监督和检查“两个同等对待”落实情况。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科。
主 任:刘宏泽
副主任:李 健 曹甫为
成 员:巩丽洁 倪 丽 袁 飞 王 丽 刘爱霞 李 敏
马 俊 闫 慧
职 责: (略) 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
二、工作内容
1.对面向社会招收的培训对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医院)依法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培训期间双方权利义务,劳动合同到期后依法终止,培训对象自主择业。
2.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培训合格 (略) (略) 就业的,在招聘时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
3. (略) 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职称晋升、岗位聘用、薪酬待遇等方面,与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三、工作安排
1.医院对面向社会招收的培训对象依法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已按照要求执行),责任部门为人事科,住培管理部门配合,持续推进。
2.医院对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培训合 (略) 就业的,在招聘时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责任部门为人事科,持续推进。
3. (略) 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职称晋升、岗位聘用、薪酬待遇等方面与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责任部门为人事科,持续推进。
(略) (略) 办公室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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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
各科室:
根据《 (略) 办公厅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4号)、《关于 (略) 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转发关于 (略) 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内卫办科教字〔2021〕205号)、《转发关于 (略) 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包卫健委发〔2022〕8号)文件要求, (略) 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保障学员合法权益, (略) (略) 落实“两个同等对待”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一) (略) (略) 落实“两个同等对待”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杨志刚
副组长:赵 强 刘宏泽 梁 鲁
成 员:姜长春 张 玲 项文平 张东明 张 强 李 健
邵文宇 刘清枝 刘永旺 王宝军 王 栋 苗建国
周志强 白 涛 孙秀丽 郭培刚 刘惠琴 陈 强
贺钢枫 白拴成 马利军 许振东 郭雪涛 张国惠
曹 利 尹 婷 王 亮 张京芬 周大可 彭志平
路竑璋 武 云 王君艳 连 达 曹甫为 贺 燕
李静文 刘春霞 鲍亚红 徐文华 张志民 马 俊
闫 慧 尉 杰
(二)主要职责
1.负责 (略) 落实“两个同等对待”工作;
2. (略) 人员招聘、职称评聘、薪酬待遇“两个同等对待”的体现;
3.负责指导、监督和检查“两个同等对待”落实情况。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科。
主 任:刘宏泽
副主任:李 健 曹甫为
成 员:巩丽洁 倪 丽 袁 飞 王 丽 刘爱霞 李 敏
马 俊 闫 慧
职 责: (略) 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
二、工作内容
1.对面向社会招收的培训对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医院)依法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培训期间双方权利义务,劳动合同到期后依法终止,培训对象自主择业。
2.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培训合格 (略) (略) 就业的,在招聘时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
3. (略) 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职称晋升、岗位聘用、薪酬待遇等方面,与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三、工作安排
1.医院对面向社会招收的培训对象依法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已按照要求执行),责任部门为人事科,住培管理部门配合,持续推进。
2.医院对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培训合 (略) 就业的,在招聘时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责任部门为人事科,持续推进。
3. (略) 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职称晋升、岗位聘用、薪酬待遇等方面与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责任部门为人事科,持续推进。
(略) (略) 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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