涵江区江口镇顶坡村钢便桥拆除项目
涵江区江口镇顶坡村钢便桥拆除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涵江区江口镇顶坡村钢便桥拆除项目(项目名称),项目业主为 (略) 涵江区江口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鼎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 建设地点: (略) 涵江区;
2)工程建设规模:钢构桥梁。经评估桥梁用钢量161.60吨(详见评估报告);
3)招标范围和内容:钢桥整体拆除,含混凝土桥台、桥墩、桥面、桥身,作业内区内河道清理,河岸整平及渣土外运;旧材料归中标人,中标人向招标人交纳钢桥拆除综合回收金(中标价)。
4)工期要求:10日历天。逾期未完成拆除的,按钢桥拆除综合回收金中标价的2倍收取违约金。同时,若逾期超过5日历天的,招标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中标人已缴交的拆除综合回收金及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5)施工安全要求:中标单位应对所属参加施工的所有人员和第三者投保意外伤害保险,并承担全部安全责任。中标人在拆除过程中应严格进行安全管理,拆除应由中标人组织 (略) 班组实施,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采用可行拆除方案完成该项任务,投标人对本合同实施期间所有安全负全责(包括拆除、残渣回收、清理、运输等及其他相关人员、车辆、机械等所有过程)并承担事故引起的所有费用。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类别及等级)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 (略) 行政区域内注册的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5]13号文件的规定完成入闽信息登记工作;
3.4投标人的企业信 (略) (略) 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可查询到且查询到的信息完整;
3.5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适用于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项目);
3.6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
3.8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人自 2023年5月25日起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福建专区(http://**)发布招标公告。
4.2投标人可登录新点电子交易平台-福建专区网站自行下载招标文件。书面招标文件与网上下载的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网上下载的为准。
5. 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提交网上投标文件。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资格审查小组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本招标项目采用远程解密投标文件。
6.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最高报价中标法。
7.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万元整(¥:10000元)。具体缴交办法见投标须知第17项。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23 年 6 月 5 日 09 时 3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新点电子交易平台-福建专区(http://**)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8.2逾期提交的网上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绝接收。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人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福建专区 发布招标公告。
10. 其他说明
1)本项目为线上电子投标。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提交网上投标文件。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招投标。投标保证金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采用现金转账的,按系统生成编号或招标文件编号均可;采用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按系统生成编号。
2)本项目需使用IE11浏览器方可线上解密,请投标人自行提前下载,如未下载或安装驱动导致解密失败,由此造成的后果企业自行承担。如有技术疑问,请咨询平台电话:*-5或0594-*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涵江区江口镇人民政府
地址: (略) 涵江区
电话:*
联系人:刘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鼎 (略)
地址: (略) 城厢区龙桥街道西山小区A区9号楼1502室(莆商中心旁边)
电话:0594-*
联系人:小唐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涵江区江口镇顶坡村钢便桥拆除项目(项目名称),项目业主为 (略) 涵江区江口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鼎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 建设地点: (略) 涵江区;
2)工程建设规模:钢构桥梁。经评估桥梁用钢量161.60吨(详见评估报告);
3)招标范围和内容:钢桥整体拆除,含混凝土桥台、桥墩、桥面、桥身,作业内区内河道清理,河岸整平及渣土外运;旧材料归中标人,中标人向招标人交纳钢桥拆除综合回收金(中标价)。
4)工期要求:10日历天。逾期未完成拆除的,按钢桥拆除综合回收金中标价的2倍收取违约金。同时,若逾期超过5日历天的,招标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中标人已缴交的拆除综合回收金及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5)施工安全要求:中标单位应对所属参加施工的所有人员和第三者投保意外伤害保险,并承担全部安全责任。中标人在拆除过程中应严格进行安全管理,拆除应由中标人组织 (略) 班组实施,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采用可行拆除方案完成该项任务,投标人对本合同实施期间所有安全负全责(包括拆除、残渣回收、清理、运输等及其他相关人员、车辆、机械等所有过程)并承担事故引起的所有费用。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类别及等级)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 (略) 行政区域内注册的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5]13号文件的规定完成入闽信息登记工作;
3.4投标人的企业信 (略) (略) 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可查询到且查询到的信息完整;
3.5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适用于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项目);
3.6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
3.8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人自 2023年5月25日起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福建专区(http://**)发布招标公告。
4.2投标人可登录新点电子交易平台-福建专区网站自行下载招标文件。书面招标文件与网上下载的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网上下载的为准。
5. 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提交网上投标文件。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资格审查小组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本招标项目采用远程解密投标文件。
6.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最高报价中标法。
7.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万元整(¥:10000元)。具体缴交办法见投标须知第17项。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23 年 6 月 5 日 09 时 3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新点电子交易平台-福建专区(http://**)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8.2逾期提交的网上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绝接收。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人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福建专区 发布招标公告。
10. 其他说明
1)本项目为线上电子投标。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提交网上投标文件。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招投标。投标保证金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采用现金转账的,按系统生成编号或招标文件编号均可;采用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按系统生成编号。
2)本项目需使用IE11浏览器方可线上解密,请投标人自行提前下载,如未下载或安装驱动导致解密失败,由此造成的后果企业自行承担。如有技术疑问,请咨询平台电话:*-5或0594-*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涵江区江口镇人民政府
地址: (略) 涵江区
电话:*
联系人:刘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鼎 (略)
地址: (略) 城厢区龙桥街道西山小区A区9号楼1502室(莆商中心旁边)
电话:0594-*
联系人:小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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