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长湖流域溯源监测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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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市长湖流域溯源监测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略) 长湖流域溯源监测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3-05-25 09:05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略) 长湖流域溯源监测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3-05-25 09:16|发布单位: (略) 金 (略)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06-07|项目监管地: (略) 本级|阅读次数:

【项目概况】

(略) 长湖流域溯源监测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网上报名后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6月0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MZFCGJYB-2023-047

2、采购计划备案号:*-2023-01017

3、项目名称: (略) 长湖流域溯源监测服务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48.00(万元)

6、最高限价:48.00(万元)

7、采购需求:

按照能查尽查,不重不漏的原则, (略) 内长湖流域进行全面排查,在长湖流域合理布设监测点位,开展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现场调查,结合历史监测数据、污染源数据开展区域污染源排查,溯源分析,探索使用溯源新技术手段,分析长湖及其支流污染来源,建立排污口、工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畜禽水产养殖污染源、生态等问题清单,为有效开展长湖流域水环境治理提供技术支撑;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8、合同履行期限:2023年10月底 (略) 生态环境局工作要求提交成果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需提供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2)供应商须通过“信用中国”(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等渠道查询本单位信用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05月26日至2023年06月01日,每天上午0:00:00至12:00,下午14:00至23:5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略) 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网上报名后下载

3、方式:

供应 (略) 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注册后下载采购文件、上传响应文件等一系列操作。供应商应在此网上完成主体机构注册并办理电子签章后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自行下载电子版的采购文件;办理网上主体机构注册及电子签章相关事宜可拨打电话400-112-9919或咨询客服(QQ:*或*)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3年06月02日00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3年06月0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 (略) 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进行上传递交

五、开启

1、时间:2023年06月0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2023年06月07日09:00至09:30时之 (略) 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使用电脑远程解密开启文件,并在线进行磋商(磋商方式为网络远程视频磋商,供应商不用到磋商现场)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 (略) 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 (略) 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ttp://**/)上。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生态环境局

地 址: (略) 东宝区象山三路27号

联系方式:07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金 (略)

地 址: (略) 长宁大道与泉口路交汇处银河大厦1栋6楼

联系方式:07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略) 金 (略)

电 话:0724-*

(略) 长湖流域溯源监测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3-05-25 09:05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略) 长湖流域溯源监测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3-05-25 09:16|发布单位: (略) 金 (略)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06-07|项目监管地: (略) 本级|阅读次数:

【项目概况】

(略) 长湖流域溯源监测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网上报名后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6月0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MZFCGJYB-2023-047

2、采购计划备案号:*-2023-01017

3、项目名称: (略) 长湖流域溯源监测服务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48.00(万元)

6、最高限价:48.00(万元)

7、采购需求:

按照能查尽查,不重不漏的原则, (略) 内长湖流域进行全面排查,在长湖流域合理布设监测点位,开展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现场调查,结合历史监测数据、污染源数据开展区域污染源排查,溯源分析,探索使用溯源新技术手段,分析长湖及其支流污染来源,建立排污口、工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畜禽水产养殖污染源、生态等问题清单,为有效开展长湖流域水环境治理提供技术支撑;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8、合同履行期限:2023年10月底 (略) 生态环境局工作要求提交成果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需提供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2)供应商须通过“信用中国”(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等渠道查询本单位信用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05月26日至2023年06月01日,每天上午0:00:00至12:00,下午14:00至23:5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略) 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网上报名后下载

3、方式:

供应 (略) 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注册后下载采购文件、上传响应文件等一系列操作。供应商应在此网上完成主体机构注册并办理电子签章后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自行下载电子版的采购文件;办理网上主体机构注册及电子签章相关事宜可拨打电话400-112-9919或咨询客服(QQ:*或*)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3年06月02日00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3年06月0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 (略) 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进行上传递交

五、开启

1、时间:2023年06月0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2023年06月07日09:00至09:30时之 (略) 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使用电脑远程解密开启文件,并在线进行磋商(磋商方式为网络远程视频磋商,供应商不用到磋商现场)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 (略) 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 (略) 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ttp://**/)上。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生态环境局

地 址: (略) 东宝区象山三路27号

联系方式:07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金 (略)

地 址: (略) 长宁大道与泉口路交汇处银河大厦1栋6楼

联系方式:07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略) 金 (略)

电 话: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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