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采购会计师事务所开展辽宁利盟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公告
关于采购会计师事务所开展辽宁利盟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公告
辽宁控股(集团) (略) 现公开采购会计师事务所对所属企业辽宁利盟 (略) (以下简称辽宁利盟)两位离任领导人员执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LRSJ-LK-2023-002)。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事项
1.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服务: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略) 办公厅印发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和《第3204号内部审计实务指南——经济责任审计》等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要求,对两位离任领导人员开展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提出审计建议并对两位离任领导人员分别出具审计报告。
2.审计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经济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推动单位可持续发展情况;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情况;发展战略的制定、执行和效果情况;治理结构的建立、健全和运行情况;有关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重大经济决策的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情况以及决策执行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情况;企业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及财务预算管理与执行情况;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收益上缴情况;完成上级或董事会下达主要经济指标情况;重要经济项目的投资、建设、管理及效益情况;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健全和运转情况;履行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以及本人遵守有关廉洁从业规定情况;境外机构、境外资产和境外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对以前年度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其他需要审计的内容。
3.审计期间:
辽宁利盟两位领导人员审计期间分别拟定为2018年7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2020年8月1日至2022年7月31日,必要时可延伸审计至其他年度。
4.项目时间安排:会计师事务所需于2023年8月末出具审计报告初稿,于2023年9月初出具签章版审计报告。具体出具报告时间将结合采购工作完成时间,在业务约定书中予以明确。
5.最高限价: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为15万元(包含税费及成交供应商人员在审计期间的交通、食宿和其他相关费用),超过最高限价的响应文件作废。
6.评选方式:本次采购工作采用综合评分法,得分最高者确定为中选会计师事务所。LRSJ-LK-2023-001、LRSJ-LK-2023-002、LRSJ-LK-2023-003、LRSJ-LK-2023-004四个项目,采取兼投不兼中原则,评分顺序为LRSJ-LK-2023-001、LRSJ-LK-2023-002、LRSJ-LK-2023-003、LRSJ-LK-2023-004。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为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的会计师事务所(接受分支机构参与采购),须具有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连续执业3年以上,具备良好的执行合同能力,具有按时保质完成本项目的能力,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
2.供应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2020年至2022年担任辽宁利盟年度决算审计师的会计师事务所不可参与本次采购。
4.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本次采购。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截止时间:意向供应商需于2023年5月30日17:00时前,携带加盖公章的报名确认函(附件)原件前往报名地点获取采购项目资料。
2.报名地点: (略) 皇姑区黄河南大街111号凤凰国际大厦A座(邮政编码:*)17楼。
3.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6月15日13:30时,需项目主要负责人或现场负责人到场。
4.响应文件递交地址: (略) 皇姑区黄河南大街111号凤凰国际大厦A座(邮政编码:*)17楼。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秦昊宇
电 话:024-*
附件:报名确认函.docx
辽宁控股(集团) (略)
2023年5月25日
辽宁控股(集团) (略) 现公开采购会计师事务所对所属企业辽宁利盟 (略) (以下简称辽宁利盟)两位离任领导人员执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LRSJ-LK-2023-002)。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事项
1.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服务: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略) 办公厅印发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和《第3204号内部审计实务指南——经济责任审计》等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要求,对两位离任领导人员开展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提出审计建议并对两位离任领导人员分别出具审计报告。
2.审计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经济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推动单位可持续发展情况;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情况;发展战略的制定、执行和效果情况;治理结构的建立、健全和运行情况;有关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重大经济决策的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情况以及决策执行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情况;企业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及财务预算管理与执行情况;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收益上缴情况;完成上级或董事会下达主要经济指标情况;重要经济项目的投资、建设、管理及效益情况;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健全和运转情况;履行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以及本人遵守有关廉洁从业规定情况;境外机构、境外资产和境外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对以前年度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其他需要审计的内容。
3.审计期间:
辽宁利盟两位领导人员审计期间分别拟定为2018年7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2020年8月1日至2022年7月31日,必要时可延伸审计至其他年度。
4.项目时间安排:会计师事务所需于2023年8月末出具审计报告初稿,于2023年9月初出具签章版审计报告。具体出具报告时间将结合采购工作完成时间,在业务约定书中予以明确。
5.最高限价: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为15万元(包含税费及成交供应商人员在审计期间的交通、食宿和其他相关费用),超过最高限价的响应文件作废。
6.评选方式:本次采购工作采用综合评分法,得分最高者确定为中选会计师事务所。LRSJ-LK-2023-001、LRSJ-LK-2023-002、LRSJ-LK-2023-003、LRSJ-LK-2023-004四个项目,采取兼投不兼中原则,评分顺序为LRSJ-LK-2023-001、LRSJ-LK-2023-002、LRSJ-LK-2023-003、LRSJ-LK-2023-004。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为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的会计师事务所(接受分支机构参与采购),须具有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连续执业3年以上,具备良好的执行合同能力,具有按时保质完成本项目的能力,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
2.供应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2020年至2022年担任辽宁利盟年度决算审计师的会计师事务所不可参与本次采购。
4.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本次采购。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截止时间:意向供应商需于2023年5月30日17:00时前,携带加盖公章的报名确认函(附件)原件前往报名地点获取采购项目资料。
2.报名地点: (略) 皇姑区黄河南大街111号凤凰国际大厦A座(邮政编码:*)17楼。
3.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6月15日13:30时,需项目主要负责人或现场负责人到场。
4.响应文件递交地址: (略) 皇姑区黄河南大街111号凤凰国际大厦A座(邮政编码:*)17楼。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秦昊宇
电 话:024-*
附件:报名确认函.docx
辽宁控股(集团) (略)
2023年5月25日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