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宁县中心城区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广场修复工程-停车场项目招标发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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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宁县中心城区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广场修复工程-停车场项目招标发包公告

【招标公告】休宁县中心城区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广场修复工程-停车场项目招标发包公告
【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23-05-25 阅读次数:】【字号】【我要打印】【关闭

一.招标条件

本发包项目休宁县中心城区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广场修复工程-停车场项目招标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休 (略) (略) ,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发包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发包。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休宁县中心城区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广场修复工程-停车场项目

2.2项目编号:HPJTHS-2023-013

2.3建设地点: (略) 休宁县

2.4资金来源:专项债资金

2.5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2.6招标控制价:*.01元

2.7招标内容范围、规模:设计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工程,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8计划工期:45日历天

2.9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10项目类别:工程类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本次招标要求投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的企业参加投标。

3.2拟派驻本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项目经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 二 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书,且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规定。

3.3其他要求: / 。

3.4本次发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6月1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凭公司介绍信、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许可证、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及安全B证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到合普项目 (略) (休宁县新安路12号)登记缴纳相关费用后领取发包须知、控制价等相关资料。并在规定时间参加投标。投标人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五.投标文件的提交

5.1 第一阶段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2日9时00分,开标地点为休 (略) (略) 西侧大会议室( (略) 休宁县行政服务中心大楼8楼)。

5.2 第二阶段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6日15时00分,合普项目 (略) ( (略) 休宁县新安路12号)提交投标文件。

5.3逾期提交的或者未按规定提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休 (略) (略)

代建单位:休宁县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联系人:胡先生 项先生 联系电话:0559-*

地 址: (略) 休宁县

招标代理机构:合普项目 (略)

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 0559-*

地 址: (略) 休宁县新安路12号

【招标公告】休宁县中心城区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广场修复工程-停车场项目招标发包公告
【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23-05-25 阅读次数:】【字号】【我要打印】【关闭

一.招标条件

本发包项目休宁县中心城区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广场修复工程-停车场项目招标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休 (略) (略) ,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发包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发包。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休宁县中心城区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广场修复工程-停车场项目

2.2项目编号:HPJTHS-2023-013

2.3建设地点: (略) 休宁县

2.4资金来源:专项债资金

2.5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2.6招标控制价:*.01元

2.7招标内容范围、规模:设计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工程,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8计划工期:45日历天

2.9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10项目类别:工程类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本次招标要求投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的企业参加投标。

3.2拟派驻本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项目经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 二 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书,且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规定。

3.3其他要求: / 。

3.4本次发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6月1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凭公司介绍信、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许可证、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及安全B证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到合普项目 (略) (休宁县新安路12号)登记缴纳相关费用后领取发包须知、控制价等相关资料。并在规定时间参加投标。投标人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五.投标文件的提交

5.1 第一阶段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2日9时00分,开标地点为休 (略) (略) 西侧大会议室( (略) 休宁县行政服务中心大楼8楼)。

5.2 第二阶段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6日15时00分,合普项目 (略) ( (略) 休宁县新安路12号)提交投标文件。

5.3逾期提交的或者未按规定提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休 (略) (略)

代建单位:休宁县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联系人:胡先生 项先生 联系电话:0559-*

地 址: (略) 休宁县

招标代理机构:合普项目 (略)

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 0559-*

地 址: (略) 休宁县新安路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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