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昊晨光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特殊四氟树脂下脚料、乳液产品回收品等处理公告及邀请
中昊晨光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特殊四氟树脂下脚料、乳液产品回收品等处理公告及邀请
特殊四氟树脂下脚料、乳液产品回收品等处理公告及邀请
各潜在竞标单位:
我公司对特殊四氟树脂下脚料、乳液产品回收品等进行处理,特邀请各单位前来竞购。现将处置事宜明确如下:
一、本次处理的物资种类
本次处理的库存物资共分8个标包,分类及数量请见“分包报价表”,项目编号:CGZB2023-SFWZ-006。
二、对竞买人的资质要求.
2.1申请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竞买。
2.2申请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三、竞买人有下列情况的,不得参与竞买活动
3.1竞买人在最近三年内有严重违约或采用不正当手段获取竞买资格的。
3.2竞买人有不良记录,被竞卖人记入回收商黑名单的,竞买人其它资质文件经竞卖人审核不符合要求的,同一法人授权多人报名的,不得参与竞买。
3.3竞买人未按要求交纳竞标保证金,未递交报价文件原件的不得参与竞买。
3.4竞买人参加竞卖人其它竞卖活动被宣布违约立入回收商黑名单的,不得参与竞买。
四、竞标单位报名及验货
潜在单位须在2023年5月30日下午17:00前通过银行电汇方式缴纳谈判保证金报名,缴纳保证金后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提交付款凭证(邮箱:*@*ina.com)。此次验货采取图片验货或到现场验货的形式,请查收附件,并根据附件 (略) 场行情确定报价。
需要现场验货的单位请提前联系招标办(0813-*/*),采取现场验货后密封报价的形式。
请现场看货单位于2023年5月31日12:00前到中昊晨 (略) 现场验看(携带公章)。
现场验货流程:参与单位验货后现场填写报价表(加盖公章),密封递交至审计合规部,待 (略) 自行安排时间进行唱标处理,全程由审计合规部监督。
竞买人出价 (略) 场行情、环保处置要求与实际情况,并充分考虑人工、实物交割时间成本等各种因素,慎重报价。不管竞买人是否完全了解本次处置相关事宜,一旦递交报价书,成交后竞卖人不承担瑕疵责任,对标的物不作任何解释,竞买人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
五、竞标须知
1.竞买人须提交缴纳保证金凭证。
竞标保证金数额:人民币*元整,在竞标截止时间前缴至中昊晨 (略) 。(单位名称:中昊晨 (略) ;开户银行: 四川富顺农村 (略) 营业部(行号*);银行帐号:*79。用银行电汇形式缴入。竞标保证金在确定中标单位后未中标的或看货后放弃投标的,将退还给竞标单位;若中标的竞标单位放弃购买的和违反相关招投标法律法规的,我公司将没收其竞标保证金;若中 (略) 签定了购销合同,则保证金直接转为货款。
2.该批四氟、乳 (略) 库存积压产品, (略) 不负责退货、换货、质量保证。 (略) 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竞标报价
竞标单位应按我方提供的报价表分包进行报价。竞标单位可以就其中一个标包进行投标报价,也可以全部参与投标报价,但每个标包不得拆分。
4.竞标报价截止时间及地点
请报价邮寄单位于2023年5月31日中午12:00之前将报价文件邮寄至以下地址(报价书请加盖公章),现场看货的单位现场填写报价后递交至审计合规部。
邮寄地址: (略) 富顺县晨光路193号,中昊晨 (略) 审计合规部
收件人:李谦
联系电话:*
备注: 请各单位将保证金付款凭证一并封装至文件中以便于退还。
六、确定中标单位
本次招标采用分类报价,分类唱标,分类推荐中标单位的办法进行。
具体办法为:
1、招标人将分别统计所有投标人每一类物资的投标报价,每一类物资报价最高的, (略) 物价部门核定的最低销售价的投标单位,则被分别推荐为中标单位,取得该类物资购买权。
2、如果没有一家报价高于最低销售价,直接流标。
3、如果流标,则该批库存 (略) (略) 场行情另行处理。
4、如报价相同将电话谈判进行二次报价。(电话谈判期间不挂断报价)
七、物资销售事宜
1、我院销售该批物资货款结算办法为:现金或银行汇票结算方式、全款提货。
2、发票:13%增值税专用发票。
3、装运:由我单位负责送货上门。
附:
1.分包表
2.合同范本
中昊晨 (略)
2023年5月23日
附件一
分包报价表
序号 | 类别 | 约重/kg | 元/kg |
包1 | 悬浮树脂CGM021-PJX | 23500 | |
包2 | 悬浮树脂CGM1301-PJX | 3000 | |
包3 | 分散树脂CGF-XX | 24440 | |
包4 | 分散树脂CGF206QT | 1560 | |
包5 | 悬浮树脂CGM031X-B | 775 | |
包6 | 质检中心回收乳液 | 1550 | |
包7 | 质检中心回收分散树脂 | 1020 | |
包8 | 质检中心回收悬浮树脂 | 2075 |
注:以上 (略) 暂估数量,实际数量以出库数量为准。
我公司已详细了解《招标邀请书》中投标报价须知所列全部内容 ,以上报价是根据货物情况综合考虑所做,真实有效。
报价单位(盖章):
报价单位代表(签字):
日期:
销售合同版本
竞标销售合同
编号:
出卖方(*方):中昊晨 (略)
买受方(*方):
第一条合同目的
买卖双方订立本合同旨在,保障出卖方顺利销售产品,按约定取得出卖产品价款;保障买受方按约定取得购买产品,实现本次交易目的。
第二条产品基本情况和价款
序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公斤) | 单价(RMB)(元/公斤) 含13%增值税 | 总金额 (元) |
价款合计(大写): |
备注:实际销售数量按出库数量为准。
第三条产品质量
本合同约定中标产品应符合以下质量要求:*方向*方所供本合同项下产品属于*、*双方协商认可,并经*方抽样验证认同,一次性处理的产品,因此*方不得因产品瑕疵要求*方退货、换货甚至赔偿,*方对*方购买的产品质量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第四条 产品包装
该产品属于一次性处理产品,包装也可能存在不同程度的损伤,出卖方不予更换包装。如买受方要求更换包装,因此增加的费用由买受方承担。
第五条 产品交付
出卖方向买受方交付本合同约定产品的时间应遵守下述约定:
5.1 *方应于付清全额货款后,3个工作日内自行到*方指定地点提货,费用自理,原则上3个工作日内装车完毕。
5.2本合同约定产品的交付方式和运输、交付地点遵守下述的约定:
*方提货。*方提货人员应向*方出示书面委托证明,并在产品出库单上签字确认。该方式下的产品交付地点为:中昊晨 (略) ( (略) 富顺县)。
第六条产品所有权转移和风险承担
6.1 出卖方在买受方没有付清产品价款之前保留本合同约定产品的所有权,本合同约定产品的所有权自买受方付清产品价款之日起依法转移。
6.2 本合同约定产品毁损、灭失的风险自交付时起由买受方承担。
第七条价款支付
7.1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方应向*方付清本合同约定的价款。
7.2 本合同项下的价款支付方式为现金或银行汇票结算方式,支付流程为款到发货。
第八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8.1 买卖双方宜按照诚实信用的原则全面履行本合同的约定。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对本合同的任何变更,均需双方协商一致并有书面记录,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方为有效。
8.2 任何一方提出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均需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第九条 违约责任
9.1**双方均应全面履行本合同的约定。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或者履行本合同的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和相关法律规定向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
9.2*方未按期到*方仓库提货应向*方按本合同总金额的1‰按日支付违约金。
9.3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的理由,并尽力减少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等突发性自然灾害,战争、瘟疫、暴乱等社会混乱,以及县级以上政府的政策调整等。
9.4此次销售的产品,*方不得销售给*方现有用户,一经发现*方将取消*方下次采购的资格,并有权要求*方按合同金额的5%向*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合同争议解决办法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买卖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本合同签 (略) 裁判。
第十一条其他
11.1 本合同所载地址、联系电话、传真电话以及电子信箱是当事各方履行本合同的有效联系方式;如发生变化,应于变化之日起15日内将新的联系方式书面通知对方,否则,视为没有变化。
11.2任何一方按第11.1条所述地址以邮寄方式向对方寄送的任何文书、资料等,自邮寄之日起满7日即视为送达。
11.3本合同签订时间为 年 月日,签订 (略) 富顺县晨光路193号。
11.4 本合同自买卖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双方履行完本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为止。
11.5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11.6 其他约定事项本合同可以以传真方式签订,涂改无效。
出卖方(盖章):中昊晨 (略) 买受方(盖章):
法定地址:: (略) 富顺县晨光路193号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李嘉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开户银行:富顺县工行晨光分理处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1656银行帐号:
联系电话:0813-*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0813-* 传真号码:
电子信箱:电子信箱: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特殊四氟树脂下脚料、乳液产品回收品等处理公告及邀请
各潜在竞标单位:
我公司对特殊四氟树脂下脚料、乳液产品回收品等进行处理,特邀请各单位前来竞购。现将处置事宜明确如下:
一、本次处理的物资种类
本次处理的库存物资共分8个标包,分类及数量请见“分包报价表”,项目编号:CGZB2023-SFWZ-006。
二、对竞买人的资质要求.
2.1申请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竞买。
2.2申请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三、竞买人有下列情况的,不得参与竞买活动
3.1竞买人在最近三年内有严重违约或采用不正当手段获取竞买资格的。
3.2竞买人有不良记录,被竞卖人记入回收商黑名单的,竞买人其它资质文件经竞卖人审核不符合要求的,同一法人授权多人报名的,不得参与竞买。
3.3竞买人未按要求交纳竞标保证金,未递交报价文件原件的不得参与竞买。
3.4竞买人参加竞卖人其它竞卖活动被宣布违约立入回收商黑名单的,不得参与竞买。
四、竞标单位报名及验货
潜在单位须在2023年5月30日下午17:00前通过银行电汇方式缴纳谈判保证金报名,缴纳保证金后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提交付款凭证(邮箱:*@*ina.com)。此次验货采取图片验货或到现场验货的形式,请查收附件,并根据附件 (略) 场行情确定报价。
需要现场验货的单位请提前联系招标办(0813-*/*),采取现场验货后密封报价的形式。
请现场看货单位于2023年5月31日12:00前到中昊晨 (略) 现场验看(携带公章)。
现场验货流程:参与单位验货后现场填写报价表(加盖公章),密封递交至审计合规部,待 (略) 自行安排时间进行唱标处理,全程由审计合规部监督。
竞买人出价 (略) 场行情、环保处置要求与实际情况,并充分考虑人工、实物交割时间成本等各种因素,慎重报价。不管竞买人是否完全了解本次处置相关事宜,一旦递交报价书,成交后竞卖人不承担瑕疵责任,对标的物不作任何解释,竞买人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
五、竞标须知
1.竞买人须提交缴纳保证金凭证。
竞标保证金数额:人民币*元整,在竞标截止时间前缴至中昊晨 (略) 。(单位名称:中昊晨 (略) ;开户银行: 四川富顺农村 (略) 营业部(行号*);银行帐号:*79。用银行电汇形式缴入。竞标保证金在确定中标单位后未中标的或看货后放弃投标的,将退还给竞标单位;若中标的竞标单位放弃购买的和违反相关招投标法律法规的,我公司将没收其竞标保证金;若中 (略) 签定了购销合同,则保证金直接转为货款。
2.该批四氟、乳 (略) 库存积压产品, (略) 不负责退货、换货、质量保证。 (略) 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竞标报价
竞标单位应按我方提供的报价表分包进行报价。竞标单位可以就其中一个标包进行投标报价,也可以全部参与投标报价,但每个标包不得拆分。
4.竞标报价截止时间及地点
请报价邮寄单位于2023年5月31日中午12:00之前将报价文件邮寄至以下地址(报价书请加盖公章),现场看货的单位现场填写报价后递交至审计合规部。
邮寄地址: (略) 富顺县晨光路193号,中昊晨 (略) 审计合规部
收件人:李谦
联系电话:*
备注: 请各单位将保证金付款凭证一并封装至文件中以便于退还。
六、确定中标单位
本次招标采用分类报价,分类唱标,分类推荐中标单位的办法进行。
具体办法为:
1、招标人将分别统计所有投标人每一类物资的投标报价,每一类物资报价最高的, (略) 物价部门核定的最低销售价的投标单位,则被分别推荐为中标单位,取得该类物资购买权。
2、如果没有一家报价高于最低销售价,直接流标。
3、如果流标,则该批库存 (略) (略) 场行情另行处理。
4、如报价相同将电话谈判进行二次报价。(电话谈判期间不挂断报价)
七、物资销售事宜
1、我院销售该批物资货款结算办法为:现金或银行汇票结算方式、全款提货。
2、发票:13%增值税专用发票。
3、装运:由我单位负责送货上门。
附:
1.分包表
2.合同范本
中昊晨 (略)
2023年5月23日
附件一
分包报价表
序号 | 类别 | 约重/kg | 元/kg |
包1 | 悬浮树脂CGM021-PJX | 23500 | |
包2 | 悬浮树脂CGM1301-PJX | 3000 | |
包3 | 分散树脂CGF-XX | 24440 | |
包4 | 分散树脂CGF206QT | 1560 | |
包5 | 悬浮树脂CGM031X-B | 775 | |
包6 | 质检中心回收乳液 | 1550 | |
包7 | 质检中心回收分散树脂 | 1020 | |
包8 | 质检中心回收悬浮树脂 | 2075 |
注:以上 (略) 暂估数量,实际数量以出库数量为准。
我公司已详细了解《招标邀请书》中投标报价须知所列全部内容 ,以上报价是根据货物情况综合考虑所做,真实有效。
报价单位(盖章):
报价单位代表(签字):
日期:
销售合同版本
竞标销售合同
编号:
出卖方(*方):中昊晨 (略)
买受方(*方):
第一条合同目的
买卖双方订立本合同旨在,保障出卖方顺利销售产品,按约定取得出卖产品价款;保障买受方按约定取得购买产品,实现本次交易目的。
第二条产品基本情况和价款
序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公斤) | 单价(RMB)(元/公斤) 含13%增值税 | 总金额 (元) |
价款合计(大写): |
备注:实际销售数量按出库数量为准。
第三条产品质量
本合同约定中标产品应符合以下质量要求:*方向*方所供本合同项下产品属于*、*双方协商认可,并经*方抽样验证认同,一次性处理的产品,因此*方不得因产品瑕疵要求*方退货、换货甚至赔偿,*方对*方购买的产品质量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第四条 产品包装
该产品属于一次性处理产品,包装也可能存在不同程度的损伤,出卖方不予更换包装。如买受方要求更换包装,因此增加的费用由买受方承担。
第五条 产品交付
出卖方向买受方交付本合同约定产品的时间应遵守下述约定:
5.1 *方应于付清全额货款后,3个工作日内自行到*方指定地点提货,费用自理,原则上3个工作日内装车完毕。
5.2本合同约定产品的交付方式和运输、交付地点遵守下述的约定:
*方提货。*方提货人员应向*方出示书面委托证明,并在产品出库单上签字确认。该方式下的产品交付地点为:中昊晨 (略) ( (略) 富顺县)。
第六条产品所有权转移和风险承担
6.1 出卖方在买受方没有付清产品价款之前保留本合同约定产品的所有权,本合同约定产品的所有权自买受方付清产品价款之日起依法转移。
6.2 本合同约定产品毁损、灭失的风险自交付时起由买受方承担。
第七条价款支付
7.1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方应向*方付清本合同约定的价款。
7.2 本合同项下的价款支付方式为现金或银行汇票结算方式,支付流程为款到发货。
第八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8.1 买卖双方宜按照诚实信用的原则全面履行本合同的约定。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对本合同的任何变更,均需双方协商一致并有书面记录,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方为有效。
8.2 任何一方提出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均需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第九条 违约责任
9.1**双方均应全面履行本合同的约定。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或者履行本合同的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和相关法律规定向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
9.2*方未按期到*方仓库提货应向*方按本合同总金额的1‰按日支付违约金。
9.3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的理由,并尽力减少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等突发性自然灾害,战争、瘟疫、暴乱等社会混乱,以及县级以上政府的政策调整等。
9.4此次销售的产品,*方不得销售给*方现有用户,一经发现*方将取消*方下次采购的资格,并有权要求*方按合同金额的5%向*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合同争议解决办法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买卖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本合同签 (略) 裁判。
第十一条其他
11.1 本合同所载地址、联系电话、传真电话以及电子信箱是当事各方履行本合同的有效联系方式;如发生变化,应于变化之日起15日内将新的联系方式书面通知对方,否则,视为没有变化。
11.2任何一方按第11.1条所述地址以邮寄方式向对方寄送的任何文书、资料等,自邮寄之日起满7日即视为送达。
11.3本合同签订时间为 年 月日,签订 (略) 富顺县晨光路193号。
11.4 本合同自买卖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双方履行完本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为止。
11.5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11.6 其他约定事项本合同可以以传真方式签订,涂改无效。
出卖方(盖章):中昊晨 (略) 买受方(盖章):
法定地址:: (略) 富顺县晨光路193号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李嘉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开户银行:富顺县工行晨光分理处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1656银行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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