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沥青砼及水稳碎石等材料采购项目)招标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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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沥青砼及水稳碎石等材料采购项目)招标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2023年沥青砼及水稳碎石等材料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5-26 07:17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2023年沥青砼及水稳碎石等材料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3年沥青砼及水稳碎石等材料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6月15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01988

项目名称:2023年沥青砼及水稳碎石等材料采购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4,708,000.00

最高限价(元):4,708,000

采购需求:包括沥青砼、改性沥青、沥青油、乳化沥青、石料、水稳碎石,以上各种规格采购品目的数量为拟发生量,并不是全年所必须使用量,供货时各种规格的实际供货数量允许增减,每次供货的规格、数量以采购人的供货通知为准,结算时以实际发生量进行结算,采购总额不得超过预算总额。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按照采购人要求随时供货。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小微企业、残疾人、监狱、脱贫攻坚支持企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略) 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5月26日 08时00分至2023年06月01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6月15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备份文件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电子响应文件通过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评审系统上传。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1)电子文件报送时限: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文件;

(2)电子文件解密时限:投标人须在开标现场接到采购代理机构通知后的30分钟内进行电子文件解密,否则视为放弃投标(响应);
投标人需自行备好CA锁、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或其它移动端电子设备),CA锁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2.投标人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以U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地址: (略) 白塔区新华路489号

联系方式:赵洪峰 04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阳 (略)

地址: (略) 白塔区新华路438号二楼

联系方式:0419-*

邮箱地址:*@*63.com

开户行: (略) 辽阳白塔支行(行号:*)

账户名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吕东宇

电话:0419-*

(2023年沥青砼及水稳碎石等材料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5-26 07:17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2023年沥青砼及水稳碎石等材料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3年沥青砼及水稳碎石等材料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6月15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01988

项目名称:2023年沥青砼及水稳碎石等材料采购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4,708,000.00

最高限价(元):4,708,000

采购需求:包括沥青砼、改性沥青、沥青油、乳化沥青、石料、水稳碎石,以上各种规格采购品目的数量为拟发生量,并不是全年所必须使用量,供货时各种规格的实际供货数量允许增减,每次供货的规格、数量以采购人的供货通知为准,结算时以实际发生量进行结算,采购总额不得超过预算总额。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按照采购人要求随时供货。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小微企业、残疾人、监狱、脱贫攻坚支持企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略) 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5月26日 08时00分至2023年06月01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6月15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备份文件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电子响应文件通过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评审系统上传。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1)电子文件报送时限: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文件;

(2)电子文件解密时限:投标人须在开标现场接到采购代理机构通知后的30分钟内进行电子文件解密,否则视为放弃投标(响应);
投标人需自行备好CA锁、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或其它移动端电子设备),CA锁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2.投标人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以U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地址: (略) 白塔区新华路489号

联系方式:赵洪峰 04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阳 (略)

地址: (略) 白塔区新华路438号二楼

联系方式:0419-*

邮箱地址:*@*63.com

开户行: (略) 辽阳白塔支行(行号:*)

账户名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吕东宇

电话: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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