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上药新亚药业有限公司川沙路基地改造项目QC常温留样室、精神类药品留样室、阴凉留样室招标公告
上海上药新亚药业有限公司川沙路基地改造项目QC常温留样室、精神类药品留样室、阴凉留样室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川沙路基地改造项目QC常温留样室、精神类药品留样室、阴凉留样室采购项目的招标人为上海 (略) (以下称“招标人”),资金来源为自筹,目前已具备招标条件。上海 (略) (以下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编号:0613-*。在此欢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招标项目概况
1.本次采购内容:QC常温留样室、精神类药品留样室、阴凉留样室
2.数量及简要技术要求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基本要求 |
1 | QC常温留样室、精神类药品留样室、阴凉留样室 | 1批 | 1、阴凉留样室:(长*宽*高mm)14175*6000*2600 常温留样室:(长*宽*高mm)17775*3785*2600 精神类药品留样室:(长*宽*高mm)6000*3785*2600 2、施工为库房建造、设备基础、设备安装、系统调试等一系列工作完成。 |
3.用户名称:上海 (略)
4.交货地点: (略) 浦东浦东新区川沙路978号
5.交货期:从签订合同后,产品出厂时间2个月。
三、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提供单位身份的证明文件(企业营业执照、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其他组织证明其身份的文件);
2.投标人提供的产品不是投标人生产制造的,应提供有效的制造商授权函;
3.投标人或制造商应具有良好的信誉和相应投标设备的销售业绩,须提供近三年所独立承担的已经完成的类似设备项目清单,并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
4.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商业信誉,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在以下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
1.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3年5月25日到2023年5月30日(北京时间,下同);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00—4:30
1.2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略) 普陀区长寿路285号恒达大厦16楼1606室
1.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2.招标文件购买方式:现场购买或汇款购买,如汇款购买,请在汇款附言中注明:“*标书款”
收款人账户信息如下:
开 户 名:上海 (略)
开 户 行: (略) 分行营业部
帐号:*46341
行号:*
注意:请购标人及时将营业执照、汇款凭证、开票信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提交给招标代理机构。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6月15日9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 (略) 普陀区长寿路285号恒达大厦22楼开标大厅。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需提交的材料不符合要求的,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2.开标地点:同投标地点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http://**.cn)”上发布。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招标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招标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上海 (略)
详细地址: (略) 浦东浦东新区川沙路978号
联 系 人:陈建华、徐子航
电话:021-*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 (略)
详细地址: (略) 普陀区长寿路285号恒达大厦16楼
联 系 人:蔡涛、杨帆、陈洁
联系电话:*
传真:021-*
电子信箱:*@*hbid.com
一、招标条件
川沙路基地改造项目QC常温留样室、精神类药品留样室、阴凉留样室采购项目的招标人为上海 (略) (以下称“招标人”),资金来源为自筹,目前已具备招标条件。上海 (略) (以下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编号:0613-*。在此欢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招标项目概况
1.本次采购内容:QC常温留样室、精神类药品留样室、阴凉留样室
2.数量及简要技术要求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基本要求 |
1 | QC常温留样室、精神类药品留样室、阴凉留样室 | 1批 | 1、阴凉留样室:(长*宽*高mm)14175*6000*2600 常温留样室:(长*宽*高mm)17775*3785*2600 精神类药品留样室:(长*宽*高mm)6000*3785*2600 2、施工为库房建造、设备基础、设备安装、系统调试等一系列工作完成。 |
3.用户名称:上海 (略)
4.交货地点: (略) 浦东浦东新区川沙路978号
5.交货期:从签订合同后,产品出厂时间2个月。
三、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提供单位身份的证明文件(企业营业执照、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其他组织证明其身份的文件);
2.投标人提供的产品不是投标人生产制造的,应提供有效的制造商授权函;
3.投标人或制造商应具有良好的信誉和相应投标设备的销售业绩,须提供近三年所独立承担的已经完成的类似设备项目清单,并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
4.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商业信誉,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在以下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
1.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3年5月25日到2023年5月30日(北京时间,下同);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00—4:30
1.2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略) 普陀区长寿路285号恒达大厦16楼1606室
1.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2.招标文件购买方式:现场购买或汇款购买,如汇款购买,请在汇款附言中注明:“*标书款”
收款人账户信息如下:
开 户 名:上海 (略)
开 户 行: (略) 分行营业部
帐号:*46341
行号:*
注意:请购标人及时将营业执照、汇款凭证、开票信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提交给招标代理机构。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6月15日9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 (略) 普陀区长寿路285号恒达大厦22楼开标大厅。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需提交的材料不符合要求的,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2.开标地点:同投标地点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http://**.cn)”上发布。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招标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招标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上海 (略)
详细地址: (略) 浦东浦东新区川沙路978号
联 系 人:陈建华、徐子航
电话:021-*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 (略)
详细地址: (略) 普陀区长寿路285号恒达大厦16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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