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地震监测中心站中央空调升级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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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地震监测中心站中央空调升级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滨海地震监测中心站中央空调升级改造工程
品目

货物/通用设备/电气设备/生活用电器/空气调节电器/空调机

采购单位 (略) 地震局
行政区域河西区公告时间**日13:28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日至**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00下午:14:0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天津 (略) ( (略) 西青区雅乐道与瑶琳路交汇处鹏展非沃大厦1108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日10: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天津 (略) ( (略) 西青区雅乐道与瑶琳路交汇处鹏展非沃大厦1108室)
预算金额¥27.*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022-*
采购单位 (略) 地震局
采购单位地址02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孔老师
代理机构名称天津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西青区雅乐道与瑶琳路交汇处鹏展非沃大厦1108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李老师 022-*

项目概况

滨海地震监测中心站中央空调升级改造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 (略) ( (略) 西青区雅乐道与瑶琳路交汇处鹏展非沃大厦1108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MDGP-2023-A104

项目名称:滨海地震监测中心站中央空调升级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7.*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次项目为滨海地震监测中心站中央空调升级改造,对现有中央空调机组拆除,对室外机安装基础进行清理,购买并安装2台空气源热泵机组等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7日内货到现场,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安装调试完成(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对提供的所有采购标的均为小微企业制造的供应商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二)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三)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供应商须对上述声明函和证明文件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则认定供应商响应无效并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四) 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参考《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将通过“企查查”查询供应商关联关系,“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 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 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2. 提供财务状况相关证明材料(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1年度或者2022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3. 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或证明材料。4. 提供2022年度或者2023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依法免税或者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供应商,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费。5. 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二)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提供非联合体声明函。(三) 提供有效期内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新资质*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四) 提供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复印件。注:1、供应商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的证明材料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由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签署确认。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2、响应文件中提供的复印件必须清晰可辨,并确保与原件一致。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见附件);若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见附件);若自然人参加磋商(供应商为自然人),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并签署确认。开标现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以备查验。4、因未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而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至**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 (略) ( (略) 西青区雅乐道与瑶琳路交汇处鹏展非沃大厦1108室)

方式:(一) 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日至**日,每日9:00-11:00、14:0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 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地点:天津 (略) ( (略) 西青区雅乐道与瑶琳路交汇处鹏展非沃大厦1108室)。 (三) 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方式:为保证信息的准确性,请供应商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 (四)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售价:500元,现金支付,现场发售。竞争性磋商文件一经售出,费用概不退还。

售价:¥5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 (略) ( (略) 西青区雅乐道与瑶琳路交汇处鹏展非沃大厦1108室)

五、开启

时间:**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 (略) ( (略) 西青区雅乐道与瑶琳路交汇处鹏展非沃大厦1108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地震局     

地址:022-*        

联系方式:孔老师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 (略)             

地 址: (略) 西青区雅乐道与瑶琳路交汇处鹏展非沃大厦1108室            

联系方式:李老师 0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老师

电 话:  022-*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滨海地震监测中心站中央空调升级改造工程
品目

货物/通用设备/电气设备/生活用电器/空气调节电器/空调机

采购单位 (略) 地震局
行政区域河西区公告时间**日13:28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日至**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00下午:14:0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天津 (略) ( (略) 西青区雅乐道与瑶琳路交汇处鹏展非沃大厦1108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日10: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天津 (略) ( (略) 西青区雅乐道与瑶琳路交汇处鹏展非沃大厦1108室)
预算金额¥27.*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022-*
采购单位 (略) 地震局
采购单位地址02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孔老师
代理机构名称天津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西青区雅乐道与瑶琳路交汇处鹏展非沃大厦1108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李老师 022-*

项目概况

滨海地震监测中心站中央空调升级改造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 (略) ( (略) 西青区雅乐道与瑶琳路交汇处鹏展非沃大厦1108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MDGP-2023-A104

项目名称:滨海地震监测中心站中央空调升级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7.*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次项目为滨海地震监测中心站中央空调升级改造,对现有中央空调机组拆除,对室外机安装基础进行清理,购买并安装2台空气源热泵机组等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7日内货到现场,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安装调试完成(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对提供的所有采购标的均为小微企业制造的供应商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二)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三)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供应商须对上述声明函和证明文件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则认定供应商响应无效并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四) 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参考《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将通过“企查查”查询供应商关联关系,“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 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 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2. 提供财务状况相关证明材料(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1年度或者2022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3. 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或证明材料。4. 提供2022年度或者2023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依法免税或者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供应商,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费。5. 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二)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提供非联合体声明函。(三) 提供有效期内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新资质*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四) 提供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复印件。注:1、供应商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的证明材料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由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签署确认。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2、响应文件中提供的复印件必须清晰可辨,并确保与原件一致。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见附件);若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见附件);若自然人参加磋商(供应商为自然人),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并签署确认。开标现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以备查验。4、因未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而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至**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 (略) ( (略) 西青区雅乐道与瑶琳路交汇处鹏展非沃大厦1108室)

方式:(一) 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日至**日,每日9:00-11:00、14:0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 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地点:天津 (略) ( (略) 西青区雅乐道与瑶琳路交汇处鹏展非沃大厦1108室)。 (三) 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方式:为保证信息的准确性,请供应商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 (四)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售价:500元,现金支付,现场发售。竞争性磋商文件一经售出,费用概不退还。

售价:¥5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 (略) ( (略) 西青区雅乐道与瑶琳路交汇处鹏展非沃大厦1108室)

五、开启

时间:**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 (略) ( (略) 西青区雅乐道与瑶琳路交汇处鹏展非沃大厦1108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地震局     

地址:022-*        

联系方式:孔老师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 (略)             

地 址: (略) 西青区雅乐道与瑶琳路交汇处鹏展非沃大厦1108室            

联系方式:李老师 0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老师

电 话:  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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