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务通平台升级更新项目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征求意见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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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务通平台升级更新项目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征求意见公示

一、项目信息
1.项目名称: (略) (略) 检务通平台升级更新项目
2.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略) (略) 检务通平台升级更新
3.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元
4.单一来源原因及相关说明
为充分利用信息化科技手段提高办公、办案效率、加快争创“全省科 (略) ”步伐,进一步推动“互联网+检察”工作发展, (略) (略) 豫检信息文〔2017〕1号《 (略) 检察机关“检务通”云平台建设应用工作情况的通知》精神,我院于2017年严格按照法定 (略) 提供技术支持,建设了与公安机关、审判机关同步同质的移动互联网应用平台,即“综合办公”云平台,该平台建成以来,在检察业务、检务办公、综合事务、安全保密和后勤保障等方面发挥了更好的检察服务保障作用。至目前,2019年与移动经营商签订的两年服务期限合同将于7月份到期,为保证“综合办公”云平台的正常运用,继续为检察工作服务,基于该移动办案系统使用的是南阳移动政务云, (略) (略) 的移动办案系统相连接, (略) (略) (略) (略) (略) 提供技术支持。同时,我院干警现有的通信工具全部为移动手机号段,综上,为了节约资金,方便与上级联系和干警的工作、生活,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 (略) 所需的“综合办公”云平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办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经论证拟推荐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1.名称: (略)
2.地址: (略) 海淀区北蜂窝路18号 (综合楼9层906、907、917)
三、专家论证意见(不少于三名行业技术专家)
专家姓名工作单位职务(职称)论证意见
刘新财 (略) 经济管理学校高级工程师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曾显厚 (略) 宛城区教体局高级讲师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谢非 (略) 经济管理学校高级工程师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四、公示期限
2023年05月27日08时00分至2023年06月02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异议反馈时限
2023年05月27日08时00分至2023年06月02日18时00分
六、其他需要公示内容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并同时抄送相关财政部门。
七、联系方式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新华东路
联系人:许先生
联系方式:0377-*
2.财政部门信息
名称: (略) 财政厅政法处
地址: (略) 金水区经三路25号
联系人:/
联系方式:0371-*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丰汇 (略)
地址: (略) 中原区大学科技园东区12号楼10层北户
联系人:苏女士
联系方式:*
一、项目信息
1.项目名称: (略) (略) 检务通平台升级更新项目
2.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略) (略) 检务通平台升级更新
3.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元
4.单一来源原因及相关说明
为充分利用信息化科技手段提高办公、办案效率、加快争创“全省科 (略) ”步伐,进一步推动“互联网+检察”工作发展, (略) (略) 豫检信息文〔2017〕1号《 (略) 检察机关“检务通”云平台建设应用工作情况的通知》精神,我院于2017年严格按照法定 (略) 提供技术支持,建设了与公安机关、审判机关同步同质的移动互联网应用平台,即“综合办公”云平台,该平台建成以来,在检察业务、检务办公、综合事务、安全保密和后勤保障等方面发挥了更好的检察服务保障作用。至目前,2019年与移动经营商签订的两年服务期限合同将于7月份到期,为保证“综合办公”云平台的正常运用,继续为检察工作服务,基于该移动办案系统使用的是南阳移动政务云, (略) (略) 的移动办案系统相连接, (略) (略) (略) (略) (略) 提供技术支持。同时,我院干警现有的通信工具全部为移动手机号段,综上,为了节约资金,方便与上级联系和干警的工作、生活,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 (略) 所需的“综合办公”云平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办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经论证拟推荐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1.名称: (略)
2.地址: (略) 海淀区北蜂窝路18号 (综合楼9层906、907、917)
三、专家论证意见(不少于三名行业技术专家)
专家姓名工作单位职务(职称)论证意见
刘新财 (略) 经济管理学校高级工程师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曾显厚 (略) 宛城区教体局高级讲师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谢非 (略) 经济管理学校高级工程师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四、公示期限
2023年05月27日08时00分至2023年06月02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异议反馈时限
2023年05月27日08时00分至2023年06月02日18时00分
六、其他需要公示内容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并同时抄送相关财政部门。
七、联系方式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新华东路
联系人:许先生
联系方式:0377-*
2.财政部门信息
名称: (略) 财政厅政法处
地址: (略) 金水区经三路25号
联系人:/
联系方式:0371-*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丰汇 (略)
地址: (略) 中原区大学科技园东区12号楼10层北户
联系人:苏女士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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