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毒宣传科技设备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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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毒宣传科技设备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禁毒宣传科技设备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通用设备/计算机设备及软件/输入输出设备/其他输入输出设备

采购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戒毒管理局
行政区域兴庆区公告时间**日16:17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日至**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下午:14: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算金额¥24.*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 莉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戒毒管理局
采购单位地址 (略) 兴庆区清和南街彰武巷7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刘 莉、*
代理机构名称宁夏润 (略)
代理机构地址湖滨街与银湖巷交叉口向北20米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李茜、0951-*

项目概况

禁毒宣传科技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宁夏润 (略)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宁润政采[2023]-074号

项目名称:禁毒宣传科技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24.*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4.*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询价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 46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规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号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报价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报价人提供资格承诺函(包含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报价人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以评审当天代理机构查询的信用记录为准。 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须提供书面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至**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夏润 (略)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世e招( (略) 金凤区新昌西路110号金钻名座财富中心20层)

五、开启

时间:**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世e招( (略) 金凤区新昌西路110号金钻名座财富中心20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持本询价通知书于**日至**日(法定节假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报名的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宁夏润 (略) ( (略) 湖滨街与银湖巷交叉口) 领取询价文件。 报名成功后获取采购文件,逾期不候。

2.请各响应供应商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采购人与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采购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响应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夏回族自治区戒毒管理局     

地址: (略) 兴庆区清和南街彰武巷77号        

联系方式:刘 莉、*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润 (略)             

地 址:湖滨街与银湖巷交叉口向北20米            

联系方式:李茜、09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 莉

电 话:  *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禁毒宣传科技设备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通用设备/计算机设备及软件/输入输出设备/其他输入输出设备

采购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戒毒管理局
行政区域兴庆区公告时间**日16:17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日至**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下午:14: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算金额¥24.*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 莉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戒毒管理局
采购单位地址 (略) 兴庆区清和南街彰武巷7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刘 莉、*
代理机构名称宁夏润 (略)
代理机构地址湖滨街与银湖巷交叉口向北20米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李茜、0951-*

项目概况

禁毒宣传科技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宁夏润 (略)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宁润政采[2023]-074号

项目名称:禁毒宣传科技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24.*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4.*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询价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 46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规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号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报价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报价人提供资格承诺函(包含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报价人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以评审当天代理机构查询的信用记录为准。 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须提供书面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至**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夏润 (略)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世e招( (略) 金凤区新昌西路110号金钻名座财富中心20层)

五、开启

时间:**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世e招( (略) 金凤区新昌西路110号金钻名座财富中心20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持本询价通知书于**日至**日(法定节假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报名的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宁夏润 (略) ( (略) 湖滨街与银湖巷交叉口) 领取询价文件。 报名成功后获取采购文件,逾期不候。

2.请各响应供应商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采购人与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采购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响应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夏回族自治区戒毒管理局     

地址: (略) 兴庆区清和南街彰武巷77号        

联系方式:刘 莉、*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润 (略)             

地 址:湖滨街与银湖巷交叉口向北20米            

联系方式:李茜、09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 莉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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