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台县中台镇南店子滑坡体生态修复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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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台县中台镇南店子滑坡体生态修复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灵台县中台镇南店子滑坡体生态修复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 交易编号:JLX-2023-025
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灵台县中台镇南店子滑坡体生态修复工程(设计)
采购方式公开项目类型(A02)市政
联系人朱女士联系电话*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2023-05-27 08:30:00竞价结束时间2023-05-29 18:00:00
采购单位甘肃嘉丽轩工程 (略)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是否重大项目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采购标包信息

序号标包名称标包编号采购类别合同估算价
1灵台县中台镇南店子滑坡体生态修复工程(设计)001JLX-2023-025服务-设计*.0(元)

公告内容

  •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灵台县中台镇南店子滑坡体生态修复工程(设计)已由灵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灵发改字〔2023〕86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补助资金和县级自筹资金。招标人为灵台县自然资源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甘肃嘉丽轩工程 (略) 对该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灵台县中台镇南店子滑坡体生态修复工程(设计)。

    2.建设规模:该工程对中台镇南店子滑坡体治理区域进行生态修复,对约230亩滑坡体进行绿化美化,集滑坡体治理、生态修复、憩息休闲运动为一体灾害治理典型。在裸露部分载植法国梧桐、国槐、银杏等乔木树种;冠下栽植*香、连翘、西府海棠、黄刺玫等灌木树种;其他不宜栽植乔、大灌木树种的区域栽植金娃娃萱草、五叶地锦、红瑞木等小灌木及花卉;所有露部分栽植混播草坪。坚持治理与美化相结合,实行整区域治理,开展集中连片绿化,最大程度地保持水土流失,减少次生灾害发生。

    3.项目概算总投资:924.09万元,设计费招标控制价39.68万元。

    4.质量标准:按照国家设计规范及标准达到合格等级。

    5.招标内容:规划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等。(施工招标阶段配合服务、设计交底、处理施工过程中的设计问题、协助招标人解决与设计内容有关的一切问题等)。

    6.资金来源:申请上级补助资金和县级自筹资金。

    7.设计周期:15日历天。

    8.标段划分:本项目设计招标分为一个标段,选择一家中标单位。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需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近3 年无介入诉论仲裁案件,信誉良好,无不良信誉记录,无安全事故记录。投标人近3年承担过类似工程设计项目。

    3.人员要求:从事本项目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设计师、总工程师应具有大学以上学历,有风景园林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2项,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项目负责人及主要技术人员中途不得更换。各项证件齐全合法,并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4.所有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必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结果(以该网站查询结果截图为准,并加盖公章);所有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必须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以投标登记开始时间后网上查询结果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查询近3个月,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企业法人及项目负责人)。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同时,欢迎参与本次招投标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以及社会各界就此进行监督、举报。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资质证明文件上传

    1.请于2023年 5 月27日8时30分至2023年 5 月29 日18时00 (略) 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站“ (略) 阳光招标采购平台( (略) )”报名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施工方案等相关材料(PDF格式加盖公章)。

    2.评标委员会将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质仅限一次审核,未通过审核的投标单位将对资格不进行二次审核。

    五、网上报价时限及要求

    1.网上报价时限与资格证明文件上传时限一致。

    2.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投标人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

    3.系统评标以“最低价中标”确定中标人(如报价相同,则最先报价人中标)。

    六、结果公示

    1.招标人将参照网上竞价结果,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同时发布中标公示,公示期为3个日历天。

    2.所有投标人需将投标文件正本一份、U盘1份(PDF格式),请于中标公示结束前送至甘肃嘉丽轩工程 (略) ( (略) 崆峒区百泉路5号宏达国际花园A区3号商业楼201号),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中标结果无效。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灵台县自然资源局

    地址:灵台县城东大街57号

    联系人:董先生

    电话:0933-*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嘉丽轩工程 (略)

    地 址: (略) 崆峒区百泉路5号宏达国际花园A区3号商业楼201号

    联系人:朱女士

    电 话:0933-*

附件信息

提示:投标人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即 (略) 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http://**)进行报名竞价

灵台县中台镇南店子滑坡体生态修复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 交易编号:JLX-2023-025
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灵台县中台镇南店子滑坡体生态修复工程(设计)
采购方式公开项目类型(A02)市政
联系人朱女士联系电话*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2023-05-27 08:30:00竞价结束时间2023-05-29 18:00:00
采购单位甘肃嘉丽轩工程 (略)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是否重大项目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采购标包信息

序号标包名称标包编号采购类别合同估算价
1灵台县中台镇南店子滑坡体生态修复工程(设计)001JLX-2023-025服务-设计*.0(元)

公告内容

  •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灵台县中台镇南店子滑坡体生态修复工程(设计)已由灵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灵发改字〔2023〕86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补助资金和县级自筹资金。招标人为灵台县自然资源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甘肃嘉丽轩工程 (略) 对该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灵台县中台镇南店子滑坡体生态修复工程(设计)。

    2.建设规模:该工程对中台镇南店子滑坡体治理区域进行生态修复,对约230亩滑坡体进行绿化美化,集滑坡体治理、生态修复、憩息休闲运动为一体灾害治理典型。在裸露部分载植法国梧桐、国槐、银杏等乔木树种;冠下栽植*香、连翘、西府海棠、黄刺玫等灌木树种;其他不宜栽植乔、大灌木树种的区域栽植金娃娃萱草、五叶地锦、红瑞木等小灌木及花卉;所有露部分栽植混播草坪。坚持治理与美化相结合,实行整区域治理,开展集中连片绿化,最大程度地保持水土流失,减少次生灾害发生。

    3.项目概算总投资:924.09万元,设计费招标控制价39.68万元。

    4.质量标准:按照国家设计规范及标准达到合格等级。

    5.招标内容:规划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等。(施工招标阶段配合服务、设计交底、处理施工过程中的设计问题、协助招标人解决与设计内容有关的一切问题等)。

    6.资金来源:申请上级补助资金和县级自筹资金。

    7.设计周期:15日历天。

    8.标段划分:本项目设计招标分为一个标段,选择一家中标单位。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需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近3 年无介入诉论仲裁案件,信誉良好,无不良信誉记录,无安全事故记录。投标人近3年承担过类似工程设计项目。

    3.人员要求:从事本项目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设计师、总工程师应具有大学以上学历,有风景园林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2项,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项目负责人及主要技术人员中途不得更换。各项证件齐全合法,并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4.所有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必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结果(以该网站查询结果截图为准,并加盖公章);所有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必须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以投标登记开始时间后网上查询结果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查询近3个月,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企业法人及项目负责人)。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同时,欢迎参与本次招投标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以及社会各界就此进行监督、举报。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资质证明文件上传

    1.请于2023年 5 月27日8时30分至2023年 5 月29 日18时00 (略) 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站“ (略) 阳光招标采购平台( (略) )”报名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施工方案等相关材料(PDF格式加盖公章)。

    2.评标委员会将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质仅限一次审核,未通过审核的投标单位将对资格不进行二次审核。

    五、网上报价时限及要求

    1.网上报价时限与资格证明文件上传时限一致。

    2.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投标人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

    3.系统评标以“最低价中标”确定中标人(如报价相同,则最先报价人中标)。

    六、结果公示

    1.招标人将参照网上竞价结果,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同时发布中标公示,公示期为3个日历天。

    2.所有投标人需将投标文件正本一份、U盘1份(PDF格式),请于中标公示结束前送至甘肃嘉丽轩工程 (略) ( (略) 崆峒区百泉路5号宏达国际花园A区3号商业楼201号),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中标结果无效。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灵台县自然资源局

    地址:灵台县城东大街57号

    联系人:董先生

    电话:0933-*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嘉丽轩工程 (略)

    地 址: (略) 崆峒区百泉路5号宏达国际花园A区3号商业楼201号

    联系人:朱女士

    电 话:0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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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投标人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即 (略) 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http://**)进行报名竞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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