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中医院玻璃水银体温计采购项目第二次公告
海南省中医院玻璃水银体温计采购项目第二次公告
根据工作需求,我院将对“玻璃水银体温计”耗材进行议价采购,欢迎具有合格资质的供应商或制造商报名参加。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采购项目编号:HNSZYYYGB-2023-009
二、项目情况
1、采购方式:议价;
2、项目需求清单:
序号 | 名称 | 适用范围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1 | 玻璃水银体温计 | 腋下测量;三角形;35~42°C; | 4000 | 支 | 5 | 20000 |
3、本项目不指定产品品牌,单价不能超过最高限价,总价不能超过预算金额。
4、实际产品的信息,供应商必 (略) 采购需求的同时以医疗器械注册证/备案凭证/说明书为准。
5、供应商可以兼投兼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禁止转包或再分包。
三、供货商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下资料:(列目录表,按下文顺序排版资料,打页码,正反面打印,以下资料如有按国家相关规定不需要具备,无法提供的,请出具相关说明凭证。)
(一)报名产品目录,包括产品名称、型号、规格、生产厂家等信息。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公告附件1),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公告附件2);
(三)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提供“一照三号”或“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也视为同等有效证明);
注:以上证件原件审核后退还
(四)参加本项目前的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及失信行为记录,提供声明函 【公告附件3,工作人员将参考“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等系统的查询信息进行复核】
(五)参照《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规定
1.供应商的医疗器械经营资质证明:供应商不是所响应产品生产企业的或者虽为注册人/生产企业但在其住所及生产地址以外其他场所贮存并现货销售的,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经营范围须覆盖所响应产品(提供证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所响应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明:产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提供证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所响应产品生产企业的医疗器械生产资质证明:产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生产范围须覆盖响应产品(提供证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六)所响应产品质量保障和售后服务保障的证明:追溯到生产厂家的逐级产品代理销售授权书,以及参与授权各环节上所有企业的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三类医疗器械)/备案登记凭证(二类医疗器械)(提供证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七)《项目采购工作廉洁自律承诺书》(公告附件4)。
(八)报名时材料查验通过不代表采购会议资格审查的合格或最终通过。
(九)产品报价单(用注册证名称)、包装规格、产品实物(在谈判时提供,报价单格式见附件5)
四、议价
报名截止时间至2023年05月31日上午9:00(北京时间),超出此日期不再受理,整套资料最迟于2023年05月31日9:00递交,超出时间提供的资料不再接收。
五、开启
(一)、时间:2023年05月31日下午9点00分(北京时间)
(二)、地点: (略) 美兰区和平北路37号江 (略) (略) 招标采购办公室
六、公告期限
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 (略) 招标采购办公室
地 址: (略) 美兰区和平北路37号江畔九号二楼
联系方式:陈工,0898-*
根据工作需求,我院将对“玻璃水银体温计”耗材进行议价采购,欢迎具有合格资质的供应商或制造商报名参加。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采购项目编号:HNSZYYYGB-2023-009
二、项目情况
1、采购方式:议价;
2、项目需求清单:
序号 | 名称 | 适用范围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1 | 玻璃水银体温计 | 腋下测量;三角形;35~42°C; | 4000 | 支 | 5 | 20000 |
3、本项目不指定产品品牌,单价不能超过最高限价,总价不能超过预算金额。
4、实际产品的信息,供应商必 (略) 采购需求的同时以医疗器械注册证/备案凭证/说明书为准。
5、供应商可以兼投兼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禁止转包或再分包。
三、供货商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下资料:(列目录表,按下文顺序排版资料,打页码,正反面打印,以下资料如有按国家相关规定不需要具备,无法提供的,请出具相关说明凭证。)
(一)报名产品目录,包括产品名称、型号、规格、生产厂家等信息。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公告附件1),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公告附件2);
(三)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提供“一照三号”或“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也视为同等有效证明);
注:以上证件原件审核后退还
(四)参加本项目前的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及失信行为记录,提供声明函 【公告附件3,工作人员将参考“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等系统的查询信息进行复核】
(五)参照《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规定
1.供应商的医疗器械经营资质证明:供应商不是所响应产品生产企业的或者虽为注册人/生产企业但在其住所及生产地址以外其他场所贮存并现货销售的,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经营范围须覆盖所响应产品(提供证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所响应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明:产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提供证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所响应产品生产企业的医疗器械生产资质证明:产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生产范围须覆盖响应产品(提供证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六)所响应产品质量保障和售后服务保障的证明:追溯到生产厂家的逐级产品代理销售授权书,以及参与授权各环节上所有企业的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三类医疗器械)/备案登记凭证(二类医疗器械)(提供证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七)《项目采购工作廉洁自律承诺书》(公告附件4)。
(八)报名时材料查验通过不代表采购会议资格审查的合格或最终通过。
(九)产品报价单(用注册证名称)、包装规格、产品实物(在谈判时提供,报价单格式见附件5)
四、议价
报名截止时间至2023年05月31日上午9:00(北京时间),超出此日期不再受理,整套资料最迟于2023年05月31日9:00递交,超出时间提供的资料不再接收。
五、开启
(一)、时间:2023年05月31日下午9点00分(北京时间)
(二)、地点: (略) 美兰区和平北路37号江 (略) (略) 招标采购办公室
六、公告期限
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 (略) 招标采购办公室
地 址: (略) 美兰区和平北路37号江畔九号二楼
联系方式:陈工,08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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