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远县人民政府
2023年依法行政重点工作安排
(征求意见稿)
2023年全县依法行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法治思想为指引, (略) 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成果,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重点突破年各项任务,以更大力度、更高标准、更实举措,全面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为建设现代化美好定远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提升政府政务服务能力
1.协同推进“全省一单”权责清单制度体系建设,公布实施清单年度版本。
责任单位:县委编办。
配合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司法局、县数据资源局等。
2. (略) 、市部署, (略) 场准入持续放宽和规范,配合做好负面清单动态调整工作,清理政府采购、招投标等领域不合理限制,保障生产要素和政策支持平等获取,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
责任单位:县发改委。
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财政局等。
3.推进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做好民营企业法治体检工作,市场主体评价营商环境中法治环境要素 (略) 前列,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定远品牌、定远口碑。
责任单位:县司法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企业服务中心、县工商联。
4.配合开展“一业一证一码”改革试点。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数据资源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二、提升政府制度供给能力
5.建成全县统一的政策文件库,实现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公开查询。
责任单位:县司法局。
配合单位:县人大常委会监司工委、县政府办公室、县数据资源局。
6.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贯彻执行《 (略) 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备案监督办法》,切实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报备率、报备及时率、规范率100%。
责任单位:县司法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三、提升政府依法决策能力
7.加强乡镇合法性审查力量,推进乡镇合法性审核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作用,逐步实现乡镇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全覆盖。
责任单位:县司法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8.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完善行政决策机制,强化规范化管理,推进利益相关群体参与公共政策制定机制,深化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
责任单位:县司法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四、提升政府行政执法能力
9.推进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完善基层综合执法体制机制,优化完善乡镇赋权,推动行政执法权限和力量向基层延伸、下沉,逐步实现基层“一支队*管理执法”。
责任单位:县委编办、县司法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10.在交通运输领域试点开展综合执法基层执法站所标准化、基础管理制度规范化、基层执法队*职业化、基层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配合单位:县司法局。
11.探索推行“综合查一次”改革。
责任单位:县司法局。
配合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数据资源局。
12.贯彻落实《 (略) 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做好行政裁量权基准的制定和管理工作。
责任单位:县司法局。
配合单位:县直有关单位。
13.落实《全面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行政处罚的指导意见》,加强长三角区域司法行政协作,推进与沪苏浙联合在农业农村等领域推行免罚清单制度。
责任单位:县司法局。
配合单位:县直有关单位。
五、提升政府社会治理能力
14.建设覆盖县、乡、村三级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责任单位:县司法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15.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进一步加强诉调对接、警民联调、访调对接、检调对接等联动机制建设,推进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专业调解、司法调解优势互补、协调联动。
责任单位:县司法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委政法委、 (略) 、 (略) 、县公安局、县信访局、县工商联。
16.贯彻落实信访工作“四加”工作机制,完善我县“1+5+N”工作运行机制,常态化开展“解民忧清积案助基层”信访帮扶工作。
责任单位:县信访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17.深化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保持100%,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率高于30%,行政诉讼案件败诉率低于10%。
责任单位:县司法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六、提升政府权力运行能力
18.加强审计监督,充分发挥审计在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全面深化改革、促进权力规范运行、促进反腐倡廉的重要作用,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责任单位:县审计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19.做好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统一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体系,覆盖行政权力运行全过程和政务服务全流程。
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
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20. (略) 、府检联动,加强对行政行为的监督,完善行刑衔接机制。
责任单位:县司法局、 (略) 、 (略) 。
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七、提升政府科技保障能力
21.全面建立公共政策兑现“免申即享”“即申即享”和政策资金“一键送达”长效机制。
责任单位:县数据资源局、县企业服务中心。
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县司法局等。
22.加快数字政府建设,强化数据整合治理应用,持续提升“皖事通”“皖企通”“皖政通”服务能力,推进场景创新应用。
责任单位:县数据资源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八、提升政府依法行政能力
23.将法治思想列入“举旗帜、送理论”系列宣讲内容,常态化开展宣讲活动。
责任单位:县法宣办、县委宣传部。
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24.研究制定《全县政府系统依法行政能力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
责任单位:县司法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25. (略) 第二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成果,积极配合全国第三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
责任单位:县司法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26.对标学。
责任单位:县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27.加强“1+9+N”法治文化宣传阵地建设,结合“江淮普法行”、“宪法宣传周”、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
责任单位:县法宣办、县委宣传部。
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28.在执法过程中开展实时普法精准普法,落实以案释法和典型案例发布制度,健全以案普法长效机制。
责任单位:县法宣办、县直各执法单位。
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