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宣传牌制作项目(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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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宣传牌制作项目(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广告宣传牌制作项目(第二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 (略) 静安区云欣路200弄3号301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6月20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VGBHCZ-F1002

项目名称:广告宣传牌制作项目(第二次)

预算金额:4.*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为我部所需的广告牌及宣传用品的设计、制作及安装。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至2023年12月31日止,单次服务期限为5日历日内完成设计、制作、运输、安装及验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执行政府采购中小企业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满足一下资质:(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五)本项目特定资质:无(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5月29日 至 2023年06月05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静安区云欣路200弄3号301室

方式:代理机构现场获取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6月20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6月20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静安区云欣路200弄3号301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4.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原件(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以上内容均提供承诺书,以及查询打印页面加盖公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部

地址:/

联系方式:张老师0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春建设工程 (略)

地 址: (略) 静安区云欣路200弄3号301室

联系方式:车鉴*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车鉴

电 话: *

, (略) ,静安区,上海

项目概况

广告宣传牌制作项目(第二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 (略) 静安区云欣路200弄3号301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6月20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VGBHCZ-F1002

项目名称:广告宣传牌制作项目(第二次)

预算金额:4.*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为我部所需的广告牌及宣传用品的设计、制作及安装。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至2023年12月31日止,单次服务期限为5日历日内完成设计、制作、运输、安装及验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执行政府采购中小企业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满足一下资质:(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五)本项目特定资质:无(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5月29日 至 2023年06月05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静安区云欣路200弄3号301室

方式:代理机构现场获取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6月20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6月20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静安区云欣路200弄3号301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4.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原件(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以上内容均提供承诺书,以及查询打印页面加盖公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部

地址:/

联系方式:张老师0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春建设工程 (略)

地 址: (略) 静安区云欣路200弄3号301室

联系方式:车鉴*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车鉴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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