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推广普及项目(第二次)竞争性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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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推广普及项目(第二次)竞争性磋商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2023年度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推广普及项目(第二次)
品目

服务/教育服务/其他教育服务,服务/教育服务/中等教育服务/高中教育服务,服务/教育服务/初等教育服务,服务/教育服务/中等教育服务/初中教育服务,服务/商务服务/法律服务/知识产权法律服务

采购单位 (略) 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2023年05月30日 11:49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3年05月31日至2023年06月06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4:00 下午:12:00 至 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略) 经开区乐山路35号湛江银隆广场A座701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3年06月09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略) 经开区乐山路35号湛江银隆广场A座701室
预算金额 ¥1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梁杰/彭宇灵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略) 场监督管理局
采购单位地址 075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谢女士
代理机构名称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经开区乐山路35号湛江银隆广场A座701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梁杰/彭宇灵*/*

项目概况

2023年度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推广普及项目(第二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经开区乐山路35号湛江银隆广场A座701室处或“链捷招”中国通服招标系统(http://**)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6月0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ZB-2023-14153

项目名称:2023年度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推广普及项目(第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项目服务期间,出知识产权墙报不少于1次,开展中小学知识产权专项教育1次,提高青少年科技创新和知识产权意识;2、开展知识产权师资队*培育,组织开展普及知识产权知识的体验教育和实践活动1场;3、开展发明创新、文艺创作等竞赛活动1场;4、组织师生参加知识产权商标专利创意大赛1场。项目估算总投资10万元,设两个项目承担单位,每个单位5万元。

序号

采购内容

数量

预算金额

成交供应商人数量

备注

1

2023年度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推广普及项目(第二次)

1项

¥*.00元(大写:人民币**万整)

2家

注:报价人报价不能高于最高限价,否则将导致报价无效;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到2023年11月10日。

交付使用地点: (略) 学校内。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到2023年11月10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会团体登记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两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事业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可由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如响应供应商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且能通过系统查询到相关内容并提供截图,则无须提供该项证明文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或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日前6 个月内任意1 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如供应商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等系统且能通过系统查询到相关内容,则无须提供该项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2采购人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点为提交响应文件之日,由采购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查询相关供应商信用记录,将查询的供应商信用记录提供给评审现场;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3.3不同的报价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作为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报价人:(提供声明函,格式自定)(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2)彼此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5月31日 至 2023年06月06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经开区乐山路35号湛江银隆广场A座701室处或“链捷招”中国通服招标系统(http://**)

方式:线下现场报名或线上平台报名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6月0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经开区乐山路35号湛江银隆广场A座701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6月0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经开区乐山路35号湛江银隆广场A座70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相关公告等信息在相关法定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

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发布。本公告在其他法定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发布的文本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0759-*        

联系方式:谢女士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经开区乐山路35号湛江银隆广场A座701室            

联系方式:梁杰/彭宇灵*/*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杰/彭宇灵

电 话:  */*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2023年度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推广普及项目(第二次)
品目

服务/教育服务/其他教育服务,服务/教育服务/中等教育服务/高中教育服务,服务/教育服务/初等教育服务,服务/教育服务/中等教育服务/初中教育服务,服务/商务服务/法律服务/知识产权法律服务

采购单位 (略) 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2023年05月30日 11:49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3年05月31日至2023年06月06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4:00 下午:12:00 至 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略) 经开区乐山路35号湛江银隆广场A座701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3年06月09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略) 经开区乐山路35号湛江银隆广场A座701室
预算金额 ¥1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梁杰/彭宇灵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略) 场监督管理局
采购单位地址 075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谢女士
代理机构名称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经开区乐山路35号湛江银隆广场A座701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梁杰/彭宇灵*/*

项目概况

2023年度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推广普及项目(第二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经开区乐山路35号湛江银隆广场A座701室处或“链捷招”中国通服招标系统(http://**)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6月0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ZB-2023-14153

项目名称:2023年度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推广普及项目(第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项目服务期间,出知识产权墙报不少于1次,开展中小学知识产权专项教育1次,提高青少年科技创新和知识产权意识;2、开展知识产权师资队*培育,组织开展普及知识产权知识的体验教育和实践活动1场;3、开展发明创新、文艺创作等竞赛活动1场;4、组织师生参加知识产权商标专利创意大赛1场。项目估算总投资10万元,设两个项目承担单位,每个单位5万元。

序号

采购内容

数量

预算金额

成交供应商人数量

备注

1

2023年度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推广普及项目(第二次)

1项

¥*.00元(大写:人民币**万整)

2家

注:报价人报价不能高于最高限价,否则将导致报价无效;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到2023年11月10日。

交付使用地点: (略) 学校内。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到2023年11月10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会团体登记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两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事业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可由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如响应供应商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且能通过系统查询到相关内容并提供截图,则无须提供该项证明文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或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日前6 个月内任意1 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如供应商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等系统且能通过系统查询到相关内容,则无须提供该项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2采购人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点为提交响应文件之日,由采购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查询相关供应商信用记录,将查询的供应商信用记录提供给评审现场;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3.3不同的报价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作为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报价人:(提供声明函,格式自定)(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2)彼此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5月31日 至 2023年06月06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经开区乐山路35号湛江银隆广场A座701室处或“链捷招”中国通服招标系统(http://**)

方式:线下现场报名或线上平台报名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6月0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经开区乐山路35号湛江银隆广场A座701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6月0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经开区乐山路35号湛江银隆广场A座70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相关公告等信息在相关法定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

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发布。本公告在其他法定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发布的文本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0759-*        

联系方式:谢女士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经开区乐山路35号湛江银隆广场A座701室            

联系方式:梁杰/彭宇灵*/*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杰/彭宇灵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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