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江县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创建汇报视频制作采购公告
庐江县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创建汇报视频制作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2023年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创建汇报视频制作。
2、评审方式:综合评分法
4、预算金额(万元):5万元
5、最高限价(万元):5万元
6、付款方式:以合同约定为准
7、投标保证金:免收
8、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时生效
二、投标人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1)供应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 (略) 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6)其他不良信用记录的。
三、投标文件编制及要求
1、投标人根据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关评分证明材料,自行制作格式。
2、投标文件须提交两册,正本和副本各一册(须加盖印章,未盖视为无效)。封面应注明“正本”、“副本”字样,封面上写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单位名称。所有接收采购材料不退。
3、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一经发现有虚假情况,立即取消该单位资格。
四、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地点及评标方式
1、本公告公示日期5月29日-6月2日(时间5个工作日)。
2、综合评审时间2023年6月5日上午9:30。评审地点:县农业农村局五楼会议室。
3、接收投标书截止时间:投标人须在综合评审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送至或邮寄至庐江县农业农村局。未按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和未能在截止时间前递交的一律不接收。
3.采购方确定:依综合评审得分依次确定(综合评审表附后)。
五、付款方式
项目完成并验收后一次性支付。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庐江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庐江县庐巢路41号
联系人:胥向阳;联系电话:*
七、其他
1、投标供应商联系人电话(手机)必须保持畅通,否则责任自负。
2、本次采购公告在庐江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附件:1、服务采购清单表.docx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2023年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创建汇报视频制作。
2、评审方式:综合评分法
4、预算金额(万元):5万元
5、最高限价(万元):5万元
6、付款方式:以合同约定为准
7、投标保证金:免收
8、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时生效
二、投标人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1)供应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 (略) 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6)其他不良信用记录的。
三、投标文件编制及要求
1、投标人根据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关评分证明材料,自行制作格式。
2、投标文件须提交两册,正本和副本各一册(须加盖印章,未盖视为无效)。封面应注明“正本”、“副本”字样,封面上写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单位名称。所有接收采购材料不退。
3、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一经发现有虚假情况,立即取消该单位资格。
四、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地点及评标方式
1、本公告公示日期5月29日-6月2日(时间5个工作日)。
2、综合评审时间2023年6月5日上午9:30。评审地点:县农业农村局五楼会议室。
3、接收投标书截止时间:投标人须在综合评审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送至或邮寄至庐江县农业农村局。未按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和未能在截止时间前递交的一律不接收。
3.采购方确定:依综合评审得分依次确定(综合评审表附后)。
五、付款方式
项目完成并验收后一次性支付。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庐江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庐江县庐巢路41号
联系人:胥向阳;联系电话:*
七、其他
1、投标供应商联系人电话(手机)必须保持畅通,否则责任自负。
2、本次采购公告在庐江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附件:1、服务采购清单表.docx 最近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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