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第二人民医院急诊科医疗设备购置项目招标公告
银川市第二人民医院急诊科医疗设备购置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略) (略) 急诊科医疗设备购置项目 | ||
品目 | 货物/专用设备/医疗设备/其他医疗设备 | ||
采购单位 | (略) (略) | ||
行政区域 | 宁夏回族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2023年05月31日 12:12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3年05月31日至2023年06月07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略) ( (略) 北京中路瑞银财富中心B座14楼) | ||
开标时间 | 2023年06月21日 09:30 | ||
开标地点 | (略) ( (略) 北京中路瑞银财富中心B座14楼) | ||
预算金额 | ¥29.*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张静晓 | ||
项目联系电话 | 0951-* | ||
采购单位 | (略) (略)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金凤区北京中路684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代砚娜 0951-* | ||
代理机构名称 |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北京中路瑞银财富中心B座14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张静晓 0951-* | ||
附件: | |||
附件1 | 报名表.docx |
项目概况
(略) (略) 急诊科医疗设备购置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略) ( (略) 北京中路瑞银财富中心B座14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6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T2023-NX-XC-ZC-HW-0322
项目名称: (略) (略) 急诊科医疗设备购置项目
预算金额:29.*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9.*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心脏复苏机(核心产品) | 1台 | 详见招标文件 | *.00 | |
心电监护仪 | 4台 | 详见招标文件 | 74000.00 | |
AED模拟机 | 2台 | 详见招标文件 | 16000.00 | |
数量合计: | 7 | 预算合计: | *.00 |
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签订合同后15日历日;质保期:2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活动时,需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 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执行,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按照《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按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4)企业分支机构参与投标, (略) 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企业声明函》,分支机构提供的声明函不参与价格折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2)法定代表人/企业或单位负责人等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企业或单位负责人等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企业或单位负责人等的身份证明);(3)投标产品如涉及医疗器械,供应商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证)》;供应商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还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5)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6)供应商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下的招标采购活动。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5月31日 至 2023年06月07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 (略) 北京中路瑞银财富中心B座14楼)
方式:电子邮箱发放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6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6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 (略) 北京中路瑞银财富中心B座14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请于2023年5月31日至2023年6月7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将资格要求中所要求证件的复印件及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后扫描发送至 (略) *@*26.com,报名后招标文件以电子邮箱的形式发送。
2、各潜在投标供应商,开标前请随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告信息,如有新的公告及通知等,以最新内容执行。
3、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
注:在规定时间内未按以上程序进行登记并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文件一律不予接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址: (略) 金凤区北京中路684号
联系方式:代砚娜 09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北京中路瑞银财富中心B座14楼
联系方式:张静晓 09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静晓
电 话: 0951-*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略) (略) 急诊科医疗设备购置项目 | ||
品目 | 货物/专用设备/医疗设备/其他医疗设备 | ||
采购单位 | (略) (略) | ||
行政区域 | 宁夏回族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2023年05月31日 12:12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3年05月31日至2023年06月07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略) ( (略) 北京中路瑞银财富中心B座14楼) | ||
开标时间 | 2023年06月21日 09:30 | ||
开标地点 | (略) ( (略) 北京中路瑞银财富中心B座14楼) | ||
预算金额 | ¥29.*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张静晓 | ||
项目联系电话 | 0951-* | ||
采购单位 | (略) (略)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金凤区北京中路684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代砚娜 0951-* | ||
代理机构名称 |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北京中路瑞银财富中心B座14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张静晓 0951-* | ||
附件: | |||
附件1 | 报名表.docx |
项目概况
(略) (略) 急诊科医疗设备购置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略) ( (略) 北京中路瑞银财富中心B座14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6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T2023-NX-XC-ZC-HW-0322
项目名称: (略) (略) 急诊科医疗设备购置项目
预算金额:29.*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9.*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心脏复苏机(核心产品) | 1台 | 详见招标文件 | *.00 | |
心电监护仪 | 4台 | 详见招标文件 | 74000.00 | |
AED模拟机 | 2台 | 详见招标文件 | 16000.00 | |
数量合计: | 7 | 预算合计: | *.00 |
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签订合同后15日历日;质保期:2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活动时,需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 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执行,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按照《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按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4)企业分支机构参与投标, (略) 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企业声明函》,分支机构提供的声明函不参与价格折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2)法定代表人/企业或单位负责人等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企业或单位负责人等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企业或单位负责人等的身份证明);(3)投标产品如涉及医疗器械,供应商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证)》;供应商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还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5)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6)供应商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下的招标采购活动。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5月31日 至 2023年06月07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 (略) 北京中路瑞银财富中心B座14楼)
方式:电子邮箱发放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6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6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 (略) 北京中路瑞银财富中心B座14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请于2023年5月31日至2023年6月7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将资格要求中所要求证件的复印件及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后扫描发送至 (略) *@*26.com,报名后招标文件以电子邮箱的形式发送。
2、各潜在投标供应商,开标前请随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告信息,如有新的公告及通知等,以最新内容执行。
3、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
注:在规定时间内未按以上程序进行登记并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文件一律不予接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址: (略) 金凤区北京中路684号
联系方式:代砚娜 09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北京中路瑞银财富中心B座14楼
联系方式:张静晓 09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静晓
电 话: 0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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