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至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义乌市县域整体智治信息平台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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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略) 县域整体智治信息平台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6月21日 14: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JZJZC*GK
项目名称: (略) 县域整体智治信息平台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略) 县域整体智治信息平台采购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略) 县域整体智治信息平台采购,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项目要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完成主体结构上线试运行,3个月内完成项目验收工作。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投标人属 (略) 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投标人属 (略) 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3)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同时供应商无以下不良行为:开标当日在公开网站上能查到的被财 (略) 财政厅处理(或处罚)而处于暂停政府采购资格期的或处于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或被国家级、 (略) 级、 (略) 级行业主管部门处罚处于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 (略)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还在公示期内的或者处于暂停政府采购资格期的;或被“信用中国”(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4)供应商自2020年01月01日起到中标公告期结束前无行贿犯罪记录[评审结束后,发放成交通知书前由采购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按照招标文件约定对拟中标单位的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查询,查询结果以网站页面显示内容为准];
(5)根据《 (略) 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应用信用报告的通知》(义行服管〔2017〕17号)的规定,综合信用报告评级不属于D类或E类的(无信用评价供应商不受此项条件限制,查询结果以谈判当日网站页面显示内容为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不得参与承接购买服务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3年06月2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6月21日 14: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3年06月21日 14:00
开标地点(网址):义乌政务服务中心四号开标室
五、采购意向公开链接
http://**_noticeDetails/index.html?noticeId=*&utm=web-government-front.49399a16.0.0.61a97110fedf11ed9fbf491d3c28b870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略)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 (略)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 (略)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 (略)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①标前准备:本项目通过“政采云”实行在线投标(电子投标),各供应商在投标前应确保成为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流程详见电子投标工具链接:申领操作流程(目前“政采云”支持浙江汇信或天谷CA锁,个体工商户投标支持浙江汇信CA锁)】。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②投标文件制作:投标人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 (略) 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具体流程详见“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五水共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 址: (略) 江东中路2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胡艳霞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何剑波
质疑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至诚 (略)
地 址: (略) 春晗路111号4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金灿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华晴杰
质疑联系方式:*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略) 财政局
地 址:
传 真:
联 系 人:骆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0579—*
附件信息:
浙江至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义乌市县域整体智治信息平台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略) 县域整体智治信息平台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6月21日 14: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JZJZC*GK
项目名称: (略) 县域整体智治信息平台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略) 县域整体智治信息平台采购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略) 县域整体智治信息平台采购,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项目要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完成主体结构上线试运行,3个月内完成项目验收工作。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投标人属 (略) 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投标人属 (略) 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3)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同时供应商无以下不良行为:开标当日在公开网站上能查到的被财 (略) 财政厅处理(或处罚)而处于暂停政府采购资格期的或处于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或被国家级、 (略) 级、 (略) 级行业主管部门处罚处于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 (略)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还在公示期内的或者处于暂停政府采购资格期的;或被“信用中国”(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4)供应商自2020年01月01日起到中标公告期结束前无行贿犯罪记录[评审结束后,发放成交通知书前由采购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按照招标文件约定对拟中标单位的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查询,查询结果以网站页面显示内容为准];
(5)根据《 (略) 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应用信用报告的通知》(义行服管〔2017〕17号)的规定,综合信用报告评级不属于D类或E类的(无信用评价供应商不受此项条件限制,查询结果以谈判当日网站页面显示内容为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不得参与承接购买服务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3年06月2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6月21日 14: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3年06月21日 14:00
开标地点(网址):义乌政务服务中心四号开标室
五、采购意向公开链接
http://**_noticeDetails/index.html?noticeId=*&utm=web-government-front.49399a16.0.0.61a97110fedf11ed9fbf491d3c28b870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略)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 (略)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 (略)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 (略)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①标前准备:本项目通过“政采云”实行在线投标(电子投标),各供应商在投标前应确保成为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流程详见电子投标工具链接:申领操作流程(目前“政采云”支持浙江汇信或天谷CA锁,个体工商户投标支持浙江汇信CA锁)】。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②投标文件制作:投标人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 (略) 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具体流程详见“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五水共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 址: (略) 江东中路2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胡艳霞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何剑波
质疑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至诚 (略)
地 址: (略) 春晗路111号4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金灿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华晴杰
质疑联系方式:*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略) 财政局
地 址:
传 真:
联 系 人:骆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05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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