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新疆分公司全渠道运营中心线上广告投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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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新疆分公司全渠道运营中心线上广告投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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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选文件名称:中国电信新疆分公司全渠道运营中心线上广告投放项目创建时间日期:2023-05-31 20:32:00
比选文件发售起始时间:2023-05-31 19:23:13比选文件发售截止时间:2023-06-02 18:00:00
比选文件内容说明:

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中国电信新疆分公司全渠道运营中心线上广告投放项目(项目编号:GXTFZB-XJDX-*),比选人为 (略) 新疆分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广西壮族自治区 (略) 。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新疆电信号卡业务和存量业务(彩铃、流量包、联合会员)做线上广告营销、投放推广。

本项目将按照不定期更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的应用依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及相关规则确定。无涉及的评估产品品类的,针对具体产品品类的处理结果均不适用,仅适用针对供应商的处理结果。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后在“通知-系统公告”模块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2本项目采购估算金额为240万元(不含税),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为240万元(不含税),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资格将被否决。

1.3标包划分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服务期

自合同签订起至2023年12月31日

1.5中选原则

推荐综合评选排名第1名的参选方作为中选人。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本项目要求参选人是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且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1.2广告授权:参选人须提供针对本项目参选的广告授权书或合作协议(加盖单位公章)。

2.2业绩要求:参选人须提供2021年5月1日至公告发布30日前(以合同签订日期或审计定案单或采购订单日期为准)以来全国范围内同类项目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要求

(1)若参选人提供的合同为框架协议、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须包含合同首页、合同标的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盖章页)、框架合同下的采购订单(或审计定案单)和相应的增值税发票,若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业绩合同不予认可。

(2)若参选人提供的合同为单项合同,须提供同时单项合同(须包含合同首页、合同标的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盖章页)和增值税发票,若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业绩合同不予认可。

(3)采购订单(或审计定案单)金额须与增值税发票金额相一致,若出现金额不一致,则以增值税发票金额为准。

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清晰的复印件。

2.3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承诺书:参选人所提供《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承诺书》须严格按照比选文件模板进行填写,如存在篡改承诺书文字、格式、缺少法人或授权人签字盖章等不符合要求的,一律按否决参选处理(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2.4信誉要求:

2.4.1.参选人须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无“失信被执行”记录(全国范围内),须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2.4.2.参选人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被列入以下情形:(1)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2)行政处罚信息名单,(3)经营异常名录,须同时提供以上三部分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2.4.3到投标截止之日,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但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罚款的缴纳凭证、已经移除或执行完毕的查询截图等,否则不予认可。

2.4.4参选人若为事业单位无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截图,若为个体户无须提供“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查询截图。

★查询路径:

(1)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路径:输入网址—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条件中输入查询信息(其中“省份”选择“全部”)—点击查询并提供网页完整截图(须体现查询结果。)。

(2)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路径:输入网址—输入单位名称点击查询—点击单位名称进入—依次点击进入“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 —依次提供网页完整查询截图(须体现查询结果。)。

2.5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5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5.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5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5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 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8.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9.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10.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11.在与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12.相关产品在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的;

1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1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1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1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1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1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0.各投标人必须保证上述材料的真实性,招标人保留核查的权利,并视情况组织核查,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包括不限于:业绩、资质、人员、厂房、库房、生产能力等),一经查实,三年内不得参加新疆电信的投标,同时若中标则取消中标资格;

2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参选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2.6对联合体的要求

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7参选人为本项目提供的所有资质材料等证明文件均须在有效期内,否则按未提供处理。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6月1日至2023年6月2日,每日北京时间上午10时30分至13时00分,下午15时30至18时00分。

4.2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比选的潜在参选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比选文件:

4.2.1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 后在“我要投标-去投标”模块跳转至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行本项目比选文件的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参选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6参选人注册”。

4.3(1)比选文件费用: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2)支付方式:转账,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广西壮族自治区 (略) 招标中心

开户行:中国 (略) 南宁大学路支行

账号:*01383-0012

汇款时请备注:报名费XJ(项目编号后七位数字)

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邮箱请填清楚,后续报名费发票发至该邮箱。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23年6月7日上午10时30分。(北京时间)

5.2电子参选文件的递交: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后在“我要投标-去投标”模块跳转至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提交,参选人应在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参选文件的上传。参选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比选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参选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参选文件。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参选人注册

6.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参选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比选文件。

6.2 CA证书办理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参选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参选文件编制和参选,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6.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服务热线*,*@*hinatelecom.cn。

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服务热线010-*/020-*/020-*,服务邮箱bfdzyzzy.*@*hinaccs.cn。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外部门户(http://**-PORTAL/account/login.do#)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8.1联系方式

比 选 人: (略) 新疆分公司

地 址:新 (略) 新市区河北路1168号电信二枢纽

联 系 人:黄工

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 (略)

地 址: (略) 新市区创新广场D座602室

邮 编:*

邮 箱:*@*q.com

报名联系人:张园园 电话:*

项目负责人:刘璐、张永炜、许小兰

电 话:*

8.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采购协同-异议处理-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比选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 (略)

2023年5月31日


终止:
比选文件标包:中国电信新疆分公司全渠道运营中心线上广告投放项目
标包名称:中国电信新疆分公司全渠道运营中心线上广告投放项目
标包内容说明:

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中国电信新疆分公司全渠道运营中心线上广告投放项目(项目编号:GXTFZB-XJDX-*),比选人为 (略) 新疆分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广西壮族自治区 (略) 。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新疆电信号卡业务和存量业务(彩铃、流量包、联合会员)做线上广告营销、投放推广。

本项目将按照不定期更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的应用依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及相关规则确定。无涉及的评估产品品类的,针对具体产品品类的处理结果均不适用,仅适用针对供应商的处理结果。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后在“通知-系统公告”模块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2本项目采购估算金额为240万元(不含税),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为240万元(不含税),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资格将被否决。

1.3标包划分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服务期

自合同签订起至2023年12月31日

1.5中选原则

推荐综合评选排名第1名的参选方作为中选人。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本项目要求参选人是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且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1.2广告授权:参选人须提供针对本项目参选的广告授权书或合作协议(加盖单位公章)。

2.2业绩要求:参选人须提供2021年5月1日至公告发布30日前(以合同签订日期或审计定案单或采购订单日期为准)以来全国范围内同类项目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要求

(1)若参选人提供的合同为框架协议、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须包含合同首页、合同标的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盖章页)、框架合同下的采购订单(或审计定案单)和相应的增值税发票,若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业绩合同不予认可。

(2)若参选人提供的合同为单项合同,须提供同时单项合同(须包含合同首页、合同标的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盖章页)和增值税发票,若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业绩合同不予认可。

(3)采购订单(或审计定案单)金额须与增值税发票金额相一致,若出现金额不一致,则以增值税发票金额为准。

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清晰的复印件。

2.3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承诺书:参选人所提供《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承诺书》须严格按照比选文件模板进行填写,如存在篡改承诺书文字、格式、缺少法人或授权人签字盖章等不符合要求的,一律按否决参选处理(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2.4信誉要求:

2.4.1.参选人须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无“失信被执行”记录(全国范围内),须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2.4.2.参选人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被列入以下情形:(1)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2)行政处罚信息名单,(3)经营异常名录,须同时提供以上三部分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2.4.3到投标截止之日,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但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罚款的缴纳凭证、已经移除或执行完毕的查询截图等,否则不予认可。

2.4.4参选人若为事业单位无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截图,若为个体户无须提供“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查询截图。

★查询路径:

(1)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路径:输入网址—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条件中输入查询信息(其中“省份”选择“全部”)—点击查询并提供网页完整截图(须体现查询结果。)。

(2)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路径:输入网址—输入单位名称点击查询—点击单位名称进入—依次点击进入“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 —依次提供网页完整查询截图(须体现查询结果。)。

2.5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5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5.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5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5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 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8.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9.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10.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11.在与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12.相关产品在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的;

1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1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1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1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1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1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0.各投标人必须保证上述材料的真实性,招标人保留核查的权利,并视情况组织核查,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包括不限于:业绩、资质、人员、厂房、库房、生产能力等),一经查实,三年内不得参加新疆电信的投标,同时若中标则取消中标资格;

2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参选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2.6对联合体的要求

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7参选人为本项目提供的所有资质材料等证明文件均须在有效期内,否则按未提供处理。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6月1日至2023年6月2日,每日北京时间上午10时30分至13时00分,下午15时30至18时00分。

4.2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比选的潜在参选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比选文件:

4.2.1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 后在“我要投标-去投标”模块跳转至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行本项目比选文件的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参选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6参选人注册”。

4.3(1)比选文件费用: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2)支付方式:转账,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广西壮族自治区 (略) 招标中心

开户行:中国 (略) 南宁大学路支行

账号:*01383-0012

汇款时请备注:报名费XJ(项目编号后七位数字)

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邮箱请填清楚,后续报名费发票发至该邮箱。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23年6月7日上午10时30分。(北京时间)

5.2电子参选文件的递交: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后在“我要投标-去投标”模块跳转至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提交,参选人应在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参选文件的上传。参选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比选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参选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参选文件。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参选人注册

6.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参选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比选文件。

6.2 CA证书办理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参选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参选文件编制和参选,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6.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服务热线*,*@*hinatelecom.cn。

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服务热线010-*/020-*/020-*,服务邮箱bfdzyzzy.*@*hinaccs.cn。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外部门户(http://**-PORTAL/account/login.do#)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8.1联系方式

比 选 人: (略) 新疆分公司

地 址:新 (略) 新市区河北路1168号电信二枢纽

联 系 人:黄工

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 (略)

地 址: (略) 新市区创新广场D座602室

邮 编:*

邮 箱:*@*q.com

报名联系人:张园园 电话:*

项目负责人:刘璐、张永炜、许小兰

电 话:*

8.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采购协同-异议处理-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比选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 (略)

2023年5月31日


,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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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选文件名称:中国电信新疆分公司全渠道运营中心线上广告投放项目创建时间日期:2023-05-31 20:32:00
比选文件发售起始时间:2023-05-31 19:23:13比选文件发售截止时间:2023-06-02 18:00:00
比选文件内容说明:

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中国电信新疆分公司全渠道运营中心线上广告投放项目(项目编号:GXTFZB-XJDX-*),比选人为 (略) 新疆分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广西壮族自治区 (略) 。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新疆电信号卡业务和存量业务(彩铃、流量包、联合会员)做线上广告营销、投放推广。

本项目将按照不定期更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的应用依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及相关规则确定。无涉及的评估产品品类的,针对具体产品品类的处理结果均不适用,仅适用针对供应商的处理结果。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后在“通知-系统公告”模块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2本项目采购估算金额为240万元(不含税),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为240万元(不含税),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资格将被否决。

1.3标包划分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服务期

自合同签订起至2023年12月31日

1.5中选原则

推荐综合评选排名第1名的参选方作为中选人。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本项目要求参选人是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且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1.2广告授权:参选人须提供针对本项目参选的广告授权书或合作协议(加盖单位公章)。

2.2业绩要求:参选人须提供2021年5月1日至公告发布30日前(以合同签订日期或审计定案单或采购订单日期为准)以来全国范围内同类项目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要求

(1)若参选人提供的合同为框架协议、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须包含合同首页、合同标的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盖章页)、框架合同下的采购订单(或审计定案单)和相应的增值税发票,若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业绩合同不予认可。

(2)若参选人提供的合同为单项合同,须提供同时单项合同(须包含合同首页、合同标的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盖章页)和增值税发票,若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业绩合同不予认可。

(3)采购订单(或审计定案单)金额须与增值税发票金额相一致,若出现金额不一致,则以增值税发票金额为准。

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清晰的复印件。

2.3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承诺书:参选人所提供《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承诺书》须严格按照比选文件模板进行填写,如存在篡改承诺书文字、格式、缺少法人或授权人签字盖章等不符合要求的,一律按否决参选处理(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2.4信誉要求:

2.4.1.参选人须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无“失信被执行”记录(全国范围内),须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2.4.2.参选人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被列入以下情形:(1)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2)行政处罚信息名单,(3)经营异常名录,须同时提供以上三部分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2.4.3到投标截止之日,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但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罚款的缴纳凭证、已经移除或执行完毕的查询截图等,否则不予认可。

2.4.4参选人若为事业单位无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截图,若为个体户无须提供“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查询截图。

★查询路径:

(1)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路径:输入网址—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条件中输入查询信息(其中“省份”选择“全部”)—点击查询并提供网页完整截图(须体现查询结果。)。

(2)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路径:输入网址—输入单位名称点击查询—点击单位名称进入—依次点击进入“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 —依次提供网页完整查询截图(须体现查询结果。)。

2.5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5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5.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5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5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 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8.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9.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10.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11.在与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12.相关产品在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的;

1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1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1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1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1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1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0.各投标人必须保证上述材料的真实性,招标人保留核查的权利,并视情况组织核查,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包括不限于:业绩、资质、人员、厂房、库房、生产能力等),一经查实,三年内不得参加新疆电信的投标,同时若中标则取消中标资格;

2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参选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2.6对联合体的要求

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7参选人为本项目提供的所有资质材料等证明文件均须在有效期内,否则按未提供处理。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6月1日至2023年6月2日,每日北京时间上午10时30分至13时00分,下午15时30至18时00分。

4.2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比选的潜在参选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比选文件:

4.2.1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 后在“我要投标-去投标”模块跳转至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行本项目比选文件的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参选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6参选人注册”。

4.3(1)比选文件费用: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2)支付方式:转账,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广西壮族自治区 (略) 招标中心

开户行:中国 (略) 南宁大学路支行

账号:*01383-0012

汇款时请备注:报名费XJ(项目编号后七位数字)

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邮箱请填清楚,后续报名费发票发至该邮箱。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23年6月7日上午10时30分。(北京时间)

5.2电子参选文件的递交: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后在“我要投标-去投标”模块跳转至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提交,参选人应在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参选文件的上传。参选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比选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参选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参选文件。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参选人注册

6.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参选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比选文件。

6.2 CA证书办理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参选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参选文件编制和参选,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6.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服务热线*,*@*hinatelecom.cn。

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服务热线010-*/020-*/020-*,服务邮箱bfdzyzzy.*@*hinaccs.cn。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外部门户(http://**-PORTAL/account/login.do#)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8.1联系方式

比 选 人: (略) 新疆分公司

地 址:新 (略) 新市区河北路1168号电信二枢纽

联 系 人:黄工

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 (略)

地 址: (略) 新市区创新广场D座602室

邮 编:*

邮 箱:*@*q.com

报名联系人:张园园 电话:*

项目负责人:刘璐、张永炜、许小兰

电 话:*

8.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采购协同-异议处理-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比选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 (略)

2023年5月31日


终止:
比选文件标包:中国电信新疆分公司全渠道运营中心线上广告投放项目
标包名称:中国电信新疆分公司全渠道运营中心线上广告投放项目
标包内容说明:

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中国电信新疆分公司全渠道运营中心线上广告投放项目(项目编号:GXTFZB-XJDX-*),比选人为 (略) 新疆分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广西壮族自治区 (略) 。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新疆电信号卡业务和存量业务(彩铃、流量包、联合会员)做线上广告营销、投放推广。

本项目将按照不定期更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的应用依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及相关规则确定。无涉及的评估产品品类的,针对具体产品品类的处理结果均不适用,仅适用针对供应商的处理结果。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后在“通知-系统公告”模块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2本项目采购估算金额为240万元(不含税),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为240万元(不含税),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资格将被否决。

1.3标包划分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服务期

自合同签订起至2023年12月31日

1.5中选原则

推荐综合评选排名第1名的参选方作为中选人。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本项目要求参选人是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且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1.2广告授权:参选人须提供针对本项目参选的广告授权书或合作协议(加盖单位公章)。

2.2业绩要求:参选人须提供2021年5月1日至公告发布30日前(以合同签订日期或审计定案单或采购订单日期为准)以来全国范围内同类项目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要求

(1)若参选人提供的合同为框架协议、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须包含合同首页、合同标的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盖章页)、框架合同下的采购订单(或审计定案单)和相应的增值税发票,若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业绩合同不予认可。

(2)若参选人提供的合同为单项合同,须提供同时单项合同(须包含合同首页、合同标的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盖章页)和增值税发票,若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业绩合同不予认可。

(3)采购订单(或审计定案单)金额须与增值税发票金额相一致,若出现金额不一致,则以增值税发票金额为准。

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清晰的复印件。

2.3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承诺书:参选人所提供《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承诺书》须严格按照比选文件模板进行填写,如存在篡改承诺书文字、格式、缺少法人或授权人签字盖章等不符合要求的,一律按否决参选处理(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2.4信誉要求:

2.4.1.参选人须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无“失信被执行”记录(全国范围内),须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2.4.2.参选人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被列入以下情形:(1)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2)行政处罚信息名单,(3)经营异常名录,须同时提供以上三部分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2.4.3到投标截止之日,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但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罚款的缴纳凭证、已经移除或执行完毕的查询截图等,否则不予认可。

2.4.4参选人若为事业单位无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截图,若为个体户无须提供“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查询截图。

★查询路径:

(1)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路径:输入网址—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条件中输入查询信息(其中“省份”选择“全部”)—点击查询并提供网页完整截图(须体现查询结果。)。

(2)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路径:输入网址—输入单位名称点击查询—点击单位名称进入—依次点击进入“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 —依次提供网页完整查询截图(须体现查询结果。)。

2.5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5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5.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5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5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 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8.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9.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10.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11.在与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12.相关产品在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的;

1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1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1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1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1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1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0.各投标人必须保证上述材料的真实性,招标人保留核查的权利,并视情况组织核查,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包括不限于:业绩、资质、人员、厂房、库房、生产能力等),一经查实,三年内不得参加新疆电信的投标,同时若中标则取消中标资格;

2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参选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2.6对联合体的要求

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7参选人为本项目提供的所有资质材料等证明文件均须在有效期内,否则按未提供处理。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6月1日至2023年6月2日,每日北京时间上午10时30分至13时00分,下午15时30至18时00分。

4.2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比选的潜在参选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比选文件:

4.2.1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 后在“我要投标-去投标”模块跳转至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行本项目比选文件的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参选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6参选人注册”。

4.3(1)比选文件费用: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2)支付方式:转账,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广西壮族自治区 (略) 招标中心

开户行:中国 (略) 南宁大学路支行

账号:*01383-0012

汇款时请备注:报名费XJ(项目编号后七位数字)

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邮箱请填清楚,后续报名费发票发至该邮箱。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23年6月7日上午10时30分。(北京时间)

5.2电子参选文件的递交: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后在“我要投标-去投标”模块跳转至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提交,参选人应在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参选文件的上传。参选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比选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参选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参选文件。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参选人注册

6.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参选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比选文件。

6.2 CA证书办理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参选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参选文件编制和参选,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6.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服务热线*,*@*hinatelecom.cn。

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服务热线010-*/020-*/020-*,服务邮箱bfdzyzzy.*@*hinaccs.cn。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外部门户(http://**-PORTAL/account/login.do#)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8.1联系方式

比 选 人: (略) 新疆分公司

地 址:新 (略) 新市区河北路1168号电信二枢纽

联 系 人:黄工

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 (略)

地 址: (略) 新市区创新广场D座602室

邮 编:*

邮 箱:*@*q.com

报名联系人:张园园 电话:*

项目负责人:刘璐、张永炜、许小兰

电 话:*

8.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采购协同-异议处理-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比选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 (略)

2023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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