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南京电信法律事务服务集中采购项目(第一次续签)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2023年南京电信法律事务服务集中采购项目(第一次续签)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 |||||||
采购公示名称: | 2023年南京电信法律事务服务集中采购项目(第一次续签)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 采购公示编号: | JSDYLYCGGS* | ||||
采购公示开始时间: | 2023-06-02 08:30:00 | 采购公示结束时间: | 2023-06-05 17:30:00 | 终止: | 否 |
采购公示正文 | |||||||
2023年南京电信法律事务服务集中采购项目(第一次续签)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2023年南京电信法律事务服务集中采购项目(第一次续签)采购人为 (略) 南京分公司、 (略) 南京分公司、中电 (略) 南京分公司、江苏 (略) 南京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进行公示。 一、采购内容 本项目为2023年南京电信法律事务服务集中采购项目(第一次续签),本项目分为3个标包,标包1:重大事项法律事项咨询服务及案件代理, 采购内容为南京电信法律事务服务等工作,项目规模约65万元(含税);标包2:一般性法律事项咨询服务及案件代理, 采购内容为南京电信法律事务服务等工作,项目规模约50万元(含税);标包3:一般房产法律事务服务, 拟采购南京电信法律事务服务等工作,项目规模约10万元(含税)。本项目服务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或至本次采购预算份额用完为止。 二、单一来源采购原因 根据《中国电信集团采购管理办法条文解释(2021版)》第十九条单一来源采购的适用范围中“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否则将影响施工、功能或服务配套要求的。非工程建设项目的货物或服务采购,其原供应商通过招标、比选、询价、竞争性谈判等竞争方式产生的,可视为原中标人,但原则上不应无限制、持续地向原供应商进行单一来源采购。” 三、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 标包1:重大事项法律事项咨询服务及案件代理,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江苏新高的律师事务所; 标包2:一般性法律事项咨询服务及案件代理,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 标包3:一般房产法律事务服务,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江苏苏延律师事务所。 四、公示媒介和期限 本公示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公示期自2023年6月2日至2023年6月5日,共4天。 五、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略) 南京分公司、 (略) 南京分公司、中电 (略) 南京分公司、江苏 (略) 南京分公司 电话:* 邮箱:jinyajiao6358_xm.*@*hinaccs.cn 地址: (略) 中央路2号南京电信多媒体大楼4层采购中心 邮编:*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请以书面形式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通过异议接收邮箱实名提出。 采购人: (略) 南京分公司 (略) 南京分公司 中电 (略) 南京分公司 江苏 (略) 南京分公司 日 期:2023年6月1日 |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 |||||||
采购公示名称: | 2023年南京电信法律事务服务集中采购项目(第一次续签)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 采购公示编号: | JSDYLYCGGS* | ||||
采购公示开始时间: | 2023-06-02 08:30:00 | 采购公示结束时间: | 2023-06-05 17:30:00 | 终止: | 否 |
采购公示正文 | |||||||
2023年南京电信法律事务服务集中采购项目(第一次续签)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2023年南京电信法律事务服务集中采购项目(第一次续签)采购人为 (略) 南京分公司、 (略) 南京分公司、中电 (略) 南京分公司、江苏 (略) 南京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进行公示。 一、采购内容 本项目为2023年南京电信法律事务服务集中采购项目(第一次续签),本项目分为3个标包,标包1:重大事项法律事项咨询服务及案件代理, 采购内容为南京电信法律事务服务等工作,项目规模约65万元(含税);标包2:一般性法律事项咨询服务及案件代理, 采购内容为南京电信法律事务服务等工作,项目规模约50万元(含税);标包3:一般房产法律事务服务, 拟采购南京电信法律事务服务等工作,项目规模约10万元(含税)。本项目服务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或至本次采购预算份额用完为止。 二、单一来源采购原因 根据《中国电信集团采购管理办法条文解释(2021版)》第十九条单一来源采购的适用范围中“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否则将影响施工、功能或服务配套要求的。非工程建设项目的货物或服务采购,其原供应商通过招标、比选、询价、竞争性谈判等竞争方式产生的,可视为原中标人,但原则上不应无限制、持续地向原供应商进行单一来源采购。” 三、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 标包1:重大事项法律事项咨询服务及案件代理,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江苏新高的律师事务所; 标包2:一般性法律事项咨询服务及案件代理,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 标包3:一般房产法律事务服务,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江苏苏延律师事务所。 四、公示媒介和期限 本公示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公示期自2023年6月2日至2023年6月5日,共4天。 五、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略) 南京分公司、 (略) 南京分公司、中电 (略) 南京分公司、江苏 (略) 南京分公司 电话:* 邮箱:jinyajiao6358_xm.*@*hinaccs.cn 地址: (略) 中央路2号南京电信多媒体大楼4层采购中心 邮编:*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请以书面形式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通过异议接收邮箱实名提出。 采购人: (略) 南京分公司 (略) 南京分公司 中电 (略) 南京分公司 江苏 (略) 南京分公司 日 期:2023年6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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