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县旅游交通接驳商务车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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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县旅游交通接驳商务车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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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凤凰县展凤 (略) 的委托,我们 (略) 对凤凰县旅游交通接驳商务车采购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并对此有兴趣的投标人前来参与投标。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 凤凰县旅游交通接驳商务车采购项目

2、委托代理编号: HHZJ-2023(CG)-004

3、采购项目预算:本项目采购商务车10台(本项目分两批实施采购,第一批采购商务车①、商务车②各3台(共6台),第二批采购商务车①、商务车②各2台(共4台)),车辆预算价格为:商务车①:96.40万元,商务车②:126万元),报价超过预算视为无效投标;

4、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交通运输业

5、评标方法:t综合评分法 ¨最低评标价法

6、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 t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7、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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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标的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标的预算

(万元)

最高限价

(万元)

节能产品

进口产品

1

凤凰县旅游交通接驳商务车采购项目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5台

96.40

96.40

2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5台

126.00

126.00

注: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价格折扣。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无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6、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及招标文件售价:

1、供应商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若是法定代表人委托的,需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 (略) ( (略) 鹤城区盛世华都南区东门19栋一单元1403室)。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400元/本,售后不退。

4、报名及招标文件提供期限:2023年6月1日至2023年6月8日(逾期不受理报名),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五个工作日。

六、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2023 年6月26日上午 09:30-10:00 时(北京时间)集中递交。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3 年6月26日上午 10 时 00 分止,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3、开标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略) 湘西自治州凤凰县沱江镇城北游客集散中心5楼会议室。

4、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委托代理人授权书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仪式。

七、公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在《凤凰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上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询问及质疑:

1、投标人对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 (略) 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投标说明

1、本公告选项:t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联系人姓名: 唐卓 、 王逢春

2、电话: *、*

十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 凤凰县展凤 (略)

(2)地 址: (略) 湘西自治州凤凰县沱江镇城北游客集散中心5楼会议室

(3)联系人: 唐卓

(4)电 话: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 (略)

(2)地 址: (略) 鹤城区盛世华都南区东门19栋一单元1403室

(3)联系人: 王逢春

(4)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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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凤凰县展凤 (略) 的委托,我们 (略) 对凤凰县旅游交通接驳商务车采购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并对此有兴趣的投标人前来参与投标。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 凤凰县旅游交通接驳商务车采购项目

2、委托代理编号: HHZJ-2023(CG)-004

3、采购项目预算:本项目采购商务车10台(本项目分两批实施采购,第一批采购商务车①、商务车②各3台(共6台),第二批采购商务车①、商务车②各2台(共4台)),车辆预算价格为:商务车①:96.40万元,商务车②:126万元),报价超过预算视为无效投标;

4、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交通运输业

5、评标方法:t综合评分法 ¨最低评标价法

6、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 t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7、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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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标的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标的预算

(万元)

最高限价

(万元)

节能产品

进口产品

1

凤凰县旅游交通接驳商务车采购项目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5台

96.40

96.40

2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5台

126.00

126.00

注: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价格折扣。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无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6、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及招标文件售价:

1、供应商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若是法定代表人委托的,需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 (略) ( (略) 鹤城区盛世华都南区东门19栋一单元1403室)。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400元/本,售后不退。

4、报名及招标文件提供期限:2023年6月1日至2023年6月8日(逾期不受理报名),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五个工作日。

六、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2023 年6月26日上午 09:30-10:00 时(北京时间)集中递交。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3 年6月26日上午 10 时 00 分止,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3、开标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略) 湘西自治州凤凰县沱江镇城北游客集散中心5楼会议室。

4、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委托代理人授权书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仪式。

七、公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在《凤凰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上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询问及质疑:

1、投标人对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 (略) 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投标说明

1、本公告选项:t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联系人姓名: 唐卓 、 王逢春

2、电话: *、*

十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 凤凰县展凤 (略)

(2)地 址: (略) 湘西自治州凤凰县沱江镇城北游客集散中心5楼会议室

(3)联系人: 唐卓

(4)电 话: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 (略)

(2)地 址: (略) 鹤城区盛世华都南区东门19栋一单元1403室

(3)联系人: 王逢春

(4)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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