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山县江南酒店建设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屏山县江南酒店建设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

第一章 遴选公告

屏山县江南酒店建设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

服务单位

遴选公告

现根据工作需要,屏山县 (略) 拟对该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进行公开遴选,确定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服务单位,兹邀请符合本次遴选要求的单位参与竞选。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屏山县江南酒店建设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

(二)项目规模:建安工程费用11050万元,建筑面积约17000平方米,包括客房、餐饮大厅及包间、酒店大堂、早餐厅、茶艺中心及厨房(地上6层,地下4层)、地下停车位及酒店装饰装修、配套设备安装等内容。最终建设内容和规模以施工图为准。

(三)遴选人:屏山县 (略) 。

二、遴选范围

本建设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三、资金来源及最高限价

(一)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二)最高限价:以项目投资额为取费基数, (略) 物价局、 (略) 建设厅《 (略)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川价发〔2008〕141号)文件中收费项目为“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的标准的40%(*元)作为最高限价进行下浮报价。

四、服务周期

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整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并出具全过程造价审核完整报告,移交全部审核资料至遴选人为止。

五、竞选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合法的经营资格及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五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参选人在投标文件中须对此作出书面声明,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参选人公章;

6、具备相应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工程造价咨询工作业绩;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本项目不允许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注:除特别说明外,招标文件所指的加盖公章均为参选人公章)。

六、遴选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遴选,请于2023年6月2日至 2023年6月8 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屏山县岷江大厦12楼(屏山县 (略) 招标合同部1214号)持以下资料获取遴选文件:

(一)参选供应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可只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参选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时,不必提供);

(三)法定代表人和参选代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备注:参选供应商提供的材料若为复印件,则必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七、参选文件的递交

参选文件应采用A4规格纸编制并装订成册密封,(正本*份、副本*份)正本和副本的封面或扉页至少用表明项目名称、正本或副本、参选公司全称,并由参选单位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代理人签字或盖章,胶装后正本和副本装入同一个文件袋中,参选单位应在投标文件的外密封袋上注明并注明参选人名称、项目名称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

(一)参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参选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 6月 12 日11 时00分,地点为:屏山县 (略) 招标室。

(二)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遴选人不予受理。

八、信息发布

本公告在宜宾企业“e路阳光”公共服务平台。

九、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遴选人: 屏山县 (略)

地 址: 屏山县岷江大厦12楼

邮 编: *

联 系 人: 黄女士

电 话: 0831-*


第一章 遴选公告

屏山县江南酒店建设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

服务单位

遴选公告

现根据工作需要,屏山县 (略) 拟对该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进行公开遴选,确定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服务单位,兹邀请符合本次遴选要求的单位参与竞选。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屏山县江南酒店建设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

(二)项目规模:建安工程费用11050万元,建筑面积约17000平方米,包括客房、餐饮大厅及包间、酒店大堂、早餐厅、茶艺中心及厨房(地上6层,地下4层)、地下停车位及酒店装饰装修、配套设备安装等内容。最终建设内容和规模以施工图为准。

(三)遴选人:屏山县 (略) 。

二、遴选范围

本建设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三、资金来源及最高限价

(一)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二)最高限价:以项目投资额为取费基数, (略) 物价局、 (略) 建设厅《 (略)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川价发〔2008〕141号)文件中收费项目为“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的标准的40%(*元)作为最高限价进行下浮报价。

四、服务周期

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整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并出具全过程造价审核完整报告,移交全部审核资料至遴选人为止。

五、竞选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合法的经营资格及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五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参选人在投标文件中须对此作出书面声明,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参选人公章;

6、具备相应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工程造价咨询工作业绩;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本项目不允许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注:除特别说明外,招标文件所指的加盖公章均为参选人公章)。

六、遴选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遴选,请于2023年6月2日至 2023年6月8 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屏山县岷江大厦12楼(屏山县 (略) 招标合同部1214号)持以下资料获取遴选文件:

(一)参选供应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可只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参选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时,不必提供);

(三)法定代表人和参选代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备注:参选供应商提供的材料若为复印件,则必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七、参选文件的递交

参选文件应采用A4规格纸编制并装订成册密封,(正本*份、副本*份)正本和副本的封面或扉页至少用表明项目名称、正本或副本、参选公司全称,并由参选单位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代理人签字或盖章,胶装后正本和副本装入同一个文件袋中,参选单位应在投标文件的外密封袋上注明并注明参选人名称、项目名称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

(一)参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参选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 6月 12 日11 时00分,地点为:屏山县 (略) 招标室。

(二)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遴选人不予受理。

八、信息发布

本公告在宜宾企业“e路阳光”公共服务平台。

九、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遴选人: 屏山县 (略)

地 址: 屏山县岷江大厦12楼

邮 编: *

联 系 人: 黄女士

电 话: 0831-*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