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内 蒙 古 昆 明 卷 烟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2023 年 度 购 置 常 规 仪 器 招 标 公 告(招 标 编 号 : JN2023-ZB026)项 目 所 在 地 区 : 内 蒙 古 自 治 区本 内 蒙 古 昆 明 卷 烟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2 0 2 3 年 度 购 置 常 规 仪 器 已 由 项 目 审 批 /核 准 /备 案 机 关批 准 , 项 目 资 金 来 源 为 自 筹 资 金 1 7 6 .9 万 元 , 招 标 人 为 内 蒙 古 昆 明 卷 烟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 本 项目 已 具 备 招 标 条 件 , 现 招 标 方 式 为 公 开 招 标 。
规 模 : 详 见 招 标 公 告范 围 : 本 招 标 项 目 划 分 为 1 个 标 段 , 本 次 招 标 为 其 中 的 :(0 0 1 )内 蒙 古 昆 明 卷 烟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2 0 2 3 年 度 购 置 常 规 仪 器 (0 0 1 内 蒙 古 昆 明 卷 烟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2 0 2 3 年 度 购 置 常 规 仪 器 )的 投 标 人 资 格 能 力 要 求 : 详见 招 标 公 告 本 项 目 不 允 许 联 合 体 投 标 。
获 取 时 间 : 从 2 0 2 3 年 0 6 月 0 2 日 0 9 时 0 0 分 到 2 0 2 3 年 0 6 月 0 8 日 1 7 时 0 0 分获 取 方 式 : 详 见 招 标 公 告递 交 截 止 时 间 : 2 0 2 3 年 0 6 月 2 5 日 1 4 时 0 0 分递 交 方 式 : 详 见 招 标 公 告 纸 质 文 件 递 交开 标 时 间 : 2 0 2 3 年 0 6 月 2 5 日 1 4 时 0 0 分开 标 地 点 : 详 见 招 标 公 告
佳 诺 建 设 工 程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以 下 简 称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 受 内 蒙 古 昆 明 卷 烟 有 限 责 任公 司 (以 下 简 称 招 标 人 )的 委 托 , 对 内 蒙 古 昆 明 卷 烟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2 0 2 3 年 度 购 置 常 规 仪 器进 行 公 开 招 标 。 现 就 招 标 事 宜 公 告 如 下 :
一 项 目 编 号项 目 编 号 : JN2 0 2 3 -ZB0 2 6二 项 目 概 况(一 )项 目 名 称 : 内 蒙 古 昆 明 卷 烟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2 0 2 3 年 度 购 置 常 规 仪 器 。(二 )资 金 来 源 : 企 业 自 筹 。(三 )招 标 方 式 : 公 开 招 标 。(四 ) 项 目 预 算 : 1 7 6 .9 万 元 (含 税 总 价 )(五 )交 货 地 点 : 内 蒙 古 昆 明 卷 烟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技 术 研 发 中 心 实 验 室 。(六 )交 货 期 限 : 自 合 同 签 订 之 日 起 9 0 日 历 天 内 供 货 , 鼓 励 提 前 供 货 。
三 招 标 内 容招 标 人 因 检 测 所 需 , 需 要 购 置 实 验 室 用 小 型 切 丝 机 1 台 , 层 析 柜 1 个 , 全 自 动 立 式 蒸 汽 灭 菌锅 2 个 , -8 0 度 超 低 温 冰 箱 1 台 , -2 5 度 带 锁 冷 冻 药 品 柜 2 台 , 恒 温 恒 湿 箱 3 台 , 大 型 恒 温振 荡 培 养 箱 4 台 , 多 管 涡 旋 振 荡 器 1 台 , 拍 打 式 均 质 器 2 台 , 转 膜 仪 1 台 , 干 浴 器 1 台 。四 投 标 人 资 格 要 求(一 )投 标 人 必 须 是 在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境 内 注 册 , 并 具 有 独 立 资 格 的 法 人 或 组 织 , 同 时 具有 足 够 资 产 和 能 力 来 有 效 地 履 行 合 同 , 近 三 年 内 , 无 重 大 违 法 违 规 记 录 , 无 骗 取 中 标 和 严 重违 约 及 重 大 质 量 问 题 , 不 存 在 被 司 法 行 政 机 关 经 查 实 和 处 罚 且 按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丧 失 投 标 资格 的 不 良 行 为 记 录 , 没 有 处 于 被 吊 销 营 业 执 照 被 责 令 停 业 或 破 产 状 态 , 资 产 未 被 重 组 接
管 和 冻 结 。(二 )投 标 人 具 有 合 法 且 在 有 效 期 内 的 营 业 执 照 。(三 )投 标 人 能 够 开 具 适 用 税 率 的 合 法 增 值 税 专 用 发 票 。(四 ) 投 标 人 须 为 本 采 购 项 目 设 备 大 型 恒 温 振 荡 培 养 箱 -8 0 度 超 低 温 冰 箱 设 备 的 制 造 商 或代 理 商 , 如 为 制 造 商 则 需 出 具 制 造 商 声 明 , 代 理 商 则 需 出 具 制 造 商 针 对 本 项 目 设 备 大 型 恒 温振 荡 培 养 箱 -8 0 度 超 低 温 冰 箱 设 备 的 唯 一 代 理 授 权 书 。(五 )投 标 人 及 其 法 定 代 表 人 /负 责 人 至 投 标 截 止 日 前 三 年 内 (成 立 时 间 不 足 三 年 的 , 自 成立 时 间 起 )无 行 贿 犯 罪 记 录 (以 中 国 裁 判 文 书 网 http://**的 查 询 结 果 为 准 )。(六 )投 标 人 法 定 代 表 人 /负 责 人 为 同 一 人 或 者 存 在 控 股 管 理 关 系 的 不 同 单 位 , 不 得 参 加
同 一 标 段 投 标 或 者 未 划 分 标 段 的 同 一 招 标 项 目 投 标 , 否 则 , 相 关 投 标 无 效 。(七 )不 接 受 在 烟 草 行 业 或 招 标 人 供 应 商 黑 名 单 中 且 在 禁 入 期 限 内 的 投 标 人 参 加 本 项 目 采购 。 因 行 贿 被 列 入 烟 草 行 业 或 招 标 人 黑 名 单 的 法 定 代 表 人 /负 责 人 和 行 贿 人 , 在 禁 入 期 限 内 ,
上 述 人 员 担 任 法 定 代 表 人 /负 责 人 或 实 际 控 制 人 的 其 他 企 业 也 不 得 参 加 本 项 目 采 购 。(八 )本 次 招 标 不 接 受 联 合 体 投 标 。注 : 本 项 目 资 格 审 查 方 式 为 资 格 后 审 , 开 标 时 投 标 人 必 须 按 照 招 标 文 件 要 求 提 供 相 关 资 质 材料 原 件 供 评 标 委 员 会 查 验 , 否 则 自 行 承 担 被 否 决 投 标 的 风 险 。五 公 告 发 布 媒 介(一 )中 国 招 标 投 标 公 共 服 务 平 台(二 )内 蒙 古 招 标 投 标 公 共 服 务 平 台(三 )内 蒙 古 昆 明 卷 烟 有 限 责 任 公 司(四 )中 国 烟 草 总 公 司
六 招 标 文 件 的 获 取 网 址 : http://**网 址 : http://**网 址 : http://**(一 )获 取 时 间 : 2 0 2 3 年 0 6 月 0 2 日 至 2 0 2 3 年 0 6 月 0 8 日 , 9 :0 0 -1 2 :0 0 , 1 4 :0 0 -1 7 :0 0 , 逾期 不 再 受 理 。(二 )获 取 地 点 : 佳 诺 建 设 工 程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三 )获 取 地 址 : 呼 和 浩 特 市 赛 罕 区 巨 华 开 心 果 公 寓 楼 五 楼 东 侧 会 议 室(四 )售 价 : 5 0 0 元 /套 , 售 后 不 退 。(五 )获 取 方 式 :1 现 场 获 取
(1 )获 取 时 间 : 2 0 2 3 年 0 6 月 0 2 日 至 2 0 2 3 年 0 6 月 0 8 日 (国 家 法 定 公 休 日 节 假 日 除 外 ), 9 :0 0 -1 2 :0 0 , 1 4 :0 0 -1 7 :0 0 (北 京 时 间 , 下 同 ), 截 止 时 间 为 2 0 2 3 年 0 6 月 0 8 日 1 7 :0 0 , 逾 期 不 再 受 理 。(2 )获 取 地 点 : 佳 诺 建 设 工 程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3 )获 取 地 址 : 呼 和 浩 特 市 赛 罕 区 巨 华 开 心 果 公 寓 楼 五 楼 东 侧 会 议 室(4 )携 带 资 料 : 授 权 委 托 书 (委 托 代 理 人 须 携 带 本 人 身 份 证 ) 如 法 定 代 表 人 /负 责 人 参 加 采 购 活 动 的 , 须提 供 法 定 代 表 人 /负 责 人 身 份 证 明 并 携 带 本 人 身 份 证 (格 式 见 附 件 1 ) 在 有 效 期 内 的 加 载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的 营 业 执 照 。获 取 招 标 文 件 时 需 携 带 以 上 资 料 原 件 的 复 印 件 (复 印 件 加 盖 单 位 公 章 一 式 * 份 , A4 纸 ), 资
料 不 全 者 , 不 予 发 售 。(二 )网 上 获 取1 获 取 时 间 : 2 0 2 3 年 0 6 月 0 2 日 至 2 0 2 3 年 0 6 月 0 8 日 , 截 止 时 间 为 2 0 2 3 年 0 6 月 0 8 日 1 7 :0 0 ,逾 期 不 再 受 理 。
2 获 取 邮 箱 : 2 5 8 3 2 4 7 3 3 4 qq.com3 递 交 资 料 : 现 场 获 取 中 所 须 携 带 资 料 原 件 的 PDF 格 式 彩 色 扫 描 件 。(三 )获 取 须 知1 投 标 人 直 接 到 获 取 地 点 获 取 招 标 文 件 。2 投 标 人 将 文 件 费 汇 入 指 定 账 户 ,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在 确 认 收 到 文 件 费 后 2 4 小 时 内 将 招 标 文 件以 电 子 邮 件 的 方 式 发 送 到 投 标 人 指 定 的 邮 箱 中 。收 款 单 位 : 佳 诺 建 设 工 程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地 址 : 呼 和 浩 特 市 赛 罕 区 巨 华 开 心 果 公 寓 楼 五 楼 东 侧 会 议 室开 户 银 行 : 内 蒙 古 银 行 呼 和 浩 特 丰 州 路 支 行
账 号 : 8 6 1 5 0 7 1 0 1 4 2 1 0 0 0 3 0 9行 号 : 3 1 3 1 9 1 0 0 0 2 3 9联 系 人 : 刘 艳 李 娜联 系 电 话 : 1 8 1 4 7 4 1 3 9 0 63 邮 购 招 标 文 件 的 , 需 另 加 手 续 费 (含 邮 费 ) 1 0 0 元 。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在 收 到 邮 购 款 (含 手续 费 )后 2 日 内 寄 送 。七 投 标 文 件 的 递 交 及 开 标 评 标 时 间1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 2 0 2 3 年 0 6 月 2 5 日 1 4 :0 0 时 整 (北 京 时 间 )。 投 标 人 须 在 投 标 截 止 时 间前 递 交 投 标 文 件 。
2 递 交 地 点 : 呼 和 浩 特 市 赛 罕 区 巨 华 开 心 果 公 寓 楼 五 楼 东 侧 会 议 室3 递 交 要 求 : 投 标 文 件 递 交 方 式 可 采 用 现 场 递 交 或 邮 寄 送 达 , 采 用 邮 寄 送 达 的 , 具 体 要 求如 下 :(1 )投 标 文 件 的 送 达 时 间 , 以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签 收 时 间 为 准 。 迟 于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送 达 的 , 招标 代 理 机 构 将 予 以 拒 收 。(2 )投 标 人 应 充 分 考 虑 投 标 文 件 寄 出 至 送 达 所 需 要 的 时 间 , 邮 寄 方 式 由 投 标 人 自 主 选 择 ,投 标 人 应 自 行 核 实 邮 件 到 达 情 况 。 由 于 物 流 等 原 因 导 致 投 标 文 件 迟 于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送 达 的 ,将 予 以 拒 收 。(3 )投 标 人 邮 寄 投 标 文 件 时 , 应 按 招 标 文 件 的 要 求 进 行 密 封 和 加 固 , 以 防 密 封 受 到 破 损 ,
如 果 发 生 破 损 丢 失 等 情 况 , 由 投 标 人 自 行 负 责 。 在 邮 寄 封 页 不 予 写 明 公 司 名 称 , 防 止 投 标信 息 泄 露 。(4 )邮 寄 地 址 : 呼 和 浩 特 市 赛 罕 区 巨 华 开 心 果 公 寓 楼 五 楼 东 侧 会 议 室
收 件 人 : 李 娜联 系 电 话 : 1 8 1 4 7 4 1 3 9 0 64 开 标 时 间 : 2 0 2 3 年 0 6 月 2 5 日 1 4 :0 0 时 整 (北 京 时 间 )。5 开 标 地 点 : 呼 和 浩 特 市 赛 罕 区 巨 华 开 心 果 公 寓 楼 五 楼 东 侧 会 议 室6 评 标 时 间 : 2 0 2 3 年 0 6 月 2 5 日 (北 京 时 间 )。7 评 标 地 点 : 呼 和 浩 特 市 赛 罕 区 巨 华 开 心 果 公 寓 楼 五 楼 东 侧 会 议 室本 招 标 项 目 的 监 督 部 门 为 内 蒙 古 昆 明 卷 烟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
招 标 人 : 内 蒙 古 昆 明 卷 烟 有 限 责 任 公 司地 址 :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 子 邮 件 :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 佳 诺 建 设 工 程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地 址 : 呼 和 浩 特 市 赛 罕 区 巨 华 开 心 果 公 寓 楼 5 楼联 系 人 : 刘 艳 李 娜
电 话 : 1 8 1 4 7 4 1 3 9 0 6电 子 邮 件 : 2 5 8 3 2 4 7 3 3 4 qq.com招 标 人 或 其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主 要 负 责 人 (项 目 负 责 人 ): (签 名 )招 标 人 或 其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 (盖 章 )
附 件 1: 授 权 委 托 书委 托 人 投 标 单 位 全 称 法 定 代 表 人 /负 责 人 姓 名 , 现 授 权 委托 投 标 单 位 全 称 的 姓 名 (职 务 ) 性 别 : 为 我 单 位 委托 代 理 人 。 被 授 权 人 在 我 单 位 参 加 的 项 目 投 标 活 动过 程 中 有 权 代 表 我 单 位 做 出 相 关 意 思 表 示 。 被 授 权 人 在 投 标 开 标 评 标 合同 谈 判 合 同 签 署 等 过 程 中 所 签 署 的 一 切 文 件 和 处 理 与 之 有 关 的 一 切 事 务 均 代表 我 单 位 , 我 单 位 均 予 以 承 认 , 并 承 担 相 应 的 法 律 后 果 。有 效 期 : 年 月 日 起 至 年 月 日 止 。
代 理 人 无 转 委 托 权 , 特 此 授 权 。附 :法 定 代 表 人 /负 责 人 身 份 证 正 面 背 面 复 印 件委 托 代 理 人 身 份 证 正 面 背 面 复 印 件投 标 人 单 位 名 称 : 盖 公 章 法 定 代 表 人 /负 责 人 : 签 字 或 盖 章
委 托 代 理 人 : 签 字 详 细 通 讯 地 址 :委 托 代 理 人 电 话 : 电 子 邮 箱 :日 期 : 年 月 日
法 定 代 表 人 /负 责 人 身 份 证 明单 位 名 称 :单 位 性 质 :地 址 :姓 名 : 性 别 :年 龄 : 职 务 :系 投 标 人 单 位 名 称 的 法 定 代 表 人 /负 责 人 。特 此 证 明 。
投 标 人 : 盖 章 日 期 : 年 月 日法 定 代 表 人 /负 责 人 身 份 证 正 反 面 复 印 件
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内 蒙 古 昆 明 卷 烟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2023 年 度 购 置 常 规 仪 器 招 标 公 告(招 标 编 号 : JN2023-ZB026)项 目 所 在 地 区 : 内 蒙 古 自 治 区本 内 蒙 古 昆 明 卷 烟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2 0 2 3 年 度 购 置 常 规 仪 器 已 由 项 目 审 批 /核 准 /备 案 机 关批 准 , 项 目 资 金 来 源 为 自 筹 资 金 1 7 6 .9 万 元 , 招 标 人 为 内 蒙 古 昆 明 卷 烟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 本 项目 已 具 备 招 标 条 件 , 现 招 标 方 式 为 公 开 招 标 。
规 模 : 详 见 招 标 公 告范 围 : 本 招 标 项 目 划 分 为 1 个 标 段 , 本 次 招 标 为 其 中 的 :(0 0 1 )内 蒙 古 昆 明 卷 烟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2 0 2 3 年 度 购 置 常 规 仪 器 (0 0 1 内 蒙 古 昆 明 卷 烟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2 0 2 3 年 度 购 置 常 规 仪 器 )的 投 标 人 资 格 能 力 要 求 : 详见 招 标 公 告 本 项 目 不 允 许 联 合 体 投 标 。
获 取 时 间 : 从 2 0 2 3 年 0 6 月 0 2 日 0 9 时 0 0 分 到 2 0 2 3 年 0 6 月 0 8 日 1 7 时 0 0 分获 取 方 式 : 详 见 招 标 公 告递 交 截 止 时 间 : 2 0 2 3 年 0 6 月 2 5 日 1 4 时 0 0 分递 交 方 式 : 详 见 招 标 公 告 纸 质 文 件 递 交开 标 时 间 : 2 0 2 3 年 0 6 月 2 5 日 1 4 时 0 0 分开 标 地 点 : 详 见 招 标 公 告
佳 诺 建 设 工 程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以 下 简 称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 受 内 蒙 古 昆 明 卷 烟 有 限 责 任公 司 (以 下 简 称 招 标 人 )的 委 托 , 对 内 蒙 古 昆 明 卷 烟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2 0 2 3 年 度 购 置 常 规 仪 器进 行 公 开 招 标 。 现 就 招 标 事 宜 公 告 如 下 :
一 项 目 编 号项 目 编 号 : JN2 0 2 3 -ZB0 2 6二 项 目 概 况(一 )项 目 名 称 : 内 蒙 古 昆 明 卷 烟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2 0 2 3 年 度 购 置 常 规 仪 器 。(二 )资 金 来 源 : 企 业 自 筹 。(三 )招 标 方 式 : 公 开 招 标 。(四 ) 项 目 预 算 : 1 7 6 .9 万 元 (含 税 总 价 )(五 )交 货 地 点 : 内 蒙 古 昆 明 卷 烟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技 术 研 发 中 心 实 验 室 。(六 )交 货 期 限 : 自 合 同 签 订 之 日 起 9 0 日 历 天 内 供 货 , 鼓 励 提 前 供 货 。
三 招 标 内 容招 标 人 因 检 测 所 需 , 需 要 购 置 实 验 室 用 小 型 切 丝 机 1 台 , 层 析 柜 1 个 , 全 自 动 立 式 蒸 汽 灭 菌锅 2 个 , -8 0 度 超 低 温 冰 箱 1 台 , -2 5 度 带 锁 冷 冻 药 品 柜 2 台 , 恒 温 恒 湿 箱 3 台 , 大 型 恒 温振 荡 培 养 箱 4 台 , 多 管 涡 旋 振 荡 器 1 台 , 拍 打 式 均 质 器 2 台 , 转 膜 仪 1 台 , 干 浴 器 1 台 。四 投 标 人 资 格 要 求(一 )投 标 人 必 须 是 在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境 内 注 册 , 并 具 有 独 立 资 格 的 法 人 或 组 织 , 同 时 具有 足 够 资 产 和 能 力 来 有 效 地 履 行 合 同 , 近 三 年 内 , 无 重 大 违 法 违 规 记 录 , 无 骗 取 中 标 和 严 重违 约 及 重 大 质 量 问 题 , 不 存 在 被 司 法 行 政 机 关 经 查 实 和 处 罚 且 按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丧 失 投 标 资格 的 不 良 行 为 记 录 , 没 有 处 于 被 吊 销 营 业 执 照 被 责 令 停 业 或 破 产 状 态 , 资 产 未 被 重 组 接
管 和 冻 结 。(二 )投 标 人 具 有 合 法 且 在 有 效 期 内 的 营 业 执 照 。(三 )投 标 人 能 够 开 具 适 用 税 率 的 合 法 增 值 税 专 用 发 票 。(四 ) 投 标 人 须 为 本 采 购 项 目 设 备 大 型 恒 温 振 荡 培 养 箱 -8 0 度 超 低 温 冰 箱 设 备 的 制 造 商 或代 理 商 , 如 为 制 造 商 则 需 出 具 制 造 商 声 明 , 代 理 商 则 需 出 具 制 造 商 针 对 本 项 目 设 备 大 型 恒 温振 荡 培 养 箱 -8 0 度 超 低 温 冰 箱 设 备 的 唯 一 代 理 授 权 书 。(五 )投 标 人 及 其 法 定 代 表 人 /负 责 人 至 投 标 截 止 日 前 三 年 内 (成 立 时 间 不 足 三 年 的 , 自 成立 时 间 起 )无 行 贿 犯 罪 记 录 (以 中 国 裁 判 文 书 网 http://**的 查 询 结 果 为 准 )。(六 )投 标 人 法 定 代 表 人 /负 责 人 为 同 一 人 或 者 存 在 控 股 管 理 关 系 的 不 同 单 位 , 不 得 参 加
同 一 标 段 投 标 或 者 未 划 分 标 段 的 同 一 招 标 项 目 投 标 , 否 则 , 相 关 投 标 无 效 。(七 )不 接 受 在 烟 草 行 业 或 招 标 人 供 应 商 黑 名 单 中 且 在 禁 入 期 限 内 的 投 标 人 参 加 本 项 目 采购 。 因 行 贿 被 列 入 烟 草 行 业 或 招 标 人 黑 名 单 的 法 定 代 表 人 /负 责 人 和 行 贿 人 , 在 禁 入 期 限 内 ,
上 述 人 员 担 任 法 定 代 表 人 /负 责 人 或 实 际 控 制 人 的 其 他 企 业 也 不 得 参 加 本 项 目 采 购 。(八 )本 次 招 标 不 接 受 联 合 体 投 标 。注 : 本 项 目 资 格 审 查 方 式 为 资 格 后 审 , 开 标 时 投 标 人 必 须 按 照 招 标 文 件 要 求 提 供 相 关 资 质 材料 原 件 供 评 标 委 员 会 查 验 , 否 则 自 行 承 担 被 否 决 投 标 的 风 险 。五 公 告 发 布 媒 介(一 )中 国 招 标 投 标 公 共 服 务 平 台(二 )内 蒙 古 招 标 投 标 公 共 服 务 平 台(三 )内 蒙 古 昆 明 卷 烟 有 限 责 任 公 司(四 )中 国 烟 草 总 公 司
六 招 标 文 件 的 获 取 网 址 : http://**网 址 : http://**网 址 : http://**(一 )获 取 时 间 : 2 0 2 3 年 0 6 月 0 2 日 至 2 0 2 3 年 0 6 月 0 8 日 , 9 :0 0 -1 2 :0 0 , 1 4 :0 0 -1 7 :0 0 , 逾期 不 再 受 理 。(二 )获 取 地 点 : 佳 诺 建 设 工 程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三 )获 取 地 址 : 呼 和 浩 特 市 赛 罕 区 巨 华 开 心 果 公 寓 楼 五 楼 东 侧 会 议 室(四 )售 价 : 5 0 0 元 /套 , 售 后 不 退 。(五 )获 取 方 式 :1 现 场 获 取
(1 )获 取 时 间 : 2 0 2 3 年 0 6 月 0 2 日 至 2 0 2 3 年 0 6 月 0 8 日 (国 家 法 定 公 休 日 节 假 日 除 外 ), 9 :0 0 -1 2 :0 0 , 1 4 :0 0 -1 7 :0 0 (北 京 时 间 , 下 同 ), 截 止 时 间 为 2 0 2 3 年 0 6 月 0 8 日 1 7 :0 0 , 逾 期 不 再 受 理 。(2 )获 取 地 点 : 佳 诺 建 设 工 程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3 )获 取 地 址 : 呼 和 浩 特 市 赛 罕 区 巨 华 开 心 果 公 寓 楼 五 楼 东 侧 会 议 室(4 )携 带 资 料 : 授 权 委 托 书 (委 托 代 理 人 须 携 带 本 人 身 份 证 ) 如 法 定 代 表 人 /负 责 人 参 加 采 购 活 动 的 , 须提 供 法 定 代 表 人 /负 责 人 身 份 证 明 并 携 带 本 人 身 份 证 (格 式 见 附 件 1 ) 在 有 效 期 内 的 加 载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的 营 业 执 照 。获 取 招 标 文 件 时 需 携 带 以 上 资 料 原 件 的 复 印 件 (复 印 件 加 盖 单 位 公 章 一 式 * 份 , A4 纸 ), 资
料 不 全 者 , 不 予 发 售 。(二 )网 上 获 取1 获 取 时 间 : 2 0 2 3 年 0 6 月 0 2 日 至 2 0 2 3 年 0 6 月 0 8 日 , 截 止 时 间 为 2 0 2 3 年 0 6 月 0 8 日 1 7 :0 0 ,逾 期 不 再 受 理 。
2 获 取 邮 箱 : 2 5 8 3 2 4 7 3 3 4 qq.com3 递 交 资 料 : 现 场 获 取 中 所 须 携 带 资 料 原 件 的 PDF 格 式 彩 色 扫 描 件 。(三 )获 取 须 知1 投 标 人 直 接 到 获 取 地 点 获 取 招 标 文 件 。2 投 标 人 将 文 件 费 汇 入 指 定 账 户 ,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在 确 认 收 到 文 件 费 后 2 4 小 时 内 将 招 标 文 件以 电 子 邮 件 的 方 式 发 送 到 投 标 人 指 定 的 邮 箱 中 。收 款 单 位 : 佳 诺 建 设 工 程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地 址 : 呼 和 浩 特 市 赛 罕 区 巨 华 开 心 果 公 寓 楼 五 楼 东 侧 会 议 室开 户 银 行 : 内 蒙 古 银 行 呼 和 浩 特 丰 州 路 支 行
账 号 : 8 6 1 5 0 7 1 0 1 4 2 1 0 0 0 3 0 9行 号 : 3 1 3 1 9 1 0 0 0 2 3 9联 系 人 : 刘 艳 李 娜联 系 电 话 : 1 8 1 4 7 4 1 3 9 0 63 邮 购 招 标 文 件 的 , 需 另 加 手 续 费 (含 邮 费 ) 1 0 0 元 。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在 收 到 邮 购 款 (含 手续 费 )后 2 日 内 寄 送 。七 投 标 文 件 的 递 交 及 开 标 评 标 时 间1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 2 0 2 3 年 0 6 月 2 5 日 1 4 :0 0 时 整 (北 京 时 间 )。 投 标 人 须 在 投 标 截 止 时 间前 递 交 投 标 文 件 。
2 递 交 地 点 : 呼 和 浩 特 市 赛 罕 区 巨 华 开 心 果 公 寓 楼 五 楼 东 侧 会 议 室3 递 交 要 求 : 投 标 文 件 递 交 方 式 可 采 用 现 场 递 交 或 邮 寄 送 达 , 采 用 邮 寄 送 达 的 , 具 体 要 求如 下 :(1 )投 标 文 件 的 送 达 时 间 , 以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签 收 时 间 为 准 。 迟 于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送 达 的 , 招标 代 理 机 构 将 予 以 拒 收 。(2 )投 标 人 应 充 分 考 虑 投 标 文 件 寄 出 至 送 达 所 需 要 的 时 间 , 邮 寄 方 式 由 投 标 人 自 主 选 择 ,投 标 人 应 自 行 核 实 邮 件 到 达 情 况 。 由 于 物 流 等 原 因 导 致 投 标 文 件 迟 于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送 达 的 ,将 予 以 拒 收 。(3 )投 标 人 邮 寄 投 标 文 件 时 , 应 按 招 标 文 件 的 要 求 进 行 密 封 和 加 固 , 以 防 密 封 受 到 破 损 ,
如 果 发 生 破 损 丢 失 等 情 况 , 由 投 标 人 自 行 负 责 。 在 邮 寄 封 页 不 予 写 明 公 司 名 称 , 防 止 投 标信 息 泄 露 。(4 )邮 寄 地 址 : 呼 和 浩 特 市 赛 罕 区 巨 华 开 心 果 公 寓 楼 五 楼 东 侧 会 议 室
收 件 人 : 李 娜联 系 电 话 : 1 8 1 4 7 4 1 3 9 0 64 开 标 时 间 : 2 0 2 3 年 0 6 月 2 5 日 1 4 :0 0 时 整 (北 京 时 间 )。5 开 标 地 点 : 呼 和 浩 特 市 赛 罕 区 巨 华 开 心 果 公 寓 楼 五 楼 东 侧 会 议 室6 评 标 时 间 : 2 0 2 3 年 0 6 月 2 5 日 (北 京 时 间 )。7 评 标 地 点 : 呼 和 浩 特 市 赛 罕 区 巨 华 开 心 果 公 寓 楼 五 楼 东 侧 会 议 室本 招 标 项 目 的 监 督 部 门 为 内 蒙 古 昆 明 卷 烟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
招 标 人 : 内 蒙 古 昆 明 卷 烟 有 限 责 任 公 司地 址 :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 子 邮 件 :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 佳 诺 建 设 工 程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地 址 : 呼 和 浩 特 市 赛 罕 区 巨 华 开 心 果 公 寓 楼 5 楼联 系 人 : 刘 艳 李 娜
电 话 : 1 8 1 4 7 4 1 3 9 0 6电 子 邮 件 : 2 5 8 3 2 4 7 3 3 4 qq.com招 标 人 或 其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主 要 负 责 人 (项 目 负 责 人 ): (签 名 )招 标 人 或 其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 (盖 章 )
附 件 1: 授 权 委 托 书委 托 人 投 标 单 位 全 称 法 定 代 表 人 /负 责 人 姓 名 , 现 授 权 委托 投 标 单 位 全 称 的 姓 名 (职 务 ) 性 别 : 为 我 单 位 委托 代 理 人 。 被 授 权 人 在 我 单 位 参 加 的 项 目 投 标 活 动过 程 中 有 权 代 表 我 单 位 做 出 相 关 意 思 表 示 。 被 授 权 人 在 投 标 开 标 评 标 合同 谈 判 合 同 签 署 等 过 程 中 所 签 署 的 一 切 文 件 和 处 理 与 之 有 关 的 一 切 事 务 均 代表 我 单 位 , 我 单 位 均 予 以 承 认 , 并 承 担 相 应 的 法 律 后 果 。有 效 期 : 年 月 日 起 至 年 月 日 止 。
代 理 人 无 转 委 托 权 , 特 此 授 权 。附 :法 定 代 表 人 /负 责 人 身 份 证 正 面 背 面 复 印 件委 托 代 理 人 身 份 证 正 面 背 面 复 印 件投 标 人 单 位 名 称 : 盖 公 章 法 定 代 表 人 /负 责 人 : 签 字 或 盖 章
委 托 代 理 人 : 签 字 详 细 通 讯 地 址 :委 托 代 理 人 电 话 : 电 子 邮 箱 :日 期 : 年 月 日
法 定 代 表 人 /负 责 人 身 份 证 明单 位 名 称 :单 位 性 质 :地 址 :姓 名 : 性 别 :年 龄 : 职 务 :系 投 标 人 单 位 名 称 的 法 定 代 表 人 /负 责 人 。特 此 证 明 。
投 标 人 : 盖 章 日 期 : 年 月 日法 定 代 表 人 /负 责 人 身 份 证 正 反 面 复 印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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