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海南电信教育信息化交流活动会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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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海南电信教育信息化交流活动会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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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选文件名称:2023年海南电信教育信息化交流活动会务项目创建时间日期:** 15:21:00
比选文件发售起始时间:** 08:30:00比选文件发售截止时间:** 17: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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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选文件标包:2023年海南电信教育信息化交流活动会务项目-比选公告
标包名称:2023年海南电信教育信息化交流活动会务项目-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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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海南电信教育信息化交流活动会务项目-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2023年海南电信教育信息化交流活动会务项目(项目编号:ZJZB-2023-14214),比选人为 (略) 海南分公司,比选代理机 (略) 。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为了加快推进教育部《教育信息化行动计划》及《中小学数字校园建设规范(试行)》转化落地,为做好中小学教育信息化的服务工作,进一步提升教育信息化应用水平,海南电信计 (略) 教育厅、 (略) 电化教 (略) 举办教育信息化培训交流活动。

1.2服务地点: (略) 海淀区。

1.3采购内容:拟采购2023年海南电信教育信息化交流活动会务项目,服务内容包括(1)针对交流活动计划行程和内容安排会务工作、(2)配合*方完成交流活动的全程协调及保障等,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1.4采购金额:采购含税预算金额为*.20元,其中价款*.00元,税款24274.20元,资金来源为成本性支出。

1.5项目周期:**日-**日,具体时间以实际为准。

1.6比选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比选包,

1.7中选人数量:1个;中选份额为100%。

1.8合同签订方式:按中选人的中选价格签订采购合同,按实际发生业务量结算。

1.9质量要求:满足国家行业及本项目技术规范书中的相关要求(具体内容详件附件:技术规范书)。

1.10采购方式:采用公开比选(资格后审)。

1.11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参选人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00元(不含税),否则参选将被予以否决。

1.12本项目将按照不定期更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的应用依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 及相关规则确定。无涉及的评估产品品类的,针对具体产品品类的处理结果均不适用,仅适用针对供应商的处理结果。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后在“通知-系统公告”模块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2.参选人资格要求

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营业执照: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参选人应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可在全国企业信息公示系统内查询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年度报告等信息。请参选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2.2财务要求:参选人具备有效的增值税纳税人资格,须为本项目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要求提供相应税务证明及承诺函。

2.3信誉要求:参选截止时间前,参选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参选人存在以上处罚(记录)日期至今已满3年(含)的除外。

2.4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 (略) 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参选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参选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参选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选申请。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日08时30分至**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

4.2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比选的潜在参选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比选文件:

4.2.1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 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比选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参选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参选人注册”。

4.2.2潜在参选人在“供应链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完成项目比选文件登记购买及费用支付后,请务必在比选文件登记购买及申领期限内,只有登记申领成功后,才可以下载比选文件,下载后视为比选文件购买及获取完成。如参选人未按时按要求登记申领比选文件的,后续将无法继续参与参选。在比选文件登记购买及申领期限内,无法登记申领的,请及时与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联系;在比选文件登记购买及申领期限结束后,将不再提供比选文件申领服务,未成功申领比选文件且无法继续参与参选的,可联系招标代理机构申请退还已支付的标书费用。因逾期无法申领比选文件,进而影响后续参选文件制作等活动的,由潜在参选人自行承担相关损失。

4.3比选文件费用:本项目不收取比选文件费用。在比选文件获取期限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获取比选文件。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日09时00分。

5.2纸质参选文件递交地点: (略) 滨海大道52号 (略) 海南分公司三楼311B会议室。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4出现以下情形时,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参选文件:

5.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未按照本比选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6.【样品的递交】

1.1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不涉及。

7.参选人注册

7.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参选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比选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参选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参选文件编制和参选,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服务热线*,*@*hinatelecom.cn】。

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服务热线010-*/020-*/020-*,服务邮箱bfdzyzzy.*@*hinaccs.cn】。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联系方式

比 选 人:【 (略) 海南分公司】

地 址:【 (略) 龙华区滨海大道52号信息港804会议室】

邮 编:【/】

联 系 人:【陈经理】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比选代理机构:【 (略) 】

地 址:【 (略) 较场西路21号】

邮 编:【*】

项目负责人:【师超(招标师)】

项目联系人:【王彬】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件:【*@*63.com】

网 址:【http://**】

开户名称:【 (略) 】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 号:【*3262】

9.2异议接收方式

【异议接收邮箱:*@*63.com】

比选代理机构: (略) (盖章)

**日

,海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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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选文件名称:2023年海南电信教育信息化交流活动会务项目创建时间日期:** 15:21:00
比选文件发售起始时间:** 08:30:00比选文件发售截止时间:** 17: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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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选文件标包:2023年海南电信教育信息化交流活动会务项目-比选公告
标包名称:2023年海南电信教育信息化交流活动会务项目-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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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海南电信教育信息化交流活动会务项目-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2023年海南电信教育信息化交流活动会务项目(项目编号:ZJZB-2023-14214),比选人为 (略) 海南分公司,比选代理机 (略) 。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为了加快推进教育部《教育信息化行动计划》及《中小学数字校园建设规范(试行)》转化落地,为做好中小学教育信息化的服务工作,进一步提升教育信息化应用水平,海南电信计 (略) 教育厅、 (略) 电化教 (略) 举办教育信息化培训交流活动。

1.2服务地点: (略) 海淀区。

1.3采购内容:拟采购2023年海南电信教育信息化交流活动会务项目,服务内容包括(1)针对交流活动计划行程和内容安排会务工作、(2)配合*方完成交流活动的全程协调及保障等,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1.4采购金额:采购含税预算金额为*.20元,其中价款*.00元,税款24274.20元,资金来源为成本性支出。

1.5项目周期:**日-**日,具体时间以实际为准。

1.6比选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比选包,

1.7中选人数量:1个;中选份额为100%。

1.8合同签订方式:按中选人的中选价格签订采购合同,按实际发生业务量结算。

1.9质量要求:满足国家行业及本项目技术规范书中的相关要求(具体内容详件附件:技术规范书)。

1.10采购方式:采用公开比选(资格后审)。

1.11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参选人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00元(不含税),否则参选将被予以否决。

1.12本项目将按照不定期更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的应用依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 及相关规则确定。无涉及的评估产品品类的,针对具体产品品类的处理结果均不适用,仅适用针对供应商的处理结果。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后在“通知-系统公告”模块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2.参选人资格要求

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营业执照: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参选人应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可在全国企业信息公示系统内查询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年度报告等信息。请参选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2.2财务要求:参选人具备有效的增值税纳税人资格,须为本项目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要求提供相应税务证明及承诺函。

2.3信誉要求:参选截止时间前,参选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参选人存在以上处罚(记录)日期至今已满3年(含)的除外。

2.4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 (略) 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参选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参选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参选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选申请。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日08时30分至**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

4.2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比选的潜在参选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比选文件:

4.2.1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 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比选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参选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参选人注册”。

4.2.2潜在参选人在“供应链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完成项目比选文件登记购买及费用支付后,请务必在比选文件登记购买及申领期限内,只有登记申领成功后,才可以下载比选文件,下载后视为比选文件购买及获取完成。如参选人未按时按要求登记申领比选文件的,后续将无法继续参与参选。在比选文件登记购买及申领期限内,无法登记申领的,请及时与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联系;在比选文件登记购买及申领期限结束后,将不再提供比选文件申领服务,未成功申领比选文件且无法继续参与参选的,可联系招标代理机构申请退还已支付的标书费用。因逾期无法申领比选文件,进而影响后续参选文件制作等活动的,由潜在参选人自行承担相关损失。

4.3比选文件费用:本项目不收取比选文件费用。在比选文件获取期限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获取比选文件。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日09时00分。

5.2纸质参选文件递交地点: (略) 滨海大道52号 (略) 海南分公司三楼311B会议室。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4出现以下情形时,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参选文件:

5.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未按照本比选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6.【样品的递交】

1.1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不涉及。

7.参选人注册

7.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参选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比选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参选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参选文件编制和参选,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服务热线*,*@*hinatelecom.cn】。

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服务热线010-*/020-*/020-*,服务邮箱bfdzyzzy.*@*hinaccs.cn】。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联系方式

比 选 人:【 (略) 海南分公司】

地 址:【 (略) 龙华区滨海大道52号信息港804会议室】

邮 编:【/】

联 系 人:【陈经理】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比选代理机构:【 (略) 】

地 址:【 (略) 较场西路21号】

邮 编:【*】

项目负责人:【师超(招标师)】

项目联系人:【王彬】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件:【*@*63.com】

网 址:【http://**】

开户名称:【 (略) 】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 号:【*3262】

9.2异议接收方式

【异议接收邮箱:*@*63.com】

比选代理机构: (略)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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