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略) 河西中学改扩建工程项目教室设备采购(JSZC-*-JYGS-C2023-0012)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建邺区泰山路189号万得大厦B座16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6月14日 15时00分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JSZC-*-JYGS-C2023-0012
项目名称: (略) 河西中学改扩建工程项目教室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0万元
最高限价:70万元;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 (略) 河西中学教室涉及的相关设备采购,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项目供货周期:30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2.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说明: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后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将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提供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3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说明:将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3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复印加盖供应商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说明:将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复印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见附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及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说明: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及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加盖供应商公章)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无。
2.2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无。
2.3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按照以下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标准。
2.4 第2.1(5)承诺中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5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7 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3年6月2日 09时00分至2023年6月8日 17时00分,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
地点: (略) 建邺区泰山路189号万得大厦B座16楼
方式: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持个人身份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采购文件缴费汇款单复印件在2023年6月2日至2023年6月8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指定地点( (略) 建邺区泰山路189号万得大厦B座16楼)进行现场报名并领取磋商文件。
售价:100元/份。
四、响应文件提交提交响应文件开始时间:2023年6月14日14时30分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磋商开始时间:2023年6月14日15时00分
地点: (略) 建邺区泰山路189号万得大厦B座16楼会议室
磋商文件相应份数:供应商应提供纸质版一式三份(一份正本、二份副本)、电子版响应文件1份(一般应为PDF格式、U盘形式、随纸质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存档,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
五、开启时间:2023年06月14日 15时00分
地点: (略) 建邺区泰山路189号万得大厦B座16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7.1本项目在 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 发布公告。
7.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4)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7.3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
根据《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信用南京”(http://**.cn)或“ (略) 政府采购网”(http://**.cn)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日2天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供应商申请网上注册的,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1)登*“信用南京”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网站,点击“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图标,在弹出的用户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
(2)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根据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上传相关资料,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相关功能操作。
注册成功后,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应先登录“信用南京”在线打印其“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是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025-*;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印“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等事宜进行咨询。
7.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的规定,本项目采购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条”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7条”中涉及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可以在响应文件中一次性提交,也可以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详见采购文件第六章),不再需要提供上述涉及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仅提供信用承诺书而未提供“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条”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7条”中涉及的证明材料的,须在成交后,另行提供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三份),材料须加盖公章并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仍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7.5集中考察现场及答疑时间、地点:采购人不组织。供应商如果对采购需求有疑问请和采购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沟通。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 称: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教育和社会保障局
地 址: (略) 浦口区凤滁路48号
联 系 人:赵老师
联系方式: 0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地 址: (略) 建邺区泰山路189号万得大厦B座16楼
联系人:许捷、董朗
联系方式:025-*、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