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勘测调查院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监管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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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勘测调查院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监管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宁夏回族自治区自然资 (略)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监管
品目

服务/专业技术服务/测绘服务

采购单位 宁夏回族自治区自然资 (略)
行政区域 金凤区 公告时间 **日 18:23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日至**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
开标时间 **日 09:30
开标地点 (略) ( (略) 兴庆区湖滨西街投资大厦10楼)
预算金额 ¥35.*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徐丹丹、杨薇、李丽辉、姚节梅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宁夏回族自治区自然资 (略)
采购单位地址 (略) 金凤区尹家渠北街2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孙鸿睿*
代理机构名称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兴庆区湖滨西街65号投资大厦10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徐丹丹、杨薇、李丽辉、姚节梅 *

项目概况

宁夏回族自治区自然资 (略)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监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C2023ZC0076

项目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自然资 (略)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监管

预算金额:35.*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日前完成各县(区)跨省域调剂项目内、外业核查;7月30 (略) 域调剂项目外业举证,纳入日常变更;10月30日前完成增减挂钩数据更新入库;11月20日前完成增减挂钩数据分析,提交分析报告;11月30日前完成项目验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 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拒绝大型企业参与投标,不再给予价格折扣优惠。依据本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2.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营业执照副本;3.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3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http://**.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3.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3.5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3.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3.7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日 至 **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 (略) 兴庆区湖滨西街投资大厦10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文件方式:本项目接受网上邮箱登记,凡有意参加的投标者需要进行网上登记时,请将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q.com,邮件名称统一为“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登记后领取项目招标文件电子版。

2.请投标人在公告期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夏回族自治区自然资 (略)      

地址: (略) 金凤区尹家渠北街25号        

联系方式:孙鸿睿*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兴庆区湖滨西街65号投资大厦10层            

联系方式:徐丹丹、杨薇、李丽辉、姚节梅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丹丹、杨薇、李丽辉、姚节梅

电 话:  *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宁夏回族自治区自然资 (略)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监管
品目

服务/专业技术服务/测绘服务

采购单位 宁夏回族自治区自然资 (略)
行政区域 金凤区 公告时间 **日 18:23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日至**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
开标时间 **日 09:30
开标地点 (略) ( (略) 兴庆区湖滨西街投资大厦10楼)
预算金额 ¥35.*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徐丹丹、杨薇、李丽辉、姚节梅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宁夏回族自治区自然资 (略)
采购单位地址 (略) 金凤区尹家渠北街2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孙鸿睿*
代理机构名称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兴庆区湖滨西街65号投资大厦10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徐丹丹、杨薇、李丽辉、姚节梅 *

项目概况

宁夏回族自治区自然资 (略)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监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C2023ZC0076

项目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自然资 (略)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监管

预算金额:35.*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日前完成各县(区)跨省域调剂项目内、外业核查;7月30 (略) 域调剂项目外业举证,纳入日常变更;10月30日前完成增减挂钩数据更新入库;11月20日前完成增减挂钩数据分析,提交分析报告;11月30日前完成项目验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 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拒绝大型企业参与投标,不再给予价格折扣优惠。依据本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2.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营业执照副本;3.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3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http://**.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3.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3.5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3.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3.7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日 至 **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 (略) 兴庆区湖滨西街投资大厦10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文件方式:本项目接受网上邮箱登记,凡有意参加的投标者需要进行网上登记时,请将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q.com,邮件名称统一为“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登记后领取项目招标文件电子版。

2.请投标人在公告期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夏回族自治区自然资 (略)      

地址: (略) 金凤区尹家渠北街25号        

联系方式:孙鸿睿*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兴庆区湖滨西街65号投资大厦10层            

联系方式:徐丹丹、杨薇、李丽辉、姚节梅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丹丹、杨薇、李丽辉、姚节梅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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