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年测量标志巡查项目询价公告
兴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年测量标志巡查项目询价公告
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测绘标志保护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0〕52号)、《 (略) 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测量标志保护工作的能知》(鄂自然资办函〔2020〕29号)文件要求,为充分发挥测量标志在维护国家测绘基准安全、服务经济建设、国防建设、经济发展、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拟对兴山县基础测绘标志点开展巡查及维护工作。现就2023年测量标志巡查项目进行询价,欢迎符合采购要求的中介服务机构前来报名参加。
一、采购项目名称
兴山县2023年测量标志巡查项目。
二、采购价格
本询价采购最高限价为人民币*万*仟整(小写37000元)。
三、工作内容及完成时间
1、对全县完好的16个三角点、6个GPS控制点、1个CORS基站、39个水准点开展巡查工作,建立巡查台账(含现场照片),制定委托管护协议(含示意图等信息),对损坏的标志牌进行维护,完成时间8月31日前;
2、对62个测绘标志点的坐标进行坐标系转换。
四、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二)由采购人确定的资质要求
1、投标单位须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级及以上资质和规划*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作能力;
2、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本年度新成立的供应商提供上一月份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设备的购置发票以及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等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者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
5、2022年以来连续三个月缴纳税收复印件加盖公章;
6、2022年以来连续三个月内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加盖公章;
7、投标人近三年政府采购中无违法、违规、违约行为,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8、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9、由于部分业务处于试行阶段,中介单位必须做好与上级业务主管处、科室的请求指导工作。
10、承担检查验收的费用。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本次询价采购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即在询价开始时由采购人依法对报名单位的法人营业执照、分支机构营业执照、测绘资质等资料的合法性、有效性进行审查(报名单位须提供上述资料原件或加盖单位签章的复印件)。审查通过后的单位方可参加询价,资格条件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其参加询价的资格。
合同和相关要求查阅可直接到兴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3室咨询。
(五)投标人业绩要求
投标人应提供与本项目类似的项目业绩2个(国土调查、测绘标志点普查或数据库建设相关工作),要求提供合同业绩证明材料。
七、付款方式
(略) 级验收、成果移交后,一次性支付全部款项,同时,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等额服务发票。
八、公告时间
2023年6月5日至2023年6月7日17时30分。公告期间可采取电话报名、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地点:兴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3室,报名电话:0717-*。
九、报价截止时间
报价截止时间:2023年6月7日17:30前,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恕不接收。报价文件(含报价单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需密封递交至兴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3室。
十、开标时间
2023年6月8日9:00时。
十一、成交确认方式
询价小组根据符合采购需求、工作方案优秀、质量服务优质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中标单位。
兴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6月5日
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测绘标志保护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0〕52号)、《 (略) 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测量标志保护工作的能知》(鄂自然资办函〔2020〕29号)文件要求,为充分发挥测量标志在维护国家测绘基准安全、服务经济建设、国防建设、经济发展、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拟对兴山县基础测绘标志点开展巡查及维护工作。现就2023年测量标志巡查项目进行询价,欢迎符合采购要求的中介服务机构前来报名参加。
一、采购项目名称
兴山县2023年测量标志巡查项目。
二、采购价格
本询价采购最高限价为人民币*万*仟整(小写37000元)。
三、工作内容及完成时间
1、对全县完好的16个三角点、6个GPS控制点、1个CORS基站、39个水准点开展巡查工作,建立巡查台账(含现场照片),制定委托管护协议(含示意图等信息),对损坏的标志牌进行维护,完成时间8月31日前;
2、对62个测绘标志点的坐标进行坐标系转换。
四、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二)由采购人确定的资质要求
1、投标单位须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级及以上资质和规划*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作能力;
2、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本年度新成立的供应商提供上一月份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设备的购置发票以及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等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者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
5、2022年以来连续三个月缴纳税收复印件加盖公章;
6、2022年以来连续三个月内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加盖公章;
7、投标人近三年政府采购中无违法、违规、违约行为,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8、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9、由于部分业务处于试行阶段,中介单位必须做好与上级业务主管处、科室的请求指导工作。
10、承担检查验收的费用。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本次询价采购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即在询价开始时由采购人依法对报名单位的法人营业执照、分支机构营业执照、测绘资质等资料的合法性、有效性进行审查(报名单位须提供上述资料原件或加盖单位签章的复印件)。审查通过后的单位方可参加询价,资格条件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其参加询价的资格。
合同和相关要求查阅可直接到兴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3室咨询。
(五)投标人业绩要求
投标人应提供与本项目类似的项目业绩2个(国土调查、测绘标志点普查或数据库建设相关工作),要求提供合同业绩证明材料。
七、付款方式
(略) 级验收、成果移交后,一次性支付全部款项,同时,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等额服务发票。
八、公告时间
2023年6月5日至2023年6月7日17时30分。公告期间可采取电话报名、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地点:兴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3室,报名电话:0717-*。
九、报价截止时间
报价截止时间:2023年6月7日17:30前,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恕不接收。报价文件(含报价单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需密封递交至兴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3室。
十、开标时间
2023年6月8日9:00时。
十一、成交确认方式
询价小组根据符合采购需求、工作方案优秀、质量服务优质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中标单位。
兴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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