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清流县第一批渔业增殖放流项目三次询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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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清流县第一批渔业增殖放流项目三次询价公告

项目概况

受清流县畜牧兽医水产中心委托,福建 (略) 对[*]SMSY[XJ]*-2、2023年清流县第一批渔业增殖放流项目(三次)组织询价,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2023年清流县第一批渔业增殖放流项目(三次)的潜在供应 (略) 政府采购网(zfcg.http://**.cn)免费申请 (略) 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6月09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MSY[XJ]*-2

项目名称:2023年清流县第一批渔业增殖放流项目(三次)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430,000.00元

采购包1(淡水鱼苗):

采购包预算金额:43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

询价保证金: 4,3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 A*-淡水鱼苗 淡水鱼苗 1(批) 详见招标文件 430,000.00 农、林、牧、渔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单位负责人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到开标现场进行身份核验;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除在投标文件中需随附《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外,还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负责人复印件、《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到开标现场进行身份核验;投标方代表还应随带CA认证卡(数字证书)用于现场解密电子版投标文件。;(2)根据《 (略) 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明财购〔2021〕9号),预算金额在60万元以下的政府采购项目推行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制。供应商提供资格承诺函(详见附件)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本条款内容与招标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条款为准。;(3)投标人须持有《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

信息安全产品:不适用

信用记录: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供应商应在(谈判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谈判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谈判小组的查询结果”)。②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谈判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谈判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谈判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谈判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3-06-05 至 2023-06-08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采购文件随同本项目询价公告一并发布,供应商 (略) 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并获取询价通知书( (略) 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进行文件获取),否则报价响应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06-09 09:30:00(北京时间)(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 (略) 清流县龙津镇长兴北街536号行政服务中心2楼清流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六、开启

时间:2023-06-09 09:30:00(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清流县龙津镇长兴北街536号行政服务中心2楼清流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清流县畜牧兽医水产中心

地址:清流县龙津镇碧林南路81幢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福建 (略)

地址: (略) 南昌县莲塘镇团结东路2号6栋1单元502室

联系方式:05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慧

电话:0598-*

网址: zfcg.http://**.cn

开户名:福建 (略)

福建 (略)

2023年06月05日


项目概况

受清流县畜牧兽医水产中心委托,福建 (略) 对[*]SMSY[XJ]*-2、2023年清流县第一批渔业增殖放流项目(三次)组织询价,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2023年清流县第一批渔业增殖放流项目(三次)的潜在供应 (略) 政府采购网(zfcg.http://**.cn)免费申请 (略) 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6月09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MSY[XJ]*-2

项目名称:2023年清流县第一批渔业增殖放流项目(三次)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430,000.00元

采购包1(淡水鱼苗):

采购包预算金额:43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

询价保证金: 4,3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 A*-淡水鱼苗 淡水鱼苗 1(批) 详见招标文件 430,000.00 农、林、牧、渔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单位负责人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到开标现场进行身份核验;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除在投标文件中需随附《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外,还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负责人复印件、《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到开标现场进行身份核验;投标方代表还应随带CA认证卡(数字证书)用于现场解密电子版投标文件。;(2)根据《 (略) 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明财购〔2021〕9号),预算金额在60万元以下的政府采购项目推行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制。供应商提供资格承诺函(详见附件)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本条款内容与招标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条款为准。;(3)投标人须持有《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

信息安全产品:不适用

信用记录: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供应商应在(谈判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谈判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谈判小组的查询结果”)。②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谈判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谈判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谈判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谈判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3-06-05 至 2023-06-08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采购文件随同本项目询价公告一并发布,供应商 (略) 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并获取询价通知书( (略) 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进行文件获取),否则报价响应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06-09 09:30:00(北京时间)(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 (略) 清流县龙津镇长兴北街536号行政服务中心2楼清流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六、开启

时间:2023-06-09 09:30:00(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清流县龙津镇长兴北街536号行政服务中心2楼清流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清流县畜牧兽医水产中心

地址:清流县龙津镇碧林南路81幢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福建 (略)

地址: (略) 南昌县莲塘镇团结东路2号6栋1单元502室

联系方式:05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慧

电话:0598-*

网址: zfcg.http://**.cn

开户名:福建 (略)

福建 (略)

2023年06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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